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日子不舒坦,有人却过得极其滋润。
吃饱喝足之后,沈棠羽只觉神清气爽,就连心情也好了不少。
云州城作为三国交界之地,最热闹的时候在夜市。
赵天衣有心让沈棠羽开心,吃完饭后,便邀请沈棠羽出去闲逛。
女儿家逛街,精髓就在买买买。
沈棠羽虽然对这些东西不怎么热衷,但难得见赵天衣开心,也便遂着她的心思来。
于是乎,刚走了小半条街,靳渊葆两只胳膊已经挂满了各种小玩意儿,垒起来的盒子也已经到了下巴。
靳渊葆头一次后悔,跟赵天衣出门不带随从。
新到一家首饰铺子,靳渊葆“嘭——”的一声,将手中东西全部放在柜台上,腾出手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
“将这些东西,和这两位姑娘挑的首饰,一会儿全部送到醉仙楼去。”
他先前怎么就没想到,直接让人送货上门呢?
掌柜的认出来人是靳渊葆,当即拿着扇子上前,一边替他扇风,一边逢迎接待:
“靳公子放心,咱们宝盛斋做事,您一百个安心。”
说着支了两个机灵的伙计,去领着赵天衣和沈棠羽看货。
宝盛斋是大周颇有名气的首饰行。
虽说排不上第一,但因为最擅长博采各家长处,又融汇夏、燕两国特色,所以在新奇新鲜上,没有任何一家首饰行能及。
赵天衣知道,以沈棠羽的身份,最不稀罕值钱的玩意儿。
所以带她过来,也就图这个新意。
果然,看到伙计们送到面前的首饰,沈棠羽眼睛亮了亮。
上一世在现代,沈棠羽也不缺钱。
但不出任务的时候,她最喜欢的,还是去街边的一些小首饰铺溜达。
那里的东西不算贵,一样也就是几十,最多不过百,但却比专柜里的很多首饰都有灵性。
每次买上一大堆回来,虽然从来不戴,但逛一圈,看着那些精致的小东西,她的心情总会好上许多。
然而这一世,这样的乐趣便没了。
古代的首饰都以富贵为主,就算是皇族的珍宝,也都贵气有余,清灵不足。
所以真正能戳中她,让她心生欢喜的,还真没有多少。
最多也就是一些玉饰。
但眼前这家宝盛斋的东西里,竟然有前世那种水钻和猫眼石,映着灯烛,泛出晶莹的流光。
沈棠羽一眼就相中了那顶水钻发冠,和镂嵌了猫眼石的飞天白玉簪。
前者璀璨生辉,精美玲珑,正适合赵天衣这样少女心爆棚的人;
后者低调温润,剔透大方,她用来挽发正合适。
将东西递给伙计,沈棠羽澹声开口:
“就这两样吧,帮我分开包起来,发冠给这位姑娘。”
一听到沈棠羽给自己送东西,赵天衣忍不住在她脸上吧唧一口:
“呜呜呜,棠棠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我可真是太喜欢了!你放心,我以后每天都带着这顶发冠!”
得亏靳渊葆正在被掌柜的拉着说话,不然看到这一幕,怕不是要即再次吃味。
也正是这样的功夫,忽然从旁边伸出一只纤纤素手,从伙计手中夺过那顶发冠:
“这东西,本郡主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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