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其实自己心里也有点慌张,因为我当时是没有身份证的,不过以那时广粤的整个局势来说,没人身份证太正常了。整个广粤省的本地人口加外地人口初步估计是过亿了,按照人口普查结果就是整整占据了中国总人口的十三分之一。很多有钱人其实都是家里边有几个老婆的,孩子没法上户口,还有一种就是有了老婆在外面找小三,生下了私生子,这种情况也没办法上户口。第三种情况,就是偏远的地方和小山区,农村人不懂什么是身份证,连户口本都没有。
我当时上的高中,是村长和大队里开的一个来历证明,证明我是个捡来的孩子。九娘家也没有户口本,后来在政府支持下就上了高中。三年来没少受班里同学的冷嘲热讽,铸就了我孤傲的性格。
就这么一路上带着念想,长达三四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了广州。涌现在我脑袋里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了,那就是繁华,相当的繁华。我的天呐,高楼大厦,人潮人涌,叫买叫卖声不断的回响。一个个的都穿得花枝招展的,不愧是中国三大一线城市之一啊。各种零食小吃,就摆在路摊边上开卖,还有衣服,首饰,应有尽有。这可比俺们乡下差距太远了。
路上的年轻男女手腕着手,另一只手还拿着烤串,欢声笑语的边吃边走。可以看到穿着的款式也太多了,各种各样的搭配,而且那些少女们的皮肤可白了。人种也多,看衣服都能看出来,不同国家的人真是太多了。
看到这里,我压抑已久的心情也顺畅了不少。果然大城市都是人们向往的地方,在这里我仿佛感觉到了他们的各种情绪,有的人开心,处于恋爱阶段。有的人被工作压昏了头,一脸的愁眉。而我,一脸的迷茫,我不知道接下来要走什么样的路。我是这么想的,平时间没什么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扛着,所以比较喜欢看书,也喜欢写作,有什么不开心的都写在日记本里。写出来就踏实多了。
所以眼下是要找个工作来保证自己不被饿死,广州竞争压力太大了,我一个刚出社会的高中生无依无靠,就想找份报社的工作,除了这个,我实在在不出自己还能干什么。
背着个沉重的大书包,里边全是地主捐赠的衣裳,通过玻璃上的倒影不难看出,自己的这身行头实在朴素之级。一看就是农村来的。
不过,在广州可有不少像我一样的乡里人,挑着个扁桃,背上还背一个巨大的麻袋,这是把家都搬出来了吧,简直太可怕,吓死宝宝了。
掏了五块钱在路边吃了碗混沌,不得不说广州吃的东西还是蛮便宜的,而且味道倍儿好。
“哎,阿姨您好,请问一下报社的方向怎么走”
“哦,往西北方向走就好了”
吃饱了就有动力,我开始四处问人,报社在哪。
还是依旧耐心的边问边走,就在这时,就突然看到不远处人群围观,好像在看什么热闹,一个个议论纷纷。
我也好奇的走过去瞧了两眼,我去,这是有人要自杀啊。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打扮是属于潮流前线的那种,皮肤也很白,一头飘逸的长发,再配上那诡异的笑容,怎么看怎么恐怖。
小姑娘就站在河边栏杆外的小亭,小亭是像栏杆外延迟有二十来米远的,再往前一步就是深不见底的珠江啊。围观的人很多,都是些大叔大妈们,还有的试图劝说小姑娘不要做傻事。
当我还在想小姑娘会不会跳下去的时候,哗啦,就听见一声落水的清脆声音。再抬头望过去的时候,下半身已经完全吞没在水中,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完全没有影了。这是由于惯性原因,人从高处落水的时候,完全就是直接性的往下沉,会游泳的通过肢体摆动,可以往水面上游起来,不会游泳的完全就是下去了就很难起来了。
救人,是我当时第一时间萌生的想法。经历过了那件事情可以,更加让无家可归的我懂得了生命的珍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给予了我们每一个人那么可贵的生命,努力过好每一天,认真快乐的活下去才是生命的真谛。
自打小河边里长大的孩子,都是会游泳的,因为小时候没啥事可干,夏天的时候总是喜欢泡在水里。一泡就是一整天,因为在水里可以让人清净,什么都可以不用想,什么烦恼都可以忘掉!
内心焦急的往小姑娘落水的地方跑了过去,扔下沉重的背包,我毫不犹豫的就跳了下去。那个时候什么也没想,心里琢磨着自己会游泳,所以没有危险的感觉。
刚好那年是秋天,下水的第一感觉就是凉嗖嗖的,当整个身体已经完全落入水中我才明白,救人的压力太大了。珠江在中国来说是很出名的,仅次于长江了,可想而知水的深度。而且那波涛汹涌的激流也不是乡里的小河流能比的。
沉入水中的我视线开始变得模糊,已经来不及理会岸上那些人的呼喊声了。迫于压力没法快速的往水底更深处潜下去,而且在水中运动太过剧烈也是不对,必须调整好自己运动的节奏。
我开始着急了,已经过去了十几秒,可是视线依旧如此模糊,在水中我才猛烈意识到生命的可贵。犹豫了两秒还是决定往更深处潜下去,边潜边看周围有没有小姑娘的身影。
时间过了大概三十秒钟,我开始看到了水底下小姑娘的身影,勉强能看到一袭白色身影。就在我下方大概四米深的地方,已经过了半分钟,我心里是矛盾的,因为平时在水里待的时间最长也就四十五秒,并且水越深压力越大,耳膜被压得生疼。
在矛盾的同时也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时间大概过了四十秒秒,终于到了手能够碰到人的距离。心里有种强烈的危险预感,因为我当时也快撑不下去了,手拖着白衣女孩就开始往上面游,有几次差点被汹涌的水流和压力,把嘴里边憋着的一口气给吐出来。能熬这么长时间一直是靠意志支撑的,时间在一秒一秒的过去,仿佛每过一秒就离死亡越近,我甚至已经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第一次感觉这十多米的水深,原来是这么的可怕。脑海中已经开始出现了幻觉,我猛的一回神,咬破了自己的舌尖才勉强的清醒过来。抓着白衣女孩的手仿佛都在抽筋,脚也仿佛在抽筋,在水中拖着一个人往上游真的很费劲。要不是从小就经常干农活,估计我现在已经虚脱了。
终于,在我锲而不舍的努力下看到了水面上传来的光,之前水太深了,给人很昏暗的感觉,那种感觉和地狱没有两样。我用尽也所有的力气往上游,不想就这么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使命没有完成,虽然我还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
时间过去了六十秒,在离水面还有一两米远的时候,我已经用尽了所有力气。闭着眼睛,死亡的感觉越来越近,幻觉不断的在我脑海中产生。噢,不行了,我撑不住了,难道就要这样懦弱的离开么?
就当我感觉绝望的时候,一直高举的右手触摸到温暖的风。我内心激动的无法形容,赶紧再拼尽所有力气离开水面。当我脑袋接触到温暖的阳光时,纠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我才知道能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
人群中的男女老少,无论是谁,都为我响起了欢呼声,有不少人还为我竖起了大拇指。第一次,真的是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这么有意义。我看着被我抓着的小姑娘,她已经昏迷了过去,皮肤很白,瓜子脸,小眼睛。但不可否认的,她长得真的很美,是除了白兰香以外,我见过最美的女孩子。真是想不明白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为何想不开要跳河自尽,差点把我这条老命也搭上了,真是过分。
浮上了岸我开始恢复了一些体力,拖着小姑娘的后脑勺就开始往岸边游过去。这个时候警察也来了,给我扔了两个救生圈,我真心觉得警察同志是那么的体贴,因为身体几乎快透支了。
慢慢的,在警察同志的帮助下,我开始回到了岸上,回到岸上我就倒下了,因为那种累和死亡的感受让我精疲力尽。我发誓,这辈子也没这么累过。
周围的大叔大妈们,还有不少的年轻男女们都围着我不停的拍照,以及赞赏我的话语。我也会心的招手嘲他们微笑。
救护车终于赶到了,专业的医生不断地再给白衣女孩进行抢救措施。大概过了三分钟,我已经能够站起来,就在栏杆旁找到了那沉重的背包,才发现自己已经背不动了。原来背包真的很沉。索性就拖着背包往西北方向走去,一路上还有不少人跟着我拍照,也包括记者。
“您好,这位英雄,我是新华报社的凌紫萱,我们已经拍下了你救人的全经过。能跟我们说下当时为什么那么英勇的救人吗?”
“请问这个落水者是因为你而跳的河吗?”
“救了这个人后你有什么感想?”
前面的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皮肤非常的水灵,长得也太可爱了,我当时还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呢。
“等等,你说啥?”我当时反问了她一句。
女孩还真是口齿伶俐,立马就回答了我的问题:“救了这个人后你有什么感想?”
“不是这句”给了她一个很无语的表情。
“是上一句”,“停”,看到她要说话,我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于是我赶紧抓住正题“你说你是什么报社的吗”
“新华报社”
嘿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本来没想回答那个记者问题的。听说她说的是报社的人,我赶紧上前示好。
“那个,记住同志,你们报社还缺人么。我是农村里来的,那个,想到你们报社找份工作。”说完以后我还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看着她。
噗撤,
可爱的记者看到我这个样子也会会心的笑了,笑的花枝招展,真的好美,好像每个动作都是最美的表演。我就这么呆呆的看着。
可爱的记者也发现我这么看她,不由得低下了头。
“你好,我叫凌紫萱”!说着美女就向我伸出来手。
“你好,我叫三少”!说着便跟凌紫萱握了下手。
好滑好灵巧,这是我心里的第一感觉,握着凌紫萱的手都舍不得松开了。那纤细修长如玉的小手此刻好像印在了我的心里,心脏此刻在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那个,三少同学,你不是说要跟我回报社吗?”说完凌紫萱抬头指了指西北的那个方向,脸上不由出现一抹红晕。
我这才才意识到自己握着人家的手还没送来呢,连忙放开了凌紫萱的手。
“那个,不好意思”
我一时间焦头烂额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嘴刚张开欲言又止。不好意思的周围乱看,发现有不少人正捂着嘴笑我,就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旋即他们就笑的更厉害了。
“等等”
就在这个时候警察同志一脸笑意的朝我走了过来。
“哎呀,小兄弟,你做的可真好呐,你简直就是我们民族的少年英雄啊!”
说话的警察叔叔是一个长相憨厚的中年人,那朴实的笑脸看了让人觉得心里边也踏实了许多。
随后他又说了许多赞美我的话,说得周围的吃瓜群众也是纷纷叫好。我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哪经历过这种场面,立马就被经常叔叔赞得脸都红了。
“小兄弟,别害怕,你做得很好,但是还得麻烦兄弟你回警局跟我们做一下笔录。”说着警察叔叔就拍了拍我的肩膀,一脸欣慰的表情。
“哟,这全身都湿了,来,穿叔叔的衣服。”说着就把身上的警服披在了我的身上。
我当时就在想,这件事真的值了,不过一想起那救人的经过,心里边还是直起鸡皮疙瘩,累得差点虚脱,看来以后要强身健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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