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丁街的另一头尽是些死人住过的破屋,那儿的灰砖墙和地板里游荡着吊死的寡妇和死于性病那些淫虫的魂魄。凡是这些房子的开口都被大人用木板和铁钉封死,好像他们不想让死亡从那里面逃出来。
较我们大些的孩子,十五六岁,总会扯些荒诞的说话骗过老实的父母,躲过街角好事婆娘的视线,钻出臭气熏天的集市和巷道。沿着烂木板和破石砖,他们会在诺丁街的另一边找到曾属于某个埃文斯先生的小屋,翻过那位先生曾经的后院围栏,溜去其他街区。
小一点的孩子,翻不过那片围栏,只能看着大孩子们从那边带着各种新鲜玩意凯旋而归,听他们说另一条街的富裕和奇观。
小一些的男孩通常带回些图画书——一本就能花去半年偷攒的零钱,几个年纪更大的男孩子,冒着被老爹打个半死的风险,会把家里的钱偷出来,买些银光闪闪,还镶嵌着贵重宝石的饰品,偷摸着送给某家人的女儿。
有个十七岁的家伙,面色苍白而干瘦,还不如一些十二岁的孩子强壮,却已在一家棉织厂那儿找了工作,总带些糖果和糕点似的玩意儿回家。有一次,他和我们提起隔壁艾文街街口的两个老商贩。
“哦,他们叫什么来着,等我想想,哦,是库博和李维吧。”
“等你们长大些,很可能就认识他们了。”
“什么海洛因呀,妓女啦,他们都知道一些,重要的是他们能帮你弄来。”
我们这群孩子既听不明白,也不好奇他究竟讲些什么,而这个人也并不分享什么新奇的玩意,因此男孩们不太喜欢,而后终于甚至是有些厌烦他。
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一段时间就会拜访我对门的邻居——有时一个星期,有时半个月。出来迎接他的总是一个瘦弱的女孩子,她会在那家伙从街的那边晃晃悠悠走来之前,重新梳理一番头发,解下她肥大的围裙,尽量地在脸上刻上微笑,跟着,急匆匆地出门,跑下肮脏湿滑的烂石阶,她在那儿迎接他。
透过爬满淡黄和褐色污渍的旧窗,我会静静地看着她做的这一切。
有几次,她无意的目光恰好与窗边的我相遇,那感觉就像触电般,把我的心脏充能,在里边点亮一点点兴奋,却也让我像个受惊的女孩儿,缩回房间的阴影里去。
因而,虽然我仍不喜欢这个瘦干的青年,但却变得希望他的出现了——那女孩子家里虽常有不同的客人到访,却大多只来一次,时候也毫无规律。更何况,其他客人总要亲自敲门,等到那扇木门吱呀吱呀地慢慢被推开,才能鬼祟地溜进屋里——她待其他客人并不如待他热情。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七月份,准确地说,是进入七月后,我终于察觉到,她从前那些来来往往的客人都消失了,连青年也和她少了来往——那人现在每隔三个星期来一次,而且也不再进屋。他会递给女孩一个皱巴巴棕黄色的油纸包,接过她递来的纸钞和硬币,跟着又往隔壁街去了。
我最后去找了她——应该说,蓄谋已久。
已记住青年每次都在星期三的下午三点来访,我却总被劳务缠身——没办法,诺丁街的家庭要想吃上饭,全家人都得出力,还不能工作的也一样。
等到十一月底的一个下午,我才终于得到一个机会,找到借口溜出门,而正好那家伙也来找她了。
我站在离他们四十英尺的地方,说实话那真的不太合适,周围没有任何让我不那么显眼的东西,只有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子太过尖锐地站着。
所幸,他们并未注意到街上的这根尖刺,接过油纸包后,年轻人很快走掉了,她准备回到屋里。
我跑过去。
我告诉自己,我只是好奇那纸包里有什么。
哦,好奇,哦,确实只是好奇。
“你好。”
女孩听见,下意识地把衣袖往下扯了扯:“你好!”
“我是说……今天天气还真是不错,真暖和啊,你说对吧?”
“我也这么想,”她说话好像不太清楚。
“你手里这包东西是什么?”我指着油纸包。
“这个……这个是药,”她打开那张发皱的油纸,里面是一些蓝色和橙黄色的小圆片,看上去很可爱,“它叫……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有人叫它红药什么的……”
她脸色发白,好像随时要摔倒似的。
“它是……”
“我想,你父母可能有事找你吧。”
本想继续讲下去,但女孩指了指我的背后,我转身,发现父母站在门口,从他们的眼神就能看出,我接下来一定不会好过。
回家后,他们从晚餐一直讲到十一点,责骂我不认真干活,说这样我会害得家里人都吃不上饭。可那不像真正的原因,我感觉到父母不想让我和那女孩儿接触,可我搞不清那是因为什么。
第二年三月开始,我再也没见过那年轻人。
她不再出门,只有在夜晚,对门点亮的灯光让我还能感受她的存在。
四月,五月,我还是没有再和她见面,但我却也没有去找她,直到我要好的朋友,彭斯太太的儿子,在一个暴雨的周六找上我,他对我说——
“听说了吗,你的对面邻居重病,好像顶不住了,你不去看看她吗?”
“那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去看。”
那关我什么事,对吧?
我虽然从未像其他孩子那样偷过大人的钱,父母还是把它们藏了起来。但各色手段却永远隐瞒不过我们这些男孩,我已经知道它们会在什么地方等我发现。
暴雨天集市里一片昏暗,更加上冷湿的雨水浇灌下来,几乎把我的视觉夺走,不过男孩们对这条走过快千遍的路已经不能再熟悉,辨别方向所以成了再简单不过的事。
药,红药,蓝色和橙黄的可爱圆片,油纸包里的东西,也许它就有用,也许这就是她治病的药,都是那个该死的瘦猴,因为他不再带药来,所以那女孩才会病重。
翻过埃文斯先生家的围栏——一年过去,我已足够高,足够强壮,拨开被水泡得粘湿的杂草,穿过垃圾堆和流浪汉的发臭尸骨,到街口去,到艾文街的街口去。
还剩最后一家商店没有打烊。
“你好啊小伙子,我是李维……”
“红药,”我打断他。
黄色的灯光照在他脸上,让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显然他不太高兴。
“4英镑,”他丢给我一个反光的油纸包,“小子,下次态度好一点。”
没有理会他,我把攒在手心,早就又皱又烂的湿纸钞扔给他,拿起药直跑回去。
回到诺丁街,我从她家的石阶跑上去,火急火燎,却和刚从屋里出来的医生撞个满怀。
“该死!你这脏东西搞什么,走路不看路是吧。”
“我是来给她带药的!”
“药?什么药?”
“就是红药啊,”我把纸包打开,递给他。
他扫了一眼,然后就把它丢到地上。
“你干什么?”
“这是假药,虽然你说的什么红药确实是用来治这种病的,不过它根本就不长这样。”
“她得了什么病?”
“什么?哈,我还以为你知道。”
“那药是治什么的?”
“梅毒。”
六月。
“听说吗,史密斯先生家对面那个女孩死掉了。”
“听说死的时候样子很惨。”
“好像没人认领她的尸体,只好埋在老坟场了。”
“真惨。”
我去看她,我知道我想去看她。她编头发时拨弄发带灵活细长的手指,她迎接年轻人那轻快急促的脚步,和我偶遇的视线,向下拉扯的衣袖,牵引着我的手脚,带我穿过枯萎的杂草和烂泥旁的青苔,带着我去找到她。
一方矮小和粗糙的死灰色石碑,孤独而冰冷地躲在坟场的一角,没有刻上名字,没人记得这碑的主人。
这就是她了。
爱,疫病,平凡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