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华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做了介绍,“这位是福尔摩斯。”
“你好,”福尔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热情的说,想不到他的力气会这么的大,“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过。”
“你怎么知道?”
“先不谈这个,”他径自咯咯地笑了起来,“不妨先谈血红蛋白。亳无疑问,你已看出我这一发现有多大意义了吧?”
“毫无疑问,从化学的角度看很有意思。”我答道,“可在实际应用上.........”
“呦,这可是今年来实用医学的一大发现。你没注意到这种试剂能正确无误鉴别血迹吗?请过来!”他急切地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刚才工作过的桌子前,“先弄点血试试看,”他说罢用一根长长的粗针扎破自己的手,用试管吸了流出来的那滴血,“现在把这一小滴血放进一公升水里。你会看到,血与水混在一起。但水仍旧像清水一样,看不出别的东西来,因为血与水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但是我坚信还是能得到一种独特的反应。”他说着,往容器里倒入一点白色晶体,又加入几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接着一种褐色的颗粒便沉淀到玻璃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大声说到,乐的像个小孩得到了新玩具,“怎么样?”
“看来这实验挺精密。”我说。
“妙极了!真是妙不可言!过去用愈创术做实验,即困难又不准确,用显微镜验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样的不足。如果是干了几小时的血迹再用显微镜来验就不管用了。如今有了这种试剂,不管是新鲜血迹还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几年发现这种方法,如今仍逍遥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下场了。”
“可不是。”我应付到。
“这种方法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取得新的突破口。往往有这种情况:罪行发生几个月后才发现嫌疑犯。在他们的内外衣上可能会发现一些棕色斑点,可到底是血迹还是污垢,是铁锈,是果汁还是别的什么呢?正是这个问题使许多专家感到十分棘手。为什么呢?因为缺乏可靠的检验手段。现在好了,有了‘夏洛克· · 福尔摩斯检验法’,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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