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曰(1449年9月8日),宋英宗命袁彬传旨,将武进伯朱冕、西宁侯宋瑛、内官郭敬的家财及三人的蟒龙衣服、酒器都拿来赐给也先等人。 [29-30]
最终,咸宁公主与其夫宋瑛合葬于南京溧水县。
出借耳环
太子妃前来,向咸宁公主、安成公主借耳环,咸宁公主将耳环给了太子妃,而安成公主不愿意给。太子妃再请求,安成公主仍然推却,太子朱高炽得知后心里对安成公主非常不满。 [18]
救济太子
咸宁公主有贤德,太子朱高炽资财匮乏,咸宁公主数次以己身财产资助太子。洪熙初年,朱高炽登基后,夺宋琥的西宁侯爵位赐给咸宁公主的驸马宋瑛,并将宋琥置办的舟车、田庄都送给咸宁公主,不许宋琥、宋瑛兄弟往来。 [19]
人物争议编辑 播报
出嫁时间
《明史》及《明英宗实录》俱称咸宁公主于永乐九年(1411年)下嫁宋瑛,而《明太宗实录》及出土的宋瑛墓志则记载尚主时间为永乐元年(1403年)。永乐九年(1411年),咸宁公主已二十六岁,若仍未出嫁不符合常理,当以《明太宗实录》及宋瑛墓志为准。
参考资料
1. 成祖在1380年就藩北平,咸宁公主生于1385年,故生于北平燕王府
2. 《明英宗实录》:正统五年六月……己亥……咸宁大长公主薨。公主,太宗文皇帝第四女,母仁孝文皇后。洪武十八年生。永乐元年册封咸宁公主,下嫁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瑛。二十二年,进封长公主。正统二年,加封大长公主。至是薨,享年五十有六。
3. 《明史·卷一百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三》:琥既废,弟瑛嗣。瑛尚咸宁公主。正统中,历掌左军前府事。瓦剌也先入寇,瑛充总兵官,督大同守将朱冕、石亨等战阳和,全军败没,瑛及冕皆战死。赠郓国公,谥“忠顺”。
4.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八》:『正统五年六月己亥』○咸宁大长公主薨。公主,太宗文皇帝第四女,母仁孝文皇后,洪武十八年生。永乐九年,册封咸宁公主,下嫁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瑛。二十二年,进封长公主。正统二年,加封大长公主。至是薨,享年五十有六。讣闻,上辍视朝一日,遣中官致祭,命有司营葬。(正统五年的六月己亥的公历日期是1440年7月27日)
5.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八》:『永乐』二十二年,进封长公主。
6.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八》:正统二年,加封大长公主。
7. 《明太宗实录·卷十七》:『永乐元年二月乙丑』封第四女为咸宁公主,擢后军左都督宋晟次子瑛为驸马都尉尚之。(永乐元年的二月乙丑的公历日期是1403年3月10日)
8. 《大明仁宗昭皇帝实录·卷九》: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癸丑,赐咸宁公主孳牧马五十疋。(永乐二十二年的十二月癸丑的公历日期是14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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