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迁民屯田
朱高炽监国期间大力推行其父皇的“垦荒归己”的奖励垦荒政策,使这项政策前后贯彻七十年之久。同时也继续其父祖的设置屯田的政策。永乐十二年(1414年),朱高炽第二次监国时,安置了山西等地2000多户流民到隆庆州进行屯种,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再发展。
减免贡赋
朱高炽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困境。在他短暂的统治时期,他颁布了几道诏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他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特别使他苦恼的是人民的频繁逃亡,这种情况是农民无力付税和应付各种征用引起的——这是朱棣统治晚期的一个严重问题。流浪在永乐晚期使国家丧失大量收入。同年二月,朱高炽专门颁布一份诏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应免除他们所欠的税,在他们所在地登记后另外还免除两年同样的税和劳役。 [5]
此外,朱高炽还派了一个以广西布政使周干为首的专门小组去调查某几个府的纳税负担。它们包括应天(今南京)、苏州、松江、嘉兴和南直隶及浙江的另外四个府。朱高炽生前未看到调查报告,但它成了宣德帝朱瞻基实施的减税计划的基础。朱高炽还非常关心提供直接的救济;他几次因他的大臣们对此反应迟缓而大发雷霆。在一次地方的饥荒中,他批驳了户部官员们的提议,即只借粮给百姓而不是免费分发。另一次,他愤怒地驳回了一些大学士请他先与户部和工部商议的要求,下令立即对一些受灾区分发救济粮和减免税收。 [5]
文化
儒家思想
在思想上,朱高炽崇尚儒学,褒奖忠孝,他统治期间儒家思想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朱高炽还在京城思善门外建弘文馆,常与儒臣终日谈论经史。朱高炽非常善于纳谏,曾经给杨士奇等人一枚小印,鼓励他们进谏,因此洪熙朝政治非常清明,朝臣可以各抒己见,皇帝可以择善而行。 [72]
科举制度
朱高炽对科举制度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时进士之中多为南方人,但北方人天性纯朴、忠贞,也是皇家不可或缺的支柱。 [71] 朱高炽体恤北方学子困于经济、教育落后等因素,中进士较少的情况, [73] 为了保证北方人可以考中进士,朱高炽规定了取中比例“南六十、北四十”,这一制度一直被沿用至清朝。 [71]
民族
鞑靼部
永乐时期,鞑靼实力颇强,因此朱棣晚年数次北征的目标便为鞑靼,希望削弱其力量。虽然朱棣最后三次北伐均未达到直接打击鞑靼阿鲁台部的目的,但阿鲁台畏惧明廷的强大兵力,所以积极寻求和解,故阿鲁台在朱棣驾崩的同年十二月便遣“使者阿卜都剌等贡马。” [68] 此对于即位不久的朱高炽而言是极好的缓解明蒙关系的时机,故其在“赐赉有差”的同时,亦敕谕阿鲁台表示愿“宥其前过,令通使往来如故,并赐王及王母彩币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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