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磨得透亮澄澈的冰球被随手扔进玻璃杯,叮当作响,方子诚熟练地调好一杯深蓝的玛格丽特,在有些晦暗暖橙的灯光下像浮于深海中的水晶。
他把酒递给眼前的客人,目光略向正开门而入穿着涂鸦Polo衫和休闲短裤的的少年。
“嘉榆来了?”
“嗯。”
傅嘉榆应了一声,轻车熟路地取下悬在吧台边墙上的一把藏青色木吉他。
第一次走进这里是初三中考后的夏天,他和林昭然自觉已然半只脚步入成年人的世界,需要一次“属于成年人的冒险”来见证“一个成熟男人的长成”。
两位未成年彼此怂恿着摸瞎随机进了一家路边的酒吧。
当晚,成熟男人林昭然在满怀雄心壮志地喝下半杯鸡尾酒后醉倒桌边,张牙舞爪伪装成大人的小孩在熟睡中被酒吧里的灯光渡上一层绒边,露出了青涩的棱角。
另一位虽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好歹算是勉强维持住了还算清醒的状态,他有些无奈地托着脸歪头打量不省人事趴在桌上的发小,苦恼于怎么把他扛回去。
然后便听见了歌声。
他抬头望向吧台,看见彼时还没找到固定驻唱歌手的老板抱着吉他亲自上阵。
傅嘉榆至今记得那天听到的歌是《爱与诚》。
“别再做情人,做只猫做只狗,不做情人。”
他下意识地闭眼跟着哼唱出声,指关节无意识地在桌面上轻轻跟随节奏叩着。
一下,一下,像某种韵律古朴的摇篮曲,睡梦中的林昭然因为醉意而紧皱的眉头都不由自主地慢慢展开。
吉他声停,傅嘉榆睁眼,正好对上抬头看来的老板。
“上来试试吗小帅哥?”
他听见老板问道。
他在Dionysus里唱的第一首歌是林宥嘉的《浪费》。
刚结束变声期的傅嘉榆声音还带着些许尚未脱去的稚气,可音色却已然渡上少年人特有的清朗磁性,他不太熟练地凭借曾经和楼下乐行学过两个礼拜的吉他经验,轻轻弹唱着。
他就此成为了Dionysus的周六驻唱。
与他共享人生中每个第一次的林昭然,第一次错过了他人生拼图的重要一角。
不过还好林昭然喝醉了。
傅嘉榆一边调试手中的吉他拨片,一边回想着,嘴角不禁浮起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
如果林昭然知道他不声不响地就突然找了份工作,一定会拍案而起,声称要去起诉这家雇用未成年童工的无良酒吧。
打断他沉思的是台下突然传来的嘈杂喧闹声。
傅嘉榆皱了皱眉,望向声音的来源处。
穿着牛仔夹克的男人和方子诚正在情绪激动地理论着什么,旁边站着一个有些眼熟的waiter,傅嘉榆依稀记得她的名字,好像叫陈晴。
陈晴红着眼站在一边,看起来有些怯怯的,手腕上有一圈似乎被攥出来的红痕。
他想了想,把吉他轻轻搁置在椅子边,下台向他们走去。
“……老子跟她从小就认识,她什么东西老子能不知道?她是什么猪狗窝里出来的老子不知道吗?你他妈立什么贞洁坊?摸你一下是给你脸了,掉块肉了吗?也就只有你们这群傻X他妈的把这个……”
男人停顿了一下,有些恶毒地笑了笑。
“……把这条从小没爹的野狗当块宝。”
他突然感觉肩膀被人轻轻拍了拍。
男人不耐烦地转过头,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眼前的人拿着酒瓶往头顶上砸了个玻璃溅碎,剧痛瞬间席卷了他的感官,周围惊呼声四起,可男人眼前一片发黑,就连耳边传来的声音都开始模糊,不太真切起来。
他闭眼前看到的最后一幕,是少年覆满寒霜般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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