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案中案
06 密室讲义
在等待易璇小姐醒来的间隙里,夏沐风和伍连德两人早已迫不及待,开始检查尸体。
“还是老样子,对吧?”费边轻轻地走了进来,李警官拘谨地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尸体。
“啊,这还真是……”他吸了口气。
“很惊人,是不是?”侦探先生笑了笑。
“当然,当然,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年轻人小声说:“稍微有些恶心,我尽量克服吧。”
“走走走,我们去找一张纸。”费边笑了笑。
“一张纸?”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实是一张黄符,那种江湖骗子诅咒别人短命早死用的催命符。”费边说着,掏出那张在第一个密室当中找到的黄纸。
“哦,这样啊。那有没有可能,这两件案子是两个不同的人犯下的呢?”他并没有看到凶手寄给我的两封挑战书。
“不太可能,”我把那两封折起来的信递给他:“看看这些吧。”
“凶手真是个既残忍,又狂妄的人。”读完了信,李警官这样评价道。
于是,他和费边就非常愉快地开始翻翻找找。
夏沐风和伍连德按部就班地开始检查尸体,有了之前的经验,我对检视尸体的步骤已经比较熟悉了。
但是,就在第二次检查尸体期间,我们遇到了非常巨大的困难,尸体出现了难以置信的矛盾,和整个密室息息相关。
“确定是个死人吧?”夏沐风问了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来缓解凝重的气氛。(是跟我学的吗?)
“基本上确定了,利器从侧鼻软骨一直贯穿到后脑颞部,是个生物都得死透了。”伍连德苦笑:“今天算是一个大开眼界的好日子,我以前想都不敢想,原来贯通创还可以这样啊。”
“死亡时间……能确定吗?”夏沐风搓了搓手。
“嗯……先看看吧。”伍连德想了想。
“你负责还是我负责?”
“那还是合作吧。”
“分工?”
“无所谓,反正尸检的步骤就那么多,喜欢什么做什么呗。”伍连德笑了笑。
“先把凶器取出来吧。”侦探先生抓住了重点。
“怎么个取法呢?”伍连德犯了难:“我们不能随便在凶器上留指纹啊,算破坏证据的。”
“看这把刀的刺入深度,就算直接用手去拔,我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拔出来。”夏沐风叹了口气:“就算完全拔不出来也在情理之中。”
“那怎么办呢?”
“当然有办法了。”夏沐风笑了笑,把手放进衣服口袋,不久后,他把手拿了出来。
他的左手上多出了几根银白色的细线,然后,那把拔不出来的刀就在细线的带动下回到了夏沐风的右手,一切都发生的很快。
“啊这?不可能吧?”伍连德当场呆住。
“打磨处理过的细钢线,而且是六根钢线组成的集束,强度更高,拔把刀还不是轻轻松松?”侦探先生微笑着说。
“那把人切成两半也是轻轻松松喽?”伍连德想了想。
“你是会举一反三的。”夏沐风笑了笑。
“需不需要一个穷凶极恶的凶手给它开开光呢?”
“我希望永远找不到吧……”夏沐风把线收了回去。
“我们倒是找到了。”李警官把第二张符纸递了过来:“按照之前的方法,这张纸上写的是……”
“五日死?”我凑上去看了看。
“顺带一说,虽然易青小姐的死状确实非常惊人,但万幸耳朵没有少,左耳和右耳都没有丢。”费边说。
“谢谢你,这很重要。”侦探先生一边说,一边探了探尸体的脉搏,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
“停搏,瞳孔放大,确实死透了。”他对伍连德说。
“手的状态呢?”
“自然摊开的,没有拳曲迹象,地板上还掉了一支钢笔,就掉在离她右手不远的地方。”夏沐风回答。
“嘴呢?”
“嘴唇紧闭,没有张开,一点儿都没有。”夏沐风皱了皱眉。
“脸呢?脸怎么样?”伍连德也是一脸奇怪。
夏沐风又摸了摸:“新鲜,非常的新鲜,血色都还没褪干净呢。”
“四肢呢四肢呢?四肢的状态怎么样?”伍连德焦急地问。
夏沐风轻轻地按了按死者的手臂,立刻满眼惶惑地抬起头来。那个眼神里满满当当都是沮丧和难以置信,比起十多分钟之前的我,他的沮丧程度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快来!伍大法医,快来!”他压低声音喊道,声音里充满了莫名的恐惧。
伍连德慌忙蹲下身子,重新检查了一遍尸体。
片刻后,伍大法医同样一脸惊恐,喃喃自语:“这……这不对吧?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到底怎么回事啊?”我问。
“你来摸摸吧。”侦探先生想了想,对我说。
我点点头,走上去拉了拉尸体的手。一股奇怪的感觉笼罩了我,尸体的右手非常僵硬,但是,她的手掌依旧很温暖。
我和伍连德面面相觑,一时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只有试试最后的办法了。”夏沐风沉吟片刻后,说:“摸脖子。”
“还是常温。”我说。
这一天是冬至过后的第四天,天气是一天更比一天寒冷,大家都穿着厚厚的冬装。但是,真正的反常之处是,即使冬天里的尸体温度能够无限趋近于正常的人体温度,这种温度也不可能在尸僵产生之后仍然保持不变,除非……
总之,死尸的温度和活人的温度绝对不可能一样,至少在体感上是有显著差异的,除非这个人刚死不久。
但是,就像古往今来无数文学家描述的一样,正常尸体的物理特征应该是“面目可憎,硬梆梆,冷冰冰。”
而这具尸体的特征是“面有血色,表情生动,体温正常,硬梆梆。”
读者们发现问题了吗?按照自然科学的一贯观点看,一具尸体,只会又冷又硬,可不会又热又硬啊。“热”和“硬”这两个特征不可能出现在一具正常的,确定是他杀致死的尸体身上。
两种原本不可能同时出现的尸体现象同时出现在一具尸体身上,这并不是大白天见鬼,而是……
“不可能,不可能,伍大法医,这两种尸体现象当中一定有一种,是被凶手伪造的!”夏沐风在书桌上猛地一拍,这样说道。
这一句话恰似平地起惊雷,点醒了我们两个。
“这样啊……但是,凶手伪装了哪一种现象呢?”伍连德问。
“我持保留意见。”侦探先生避而不谈。
“是没想好吗?”费边问了一句。
“就算想好了也没什么用啊,人家姐姐还在旁边躺着呢,我总不能立刻就把尸体上上下下扎成刺猬吧?”夏沐风苦笑。
“你是说,尸僵是伪造的?”伍连德眼睛发亮。
“基本上可以确定了,啊,请原谅我这么说,易青小姐的肉质新鲜得不像是伪造能做到的。”夏沐风笑了笑:“还有啊,伍连德,你是个挺有天赋的法医,应该非常清楚,一具连肌肉松弛都没有发生的尸体,怎么会出现尸僵呢?”
“所以,尸僵应该怎么伪造呢?”这是易璇的声音。
“理论上来说,尸僵是不可能伪造的。”伍连德苦笑。
“但疾病是可以伪造的。”夏沐风笑了笑。
“疾病?怎么可能?”伍连德瞠目结舌:“明明凶手就没出现过,至少在这里看不出他出现过的痕迹,他怎么可能……?”
“首先,我的朋友,这是一间密室,而凶手是它的造物主。众所周知,造物主在自己创造的天地里,是无所不能的。”侦探先生叹了口气:“当然,众所周知,法医对密室问题同样一窍不通。”
“现在,我不得不和各位展开讲讲有关于各种密室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犯罪学意义上的密室通常指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一切不可能犯罪的基础。”
“想要完美且完整地解答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我们就需要学习可爱的小学生们的科学方法。”
“各位还记得小学时期的科学实验吗?让两只鼠妇在不同的光暗条件下走出旧鞋盒做成的迷宫,在土质,水分,光照强度不同的情况下分別研究作为样本黄豆能不能长成豆芽之类的。”
夏沐风笑了笑:“这些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无一例外地,直接体现了对照研究的优越性。做对照最简便的方式是改变研究当中的一个或几个条件,而改变条件其实就是增加限制。”
“在给标准的密室下定义之前,我们也要先确定一些限制,在哪些情况下,一个房间即便拥有成为密室的所有必要条件,也不能被归类为密室。”
“按照著名的诺克斯十诫来看,一个真正的密室绝对不能有密道,地道,暗格,烟囱门等等,因为这些逃生通道实在是太过于儿戏,有些不把读者当人看的嫌疑。”
“第二个限制,来自约翰.迪克森.卡尔最著名的作品《三口棺材》,这个聪明人借基甸.菲尔博士之口,指出了密室犯罪当中的犯规技巧。”
“至于这些犯规的小动作,像是壁板间的缝隙,宽到可以伸进一只手掌;或是天花板上的栓孔,居然被刀子戳过,塞子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填入栓孔,在阁楼或房间的地板上撒上足量的尘土,布置成似乎无人走过的样子……这些统统都是恬不知耻的犯规行为。”
“第三个限制,是凶手在搬来杂物堵住房门的情况下不能仅靠细线将房门拉开,并在门外锁上房门的,这样太不科学了。”
“所以,密室的定义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平平无奇的,门窗紧锁的,看上去不能进也不能出的房间。”
“接下来,就应该讲讲密室的分类了,你们可以稍微记一下。”夏沐风笑了笑。
“我准备好了。”我说。
“密室的分类,可以根据犯罪手法,成因,犯罪目的这三点来细分。”
“第一种,整个事件纯属意外,由于肇事者害怕背上谋杀嫌疑而产生的密室。比如柯南.道尔爵士的《驼背人》,做了亏心事的老上校巴克莱在看到昔日部下出现在他面前时,误以为这个可怕的驼背人是来向他复仇的,于是心脏病发作,脑袋磕到壁炉罩子而死。虽然在华生医生的描述当中,巴克莱上校是中风发作,死后才撞到壁炉罩子上。但这篇有趣的文章依然是密室犯罪的典型案例。”
“这类意外的特点是,阴差阳错,机缘巧合,也许最初只是一件简单的入室抢劫,凶手和被害者在室内搏斗,有一方挂了彩,因而出现了意外死亡的情况,并且凶手并没有杀死死者的主观故意,人也并不是他杀的。但密室还是出现了,那残忍的炉罩杀了多少人,谁又数得清呢?”
“第二种,这是谋杀,只是被伪装成了意外。比如凶手和被害人积怨已久,凶手对于被害人早有杀心,在阴差阳错之下得到了密室,比如一间储藏室,凶手有房间的钥匙,但他并没有明确的犯罪计划,只是起了杀心。于是他找来被害人,两人之间话不投机,凶手愤然把被害者的脑袋撞在一旁的铁架子上,整件事情,看起来像是意外,但实际上是谋杀。”
“至于例子,加贺美雅之的长篇小说《双月城的惨剧》做了堪称完美的阐述。”
“第三,这是谋杀,凶手有杀心,并且有预谋。凶手和被害人同处一室,凶手杀人之后通过伪造不在场证明摆脱嫌疑,先将密室破坏,之后再复原。”
“常见的方式是,凶手在杀人时播放事先录好的,与被害者谈话的录音,并且确保有人能听见,好替他做出不在场证明。之后凶手借故外出,等待尸体被发现或者自己成为尸体的第一发现人,由于时间线和动向都有人证明,凶手几乎没有嫌疑。”
“此种情况亦有一例,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虽然重心并不在密室犯罪而在叙述诡计,但它确实开创了一种非常有趣的密室流派。”
“另有一个不算完整的例子,是程小青先生的一篇小说,抱歉得很,名字我竟已忘却了。那故事是说,一个有侠义心肠的口技名家,替一个投河自尽的可怜女子报了仇,用同样的方法杀掉了欺骗女子的流氓学生。”
“第四,这是谋杀,凶手混在一群人中间,用毒药毒杀被害者,再用凶手的尸体和时间差等等做掩护,自己则寻机翻窗而出。”
“这种密室犯罪的有趣之处在于,密室原本并不是密室,反倒是公共的场地,譬如魔术表演的现场,体育馆,音乐厅等等,对凶手智力的要求在诸多情况中也是最高的。”
“成为这个流派开山之作同时也是典范作品的是《绿胶囊之谜》。”
“第五,这是谋杀,凶手在室内,以极快的速度突然袭击被害者,之后将尸体横放在室内,藏在某处视野盲区,常人很难发觉。凶手可以在其他人开门时逃出室外,或者混入惊慌的人群中。埃勒里.奎因用一具尸体进行了一次完美的示范。”
“第六,这是谋杀,凶手用了乔装的方法骗过了目击者,得以逃脱。凶手的杀人方法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第七,这是谋杀,凶手在室外犯罪。至于例子,第一件案子就很有启发性。”
“第八,依然是谋杀的一种,凶手通过控制有毒的蛇虫鼠蚁,杀掉被害者。密室就是死者自己的房间,这实在是一种既节约,又高效的方式。”
“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斑点带子》,虽然饱受推理小说家的诟病,但在我看来,它的意义和《罗杰疑案》不相上下,可谓密室犯罪双璧。”
“第九,是谋杀,并且很有意思。最经典的手法是,凶手将被害人事先杀害并分尸,将小型尸块打包,再将躯干部分通过室内本来就有的容器运出房间,然后将尸体的头颅带进室内,最后,由凶手和其他人一起发现尸体。”
“适合这种密室犯罪的地点,是医学院,解剖室等等,凶手从通风口拋下打好包的小尸块,再将大尸块用容器运进来藏好,就大功告成了。”
“这种密室的典型例子,是鲇川哲也的《红色密室》。”
“第十,最为因地制宜的密室,凶手在密室里设置了诸多杀机:可能是一个会冒出刀刃的,看上去有些不好使的闹钟。也可能是一把藏在暗处的十字弩,被害者一旦碰到细线就会自动击发,还有很多很多运用简单的物理规律杀人的方式。”
“类似的例子有很多,不过最经典的还是《犹大之窗》。”
“十一,凶手迷晕受害人,之后杀死,这一种密室是第七和第十的复合版本,给受害人下药,让事先挂在天花板上的刀子杀死被害者。这种密室的运用比较广泛,凶手可能认识死者,也可能不认识,当然,如果认识就更方便犯罪了。”
“十二,伪装成自杀的谋杀,很常见,也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只需要注意别留下指纹,适当运用时间差就行,偶尔也需要用到物理机械。只需要看看副检察官佩珀是如何杀死吉尔伯特.斯隆的,你就完全明白了。”
“十三,是自杀,但被伪装成了谋杀,这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恶意。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事件》做了很精彩的解释。”
“各位,经过了这样一番细致的分类,我们会发现,想要解决真正的密室犯罪,需要解决八个问题:”
“第一,凶手进过密室吗?”
“第二,凶手认识死者吗?”
“第三,密室原本就是密室吗?”
“第四,凶手是怎么进去的?”
“第五,凶手又是怎么出去的?
“第六,密室是怎么形成的?”
“第七,凶手的手法是怎样的?”
“第八,凶手可能有动机吗?”
夏沐风笑了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密室犯罪,更可能是多种密室的混合物,毕竟推理小说只需要一个核心诡计,而现实嘛……天知道罪犯会挖多少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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