收集魂魄大抵是需要下界一趟的,临行前我顺便去参加舞戚的婚礼,她如往日的红衣,后面站着她的新郎,眉目俊朗,一双桃花眼像极了当初的人。
我行上前去,静静对她道,“我要走了。”
舞戚笑着端杯子与我,“何不喝杯喜酒再走?”
“不了。”我抹着手上戴着串菩提木珠,“我就是来看一眼你。”
她好似生活得很好,我有点高兴,便准备走了,舞戚喊住我,幽幽一笑道,“你可怪我?”
有何好怪的,舞戚请风华源参战是她的本份,风华源自己答应,是他的选择,一切本是因,果是因摘的,却不是因成的。
要说也只能讲句个人有个人的命数罢了。
真算起来,我只是悔,自己那会儿和他治什么气呢。
事实如此,我却怕她以为我的否认只是客气话,推敲着道,“我今天很开心,因为我很开心你能开心。”
以前我嫉妒她,却从未讨厌过她,大概是羡慕其与风华源走一路时般配的样子,我也开始穿红衣。
可他再也未能与我同行,我也不再与任一人同行。三人中唯剩舞戚,她明明还可以幸福的,又何必因这事耽误她。
我就道,“其实这事与你并无关系。风华源曾来找我告别,他搬了大片的桃林,笑得很开心。这是他的选择,生死之事都是天命。”
她还当我是个不懂事的孩子,笑着缓缓道,“你一直是个很好的女孩。”
我点点头道,“现下不早了,我先行了。”
我不知去哪儿寻他,他在上古大战里死了,十万年过去,我只是试试而已。
天地茫茫,毋自划了柄桨,在海上飘来飘去,偶尔停了岸还可以和人做几张生意,收点无关紧要的东西。
前些年又遇着个人参妖精,便收他到身边来做点杂活,取名百味,他眼睛也是桃花眼,我有时喝醉了酒还会将他叫错。也是这般一来,日子倒比一个人在大荒要舒服多了。
要是收不回魂魄,我亦可以一直收下去,人活着总是要有个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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