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没有再给她把刀拿回来的机会,一发狠自己拔出了腹中的匕首,使了全力掷向远处,刀刃在空中划过,杨淳飞扑过去想要截住,眼睛注视着匕首时女人趁机弹了起来,一刀砍向她的脖子。
女人很会找角度,如果是一般练武的人,这一刀砍下来肯定就死了,因为在杨淳当时的动作下,身体关节并没有余地给人闪躲。杨淳打架向来胜在非人的柔韧,这一点,面前的人估计还是没调查清楚。她的闪躲速度其实是够的,但她还是在刀已经砍到她的脖子时才闪电一样向侧边一仰,腰部极限侧折,手撑住地时腿抬起,借着惯性狠狠往女人拿刀的手腕上一踢,她的刀脱手后掉了下来,杨淳正要去接,脚却被女人抓住,接着手肘的力,狠命反着关节一掰。
“咯咯”一声骨裂声传来,杨淳闷哼了一声,用最快的速度挣脱开后起身,另一只没受伤的脚把地上的刀朝远处踢了过去,女人的刀在空中寒光一闪,没了踪影。
肩膀,脖子,手腕上的伤失血量都很大,导致她在起身后眼前短暂的黑了几秒钟。在这样的打斗中,停顿会是致命的,所以她干脆闭上了眼睛,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里,凭着记忆朝女人在的方向一个膝击,正正踢在她腰侧的大口子上。
这也是黑瞎子教她的。
“在你身处无法避免的险境的时候,就干脆把自己陷进一个更大的险境,不留任何退路,激发你全部的本能。丫头,记住,真正的危险来临的时候,唯一能信任的人只有你自己。”
这下女人无法再忍了,叫声在四周极致的安静下显得特别凄惨和刺耳,吃痛之际被杨淳借惯性按倒在地。杨淳此时的眩晕已经缓了过来,低头一看,女人的伤口处已经有肠子流了出来,肉蛆一样在衣服上蠕动着。她没有丝毫犹豫,继续用膝盖压在女人的伤口上,压出了更多肠子和血水,忽视她的尖叫,跪在她身上,一手掐住她的喉咙,另一只手挥起拳头,一下,一下,一下,极重地朝女人脸上锤去。
那是一种奇异的感觉,随着技术进步,这些“影子”的人皮面具已经以假乱真到她这个正主都快分不清的地步,所以在她眼里,自己就是在拳拳到肉的暴揍自己。
打到后面,女人已经没有声息了,而杨淳的体力也已到了极限,拳风不再那么凌厉,速度逐渐慢了下来。谁能想到就在这时,一张脸已经血肉模糊的女人突然瞪大了眼睛,猛地发力抬起了上身。杨淳的体重不够制住她,被她这一下带得险些翻倒,刚刚稳住身形,女人就张开门牙已经脱落的嘴巴,照着她脖颈上的伤,一口咬了下去。
一时间伤口再次崩裂,杨淳的血溅了女人满脸,她却眼睛都没眨一下,任由鲜红的血液流淌到自己的眼珠上,混着泪水把眼白染成了淡粉色。
杨淳意识到她再使多一分力,自己的颈动脉就会断。死亡在那一刻离她很近,但可惜她早就失去恐惧的感觉了,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件事——
杀死她。
这就是杨淳战力并不是最顶尖,但从未有过败绩的原因。她永远不会去求什么全身而退,刀出鞘的那一刻起,同归于尽就是唯一的目的。
拼得就是生命最后几秒的韧性。
杨淳并没有去掰她死咬着自己脖子的嘴,而是伸出手拽住她流在外面的肠子,快速的在手上缠了几圈,最后狠命往外一扯。
肠子和脏器从伤口大量挤出时发出了一声怪异的“噗哧”声,女人显然是想要惨叫,但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可她下意识的张了一下嘴。就在那一瞬间,杨淳一拳打在她的脸颊上,她在侧过头喷出一口鲜血的同时,终于倒了下去。
杨淳自己也捂着脖子开始大口喘气,最后腿一软瘫到了地上,试着站了一下没能站起来,干脆坐在地上紧盯着女人。
两个几秒钟前还在生死搏杀的人,莫名开始安静地待在对方面前。脖子上的伤让杨淳说话有些困难,但她还是喘着粗气,一字一顿地对地上的人道:
“现在,还觉得你赢得了我么。”
人的生命到了这个阶段,已经没有什么痛感了。女人双手在伤口下面一边捧着自己的肠子和脏器,一边试图把它们塞回去,但好容易塞回去一点,又会重新流出来,最后一堆白花花的肠子上沾满了土灰和碎叶。她的嘴里一直在冒血沫,听到杨淳的话后眼睛再次瞪大了些,盯着自己头顶摇晃的红高粱,嘴唇蠕动了好一会儿,才含糊而艰难地道:
“我,输……服,服气。你,也不能……活。其他,‘影子’不行,呃……”
她嘴角再次流出了血水,停顿了很久后才重新发出声音:
“张起灵,也会,杀……杀你——!”
最后几个字显然已经是她的回光返照了,喊得声音猛地放大,听得杨淳皱紧了眉头。
如果不是起不来了,她一定会在听到这句话后过去补一刀弄死她。不过,就这样吧。这么痛苦的死法,不是所有人都享受得到的。
身旁的高粱叶被碰撞,发出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旺财从远处游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卷纱布,直起身停在了杨淳面前,把头往她手上拱。
杨淳接过那卷纱布,用最后的力气开始给自己包扎。肩膀上的伤她没精力管了,只是先缠紧了自己的脖子和手腕简单止血。做完这一切后她再回头去看那个女人,眼睛仍大睁着死死盯着她,已经咽气了。
看着她的死相和满地的肠子,杨淳心底深处的那种快感又不可避免地浮了上来。她饶有兴致地回盯着女人的眼睛,开始低低地闷笑。
又和女人的尸体待了两个多小时,杨淳开始半走半爬地朝自己放背包的地方走去,一路上压倒了高粱,有些叶片划破了她的脸颊,身上的血又抹到了穗子上,衬得红的更红绿的更绿,所过之处触目惊心。
背包里有齐全的药品和一套干净衣服,她强忍着脖子伤口的疼痛咽下了两根能量棒后,昏昏沉沉枕着高粱秆睡了两三个小时。失血后的寒冷是无法抵御的,她在睡梦中把自己越抱越紧,最后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变得灰蒙蒙的,杨淳身上褴褛的布料和头发都被干掉的血粘在了一起。这些年她的身体几乎适应了频繁的大量失血,这对她来说并不是鬼门关。坐起来后觉得精力恢复了些,她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开始用包里的药处理一身的伤,拿水果刀割断了被血黏住的头发,又撕下人皮面具和用来掩盖指纹的易容塞进包里,最后换上了干净的衣服,站起来,一瘸一拐地朝着城区的方向走去。
那时正是清晨与黑夜交际的光景。朝霞比起夕阳没那么炽热,像是天边用鸡毛烧起的小小火堆,颜色淡到吹口气就能熄灭似的。
可它偏是可爱的,新生的,占据着自己的那个东方角落,不断地舀起烈酒倒在云彩上,等待着,在它们浸得昏昏沉沉时,一抬手把太阳送上了天际,使火苗腾地蹿起,在苍穹上四处游走,最后拼凑出几缕剑一样的晨曦光芒,映射到漫无边际的高粱地上,杨淳的眸子上。
如果她真是个驴友,此时一定会停下来拍照的。杨淳站在高粱地的边缘回头看着这样的景色时,心道。
可惜她是个正在逃亡的杀人犯。
不知为什么,就在眼睛被朝霞烧热的时候,她毫无预兆地想起了自己和黑瞎子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自己依偎在他身上看的夕阳。那时的场景给自幼被囚禁在山中的她留下了深入骨髓的印象,以至于当时的画面与现在的重合,让她嘴角不禁勾起了笑意。
“对我来说,月亮更有看头些。”几十年前的那个黑瞎子是这么对她说的。
谁说杀人犯不能赏景了。
杨淳笑了笑,下一秒就翻出了手机,按了开机后等了一会儿,打开拍照功能,对着高粱地和朝霞,按下了按键。
————
那时的手机有拍照功能的本就很少,像素更是差得离谱。那样一张模模糊糊的照片,不久后出现在了黑瞎子的手机屏幕上,以短信的形式。
打开手机看到消息的一瞬间,黑瞎子突然意识到,那是从遇见她以来,杨淳给他发的第一条短信。图片后面还跟了一句话:
“太阳也挺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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