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两人已经在余疏桐家门口守了一夜了,看着城市从沉睡到苏醒,不知为何给男人一种紧张感,估计是与世隔绝太久了吧。
“那人咋还没出来呢。”男人向抱怨女孩。
女孩翻了个白眼,对这位搭档非常不满,但那有如何?人背景硬,就是是自己亲爹都得对他客客气气的。此时门开了,女孩眼疾手快地逮住余疏桐,并在最快的时间里捂着他的眼睛。
“靠,你谁啊!”
余疏桐的声音让男人意识到已经结束了,呼出一口气,跟在女孩身后,回家。
余疏桐就很懵逼了,这是什么情况?
在沉睡前几秒,余疏桐隐约觉得抓他的是个女孩,等等,女孩?不会吧,这不是小说里的剧情吗?看来自己这是中奖了。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余疏桐的意识清醒了,他发现自己在沙发上躺着,这沙发看起来还不便宜,这女孩真有钱。
钱是肯定有的,你见过那个都市灵异文的鬼穷?
“醒了?醒了就爬起来。”
说话的是一个男人,是从外貌完全看不出来的男人。
这人一穿着白衬衣,黑色西装裤,以及一件到地的白大褂,五官精致得仿佛是洋娃娃,完全挑不出一点瑕疵,漂亮得不食人间烟火,简直是上帝的宠儿。
只是可惜这样一个绝色美人的声音偏偏是东北大老爷们的那种粗犷的。
“你……没事吧。”
声音是从他身旁传来的。
余疏桐笑嘻嘻的转过头:“没事。”
“嗯。”他身旁的男人微笑着说。
余疏桐默默地起身,坐在沙发上,环视一下这里。人还挺多的,两个女人,一个坐在他对面,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装,背着铂金包,涂的是正红色的口红,颇有职场女强人的姿态。一个离他挺远的,一张苍白的脸从他眼前一闪而过,但可以看出是一张女人的脸,只不过这女人有点像女鬼。还有一个女孩,站在一边,面若冰霜,长发及腰,穿着一条条雪白的仙女裙,身披一件淡粉色的长外套。
女人环视一圈,看没人说话,自己这才说,“咱们没找错人吧。”
余疏桐非常清楚这不是在问他,但还是一愣,大脑让他点头,并介绍,这是豆蔻,不是人。
不是人的豆蔻继续说:“你最近有没有觉得自己不一样了。”
余疏桐问:“怎么不一样?”
“有没有看到什么脏东西。”豆蔻问。
余疏桐摇摇头,这几天他是真的没看到什么脏东西,唯一不对劲的就是梦,但他们没问,自己也不必告诉他们了。
“不可能。”女人一脸不可置信,看着余疏桐,郑重其事地说:“你再仔细想想。”
余疏桐被她看得莫名有些害怕,再次摇头。
“你想清楚,你应该知道我们不是人。”
余疏桐表示自己当然知道,但他真的没看到,说:“你们爱信不信。”
豆蔻一愣,显然没有想带眼前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人类竟然如此胆大,面对鬼竟然不害怕,阴森森的一笑,说:“我当然信,毕竟还没有人类敢对鬼撒谎。”
余疏桐十分平静的点点头,心想:无比正确,鬼就是鬼,只有活得不懒烦的人才敢惹,他可不敢,所以实话实说了,但这鬼似乎在逼他说慌。
“那把他找来干嘛?当吉祥物?”豆蔻对着另外几个鬼说。
他对面的美人“噗嗤”一笑,“吉祥物?就他那鬼样子?”
余疏桐看了他一眼,你好看你说了算。
另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看了他一眼,缓缓道:“别骂人。”
那人犹豫了会儿,说:“我怎么骂人了?”
余疏桐的大脑再次告诉他,这两位不是鬼,也不是人,分别是湮自怜和湮尘渡。
湮自怜并没有理他,气氛莫名有点尴尬,湮尘渡咳了一声,说:“话说回来,那老头找这个普通人来干嘛?闲得慌?”
“请你放尊重点,那是你父亲。”一边的女孩板着个脸说。
这女孩是许晴?应该不是吧,人许晴谁啊,能动手绝不动口的人,这绝对不是她,但这长得也太像了吧,余疏桐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和许晴是初中兼高中的同学,外加3年的邻居,自觉应该算熟人了,可从没听说过她有个双胞胎的妹妹。
“尊重?”湮尘渡漏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不好意思,我就是这样,受不了?那就放我走!”
“你……鬼知道你出去会惹什么事,最后还不是咱们帮你。”女孩道。
“我让你帮了吗?”
豆蔻也加入了:“你少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是什么情况。
余疏桐一脸懵逼的看着他们,他们是不是有点健忘,这还有个人。
“别管他们,他们就那样。”湮自怜撇了他们一眼,对余疏桐说,“湮自怜,你怎么称呼?”
看着湮自怜那张脸,余疏桐不知道想起了谁,微微一笑,“余疏桐。”
湮自怜点点头,说,“你跟我来。”
走廊是哥特式的,黑色为主色调,荆棘藤为装饰,还有些年代久远的古画。余疏桐和湮自怜并肩走着,湮自怜边走边说:“我父亲是鬼,母亲是人类,我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
湮自怜脸色有些异常,“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对于湮自怜,余疏桐不懂,为什么湮自怜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高贵冷艳,明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融入别人,可偏偏要带着微笑,而这微笑非常假。
明知道是废话,余疏桐还是要问:“你没事吧?”
“没事。”还当真没事,话音刚落,他当即恢复先前温柔的神色,说:“你真的没见过鬼?”
余疏桐如实交代:“真的没有。”
“是嘛?那你刚才为什么可以看见我?”
“??”
湮自怜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余疏桐,一字一句道:“你、撒、谎!”
余疏桐被他看得头皮发麻,随口喊一句:“我这几天连人都没怎么看到过又咋子可能看到鬼!”
湮自怜神速的恢复温柔的神色,还不忘翻一个优雅的白眼。
余疏桐一愣,这人,不是,这鬼怎么回事,为啥变脸变得那么快,想了想,他问,“你刚才是……”
“不好意思了。”湮自怜道,“你知道普通人是看不到鬼的吧。”
余疏桐十分配合地点点头,心里反驳:难道我不是普通人吗?
湮自怜继续道:“其实并不是人看不到鬼,而是鬼不想让人看到,所以人就看不到。”
“要是鬼想让人看到,人就能看到咯?”
“也可以这么说。”
“你们鬼可真霸道。”
“其实这也不怪鬼,你想,要是人人都可以看到鬼了,那你们的社会岂不是会大乱。”
“嗯……也对。”
先前的不愉快,两人都默契的抛到脑后,继续走在这哥特风的走廊上,只是两人的心里都变得警惕。
走廊的尽头布满着荆棘丛。荆棘从周围的墙壁中长出,黑色中带点红,悬空的包裹着一块巨大的冰,冰里有个“人”,十指白且修长,是标准的易烊千玺钢琴手,可就是这双让万千小猪蹄的千纸鹤羡慕钢琴手偏偏长着标准的反派指甲,黑带点红,长,带着点血。白纱裙的裙摆也沾着血,脖子和肩膀挨着,眼神空洞,嘴角带血,脖子上的锁骨链也不知道是被血染成的,还是本就是那种颜色。
而这个人长着一张他高中同学的脸,这就是许晴!
想当初读高中的时候,许晴可是一大大咧咧的女孩子,算不上漂亮,但清纯、阳光,这是许晴,但又好像不是。
随即,余疏桐自嘲一笑,当初自己也是个腼腆的小男生,现在不也不成了那个人口中没脸没皮的老狗逼,只是那个人一直以为的撩拨只是开玩笑,但余疏桐明白,那不是玩笑,他是认真的,那个人不知道罢了。
话说回来,许晴出现在这里,那她绝不是普通的人类。
湮自怜介绍道:“这是我兄长的孩子。”
“那……你兄长是?”余疏桐一脸惊恐的看着许晴,他似乎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
他从没听任何人说过许晴的父亲,许晴自己也没提过,就像是她的父亲不存在。
“你别害怕,”湮自怜一脸凝重,“他失踪了,我们在三叶镇找到了她,当时她已经精神失常了。”
三叶镇,云县的一个小城镇,是余疏桐长大的地方。他已经几年没回去了,对于那边的事他都是听初中同学说的,他记得,童顷跟他说过许晴的事,在几年前,许晴得了什么病,被家人带出去治病了,也就再也没回来过。
余疏桐咽口水,僵硬地转过头,看着湮自怜:“我可以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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