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的辽阔,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也是没有亲身所至之人,无法想象的。在地图上,不过是半个手指的距离,很可能就能分为三四个国家,而想要走上这么一段距离,也许用的就是十天半个月。不仅如此,这段路上所看到的景物,往往都是单调而重复的,让人心情烦躁,难以坚持走完。
总而言之,就是漫长而又寂寞。
之后的六、七天,当真是风平浪静,一路无事。他们已经完全离开了城市,走到了东曹和石国的交界处。
现在原本泥土和石头组成的道路,已经变成了黄沙和干枯的碎木头。行军速度自然受了不少影响。唯一有些特色的,就是不少破败的烽火台,那些石质的建筑,尽管已经荒废了多年,却依然没有被黄沙覆盖,而是仍然傲立于此。这些烽火台也可以叫做哨点,大多建立于大唐永徽年间,那个时候唐国极盛,是当之无愧的西域霸主,而且唐人和那些只会破坏的游牧民族不同,增城而大方的唐人所强调的是建设,曾经被他们统治的地方,都留下了像烽火台还有官道之类利于民生的东西。这些道路以及驻扎士兵的烽火台,仿佛一条条血管,赋予了大唐这个巨人生生不息的活力。
他们现在走的这条路线,是早在魏晋南北朝时就已开辟出来的古道,但是走这条路的人却很少。毕竟不但绕的路有些远,而且因为没有靠近城池的缘故,马贼多喜欢在这种地方出没。
甚至,有不少马贼的老巢就在这附近,现在好了,一支规模不小的商队,居然送到了嘴边,这哪能让那些职业强盗不欣喜若狂?
但是他们也发现了那支跟商队形影不离的队伍,这些家伙虽然队形不算特别整齐,也没有带武器(因为全都收起来了),但是人数却不少,而且大多是青壮汉子。
也正是这个原因,那些跃跃欲试的马贼们才没有立即出手。毕竟,但这一行虽然已经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但也不能随随便便就送命啊。遇到那种扎手的点子,这帮亡命之徒往往“风紧,扯呼”起来比谁都快。
所以尽管派出了几个骑兵远远的观察,但是大队的马贼始终没有出动,会雇这么多人来保护货物,那么这支商队的的价值应该远比现在所看到的大。
没准就是运送丝绸或者宝石之类珍贵平的大商队!如果真的如他们所料,那么抢完这一票,接下来一年半年都可以游手好闲了。这就是所谓的开张吃三年。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真是一个大商队在‘另辟蹊径’,他们对自己的实力应该也有着相当的自信,不然哪敢走这条道路?所以在没摸清他们的实力深浅之前,马贼们并不会轻举妄动。
同样的,米俊义也正等着这些小毛贼上钩,所以看到那些不时出现并尾随队伍的马贼骑兵,他不但没有用弓箭将其射杀,还故意派出新兵前去追赶。但是他也没有大意,判断出这些骑兵隶属于马贼以后,他立刻就让人将商队收拢到队伍中央,好好保护起来,不给敌人一点可趁之机。
但是,那些练习骑术都没多久的士兵,怎么追得上一直在马背上谋生的马贼呢,故而只是将其赶走,或者简单过两招,就无奈的返回了队伍,这样一来,双方的斥候队都没有伤亡。之所以故意这样的诱敌,是因为在那位百战老将的眼中,这些贼人根本上不得台面,完全不需要重视。充其量也就是训练手下士兵的一个刀桩罢了,毕竟那些号称刀头舔血,连死都不怕的贼人,只要损失过了一成,或者领头人被杀死后,就会直接溃败,确实不值一提。
而这种故意示敌以弱的技俩,也许在两军阵前,面对经验丰富的主帅是毫无作用的。但是去诱骗一堆马贼,却完全够了。种种迹象落在马贼眼里,似乎都是这支商队的护卫队弱小、不堪一击的表现。不过这些生性谨慎而狡诈的贼人们,却又这样观察了两天。
终于,他们忍不住了。一帮贼头聚在一起,他们打算合作干这一票!他们很清楚,因为支援的问题,他们手下的成员都不多,只有加在一起,才能超过对方的护卫。而且如果这真是一票油水很大的肥差,那么即使这几家队伍一起分享,依然能够赚个钵满盆满。
因此,这次他们兴师动众,专门聚合在一起,已经算是难得的大手笔了。可以说是前所未有。
于是,几个所谓的大当家,就聚在一间帐篷中,开始了不可告人的谋划。只见一个做学生打扮的人,吊儿郎当的坐在椅子上,他拿出一把短刀,轻轻舔了舔:“康二麻子,你不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吗!你手下不过200号人,居然要分四成的货物,真当我们‘黄沙帮’是摆设?!”说到最后,他用力的把短刀拍在了桌上。
就在他的对面,一个五大三粗面容可怕的巨汉,不屑的撇了撇嘴,用手轻轻扶住腰间的刀:“毒书生,你这厮也太想当然了。我手下的人少没有错,但是哪个挑出来一个不能打你手下的俩?况且,原本就是我发现了这个肥羊队伍,我要是不告诉你们一声,就自己独吞,那你们就连一层也拿不到!别他娘得了便宜还在这里卖乖!不然信不信爷爷削你丫的?"
两人的侧面,是一个全身躲在黑袍里的人。只露出两只眼睛,那黑袍人摆了摆手,劝道:“你们俩都住嘴。现在是没打到大雁,就想着是蒸还是煮了!康二麻子,你确实先发现了目标,但是自己吞不下去也是实话,不然又何必找我们来。还有朱先生,现在就想着怎么分赃,确实是眼光短浅了。我的想法是,咱们一会儿看谁出力更多,以及谁伤亡更大来决定分配。咱们的情况,大伙心知肚明,如果再来一翻内斗,干脆别打劫人家了,早点回家抱孩子去更好。”
先前发生争执的两人,显然对这名黑袍人的实力有些畏惧,见对方说的也还算在理,就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剩下最后一把椅子上坐的,是一个精瘦如猴的人物,这家伙狮鼻细眼,其貌不扬。这只瘦猴显然实力不如先前三人,尽管也被请来参加了这次的‘首领会议’,却唯唯诺诺,见到三人已经讨论出了结果,赶快点头:“三位大当家说的对,我们青龙帮就跟在大伙后面,各位吃肉给咱们喝口汤,不饿死就行了。”
也难怪这个瘦猴提不起头,他们这只马贼,虽然有个很威武的名字叫做青龙帮,但是手下能提刀的,不过百号人,这其中还有1/3是老少。上一任帮主已经金盆洗手,听说现在去山西那边过好日子了。而自己的武艺虽然不出众,但是曾经替帮中做过不少事情,这才被推举为首领。可瘦猴本人,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主,偶尔打劫到了商队,从来都是只要对方给了钱,就不伤害人命。甚至还有几次,遇到扎手的点子,自己被撵得满大漠逃亡。这样一来,自然不但这些同行看不起他,就连手下很多人也觉得他这性格,与其去当马匪,还不如去找个酒家当店小二给人赔笑递盘子!
对此,瘦猴也是无奈 ,他也很想像当初的老帮主那样,拿着一笔钱去中原找个好地方,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好好的过完一生,免得有一天自己的孩子,为父亲曾经是当贼的而感到羞愧。
但是他却不能走,因为他的身后这百来号人,如果失去了这个主心骨,绝对会在弱肉强食的马贼行列中被吃的一干二净。更别提这百号人身后还有两三百个老弱病残家人,就等着靠打劫来的贼赃过日子呢。
想到这里,瘦猴心中一阵无奈,现在与自己商讨的这三个人,他们对于那些入伙的人,也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们的家眷杀干净,目的自然是不浪费粮食,还有就是让那些加入的人彻底断了心思。这般血腥的手段,尽管骇人听闻,却是所有马贼惯用的。
但是自己却不肯这么做,因为自己的老娘,也在那些被养着的家人当中啊。况且,尽管自己当了贼,也杀过人,但是若真的叫自己对那些手无寸铁的无辜之人,抬起刀来,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做得到。
这世道,当马贼难,做人更难,做好人更是难上加难。且不说好人,仅仅是想当一个有底线的马贼,那几乎是不可能。
"那个,其实咱们不如先威胁对方一下。如果他们肯交一笔买路钱,那按照行规放过他们也不是不行啊。毕竟他们那么有钱,给的买路财肯定不少……"瘦猴弱弱的提议道,谁知他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巨大的拳头就将他打得眼冒金星。瘦猴惨叫了一声,鼻血横流,头晕目眩,直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却不敢反抗。那巨汉还想再打,不过被黑衣人拉住了手。“咱们之间动什么手,教训一下,差不多就行了。”
“你算什么玩意,也他娘有脸说行规?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那个巨汉听了黑衣人的话后,这才坐回了位置。不屑的撇了撇嘴,狞笑一声。在他看来,与和另外两个人的竞争关系不同。他们之所以没有吞并这个瘦猴的部众,无非是觉得用起来还算是顺手,就算不吞并,瘦猴一伙也绝对不敢违背他们的意思,所以没必要专门去流血,但是现在,这小子居然敢质疑他们的决定,那必须给点教训,没一刀杀了他,已经算手下留情了。
况且,这支队伍如果真的是个富得流油的肥羊,那么让他们交一笔钱,哪比得上将他们抢个清白溜溜?都做贼了,为什么不干脆做干净点。
“那咱们就干他丫的!抢个波满盆满。”
这些人虽然是狼心狗行之辈,却也是奸滑狡诈之徒。
可惜不久之后,这三个人就会为自己做出了这种决定,而感到后悔无比。
哇塞,十万字,十万字啦!超级开心的说,终于突破第一个小关了,总字数1/10完成喽。有没有在看的人给我留个评论,祝贺一下呗,嘻嘻。另外,主角的初战就要来了,接下来的情节我可能会写的稍微慢些,因为要多次打磨,尽量写得精彩。这种战斗场面,一定要燃才有意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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