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明北山在阿峰的陪同下遍访城中大街小巷,仔细探查路况。
还是杏花微雨的季节,云京处处带着丝丝缕缕的潮湿,石板路常常深一块浅一块,一些阴暗拐角处还生着青绿的苔藓,本是好时节好风光,却因着灾荒的余创未除,街市上的百姓并不多,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店家开了张。
这街上来往行人不多,本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可是走到闲云巷子这里,他们却突然遇着一个鬼鬼祟祟的人,颇是可疑。
那人年纪不大,周身利落干净,一身青绿的短袍十分眼熟。
“北山哥哥,那是不是孙府的家丁啊。”
经阿峰这一提醒明北山便也记起来了,那身衣服确实是孙府家丁统一的工服。
“这闲云巷离着孙府也不近,又不是什么繁华地段,他在这里做什么?”
“走,我们跟上去瞧瞧。”
他们二人一路尾随着那家丁,只见那人随手带了一块碳墨,每隔几米就会在角落里做一个记号,一直到一户门前的石阶下面,他仔细做好最后一处记号,才悄悄离开。
这户人家,明北山是认得的。
上回自奇珍会回来,于饮昨正是在此处下了车。
于饮昨?孙府?
明北山隐约记得宴会上孙成礼与于饮昨纠缠的场景,他一想便知,这个家丁正是那个色胆包天的孙成礼派来的。
旁边的阿峰不禁感到奇怪,疑惑道:“这户人家如此偏僻,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孙府的下人,按道理也不需要做什么偷鸡摸狗的行当,为什么要盯着这家人呢?”
明北山微微一笑,“屋虽不是黄金屋,人却堪称颜如玉。”
“北山哥哥认识这家人?”
“当然认识,你也认识。”
阿峰反倒被他闹糊涂了,挠着头皮也想不明白,撇着嘴道:“就您当下这人缘,在云京笼统也没几个朋友的,要说什么佳人就更没有了,就这还卖上关子了,到底是谁啊?”
明北山闻言没好气地赏了他脑门一个棒槌,又颇爱惜地吹了吹自己的手指,才不紧不慢道:“正是那一枝独秀,偏又最爱招蜂引蝶的于饮昨啊。”
“于饮昨?”阿峰讶然,“那饮昨姑娘她不是陛下身边的人吗?怎么会……”
明北山摇摇头,“小人儿,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更何况这种蛇蝎女人的心思,你我还是不要揣测得好啊,免得惹火烧身!”
“那咱就不管了?毕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啊,明知一个弱女子有险却不闻不问,此实非君子之所为啊。”阿峰嘟着嘴道。
“怪也只能怪她自不量力,以身犯险,再说本王也向来不以君子自居。”明北山边说边摆摆手,脚下向来路撤去。
阿峰知道他的脾气,打定了主意便是谁劝也不好使,于是便不再多说话,灰溜溜地跟上。
哪知他才挪了两步却结结实实撞上了一堵人墙,身前的明北山不知何时停了下来。
“附近有卖花生糖的吗?去买点来。”
天气阴沉总是让人容易犯懒,于饮昨吃完饭就觉得瞌睡得很,看了没几页书就打了好几个盹,满歌于心不忍,几次劝她躺下休息一会,于饮昨不肯,只拉着她一起说话。
两人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得聊着,满歌手底闲不住,于是剥起葵花子儿来。
于是这二人一个负责剥,一个只管吃,有说有笑地过了大半天。
突然阿福来报,说有贵客来访。
“贵客?”自打来了这云京,家里只来过一位客人,那可是贵得不能再贵的当今天子,可是明东壑回回来也没见阿福这么紧张,于饮昨不禁觉得奇怪。
“哪位贵客?”
“是川王殿下。”
“他来做什么?”于饮昨忙灌了杯茶漱了漱口,嘴里碎碎念道:“我说怎么一早起来眼皮就一直在跳,原来是凶兆啊!”
“呸呸呸,姑娘快别胡说八道了!”满歌一面说着一面帮她理了理衣衫。
说话间人已到了正堂。
“奴家不知王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王爷不要怪罪。”于饮昨嫣然一位端庄自持的大家闺秀。
明北山也收起了方才在街上的不正经,谦和地回道:“是本王冒昧了。”说着他递上手中的花生糖,“初次造访,也不知姑娘喜欢些什么,想来花生糖这种东西该是女孩子都爱吃的,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花生糖又香又脆,奴家当然喜欢。”于饮昨笑着接过那袋糖,眸中却几分苦涩一闪而过。
她喜欢。
不是于饮昨喜欢,而是胡与游喜欢。
“方才看,姑娘园中中了不少兰花,莫非姑娘也喜欢兰花?
于饮昨轻笑,“我这园中单调乏味,这兰花也是前些日子才刚种下的,还不知何时能开花呢?”
“春兰开在春天,蝴蝶兰开在夏天,建兰要开到秋天,而姑娘园中所种的寒兰,却是要等到冬日才能开了。”
“冬日便冬日,等花开好了,定邀王爷来园中赏花。”
“如此佳期之约,本王先在此谢过姑娘了。”
于饮昨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心中却打着鼓,不知明北山到底因何而来,于是只好小心试探道:“前日多亏王爷慷慨相助,本应是奴家上门道谢,怎知王爷先来了,实在惭愧。”
“举手之劳罢了,怎敢当‘慷慨’二字呢,本王不请自来,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王爷这是说得哪里话,家中简陋,王爷这般贵人肯来,当是蓬荜生辉。”
“说起来,不知姑娘是否记得当日本王的劝告?”
于饮昨脑瓜子转了转,想起来那天明北山是劝告了自己不少,一会说自己找靠山攀高枝一会让自己小心点别玩火,所以现在他说的是哪一句?
“奴家能得王爷耳提面命实乃三生有幸,王爷金口玉言,奴家字字句句牢记在心。”于饮昨脸上挂着笑意,看起来字字诚恳。
“姑娘言重了。实不相瞒,本王今日登门,是因为在街上碰上件怪事。”
“不知是何怪事?”
“方才有一厮……哦,似乎是孙府的家丁,在姑娘门前用墨碳做标记。也不知是何居心,如若此事也在姑娘安排之内,那权当本王多事了,如果姑娘对此并不知情的话……那恐怕要小心些好了……”
“竞有此事?”于饮昨疑惑道。
“看来姑娘不知?”
“奴家对此毫不知情,还要多谢王爷提醒。”于饮昨忙行礼拜谢。
“如此,那本王也不算白走一趟。想必姑娘心中已经有了打算,本王也不久留了。”明北山将话点到即止,似乎并不想多管闲事,至于于饮昨究竟要如何自保,他更是不感兴趣。
于饮昨又说了些客套话,再三谢过了明北山,便送他离开了。
“姑娘莫急,我这就让阿福去把标记清理干净。”满歌看起来比于饮昨还着急。
“谁说要清理了?”于饮昨看看天色,又重新坐了下来。
孙成礼见色起意她是早就知道了的,这些日子她也隔三差五与他通书信,也在外面见过一两次面,本来还想多唬他几天,也好有机会去孙府寻找蛛丝马迹,但哪知那姓孙的是个急性子,竟然暗中派人跟踪了她,今日他既然派人做记号,看来很快就会找上门来,到时候这个登徒子恐怕要生出事端。他府上既已有人知道了她的住处,就算今日把记号抹掉,他日也照样防不住他,反倒让他有所警惕,他警惕也就罢了,万一兜不住在孙长光面前露了马脚,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眼下倒不如,将计就计……
“门口的标记一定要留好了,另外,让阿福去给陛下送个信。”
另一边,才刚一出门,阿峰就叽叽喳喳问个不停:“您不是不乐意做君子吗?怎么还是去了。”
明北山认真想了想,他确实是不爱管闲事的,但架不住,有些人,竟然让他生了恻隐之心。
“想必她也有难处。”
“呦呦呦!难得您老人家也会体谅女人!”
明北山白了他一眼,懒得接话。
“对了,北山哥哥有没有觉得,那饮昨姑娘园中有一股熟悉的味道?”阿峰收起了不正经,又问道。
“不错,是兰花对面的那个花圃。”
“我也发现了,那些花不就是当年京郊无名湖畔的野花吗?那年您的屋门外突然就生出了一大片不好看也不怎么好闻的野花,饮昨姑娘怎么会喜欢这种花呢?”
那年无名湖畔生出了大片大片的不知名花,就像阿峰说的,那花不好看,也不好闻,但是那年,卧床许久的明北山身体却渐渐好起来了,本来他也没多想,但是今日在于饮昨园中见到那花圃之后却恍然大悟了,那花应该不是普通的花,而是一种草药吧。大概是种生命力极强的草药,所以不知从哪飘来的种子,就在湖畔生了根,大肆生长起来,自己也因此沾了光,治好了病。
明北山正想得出身,又被阿峰打断。
“北山哥哥,我还有一个问题,”阿峰突然红了脸,问道:“您是怎么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吃花生糖的?”
“我瞎说的。”
“啥?”
当年胡与游爱喝酒,也爱吃糖,嗜酒的人总喜欢就一盘花生米,所以胡与游也爱花生,因此花生糖就是她最喜欢的糖。
明北山没接触过几个女孩子,又哪里会知道女孩子的喜好,他知道的,自始至终都不过是胡与游的喜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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