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父母都没有给与我应有的爱。
然而我又是那么清醒,科学家说三岁之前的婴儿都没有记忆,可我清楚的记得李阿姨生下我那天,哭着我扔在厕所的垃圾桶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可我知道自己来到了不想来的地方-人间。
我爸没有给我起名,一个干妈给我取了个名叫戴珂。后来我搜过百度百科,珂是一种类似玉石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假的玉石。
法庭判决出来的那天,两家人在法庭外面互相谩骂,当初的相亲相爱全然不见,我外婆把我抱在怀里,小心的保护。法官大人把我判给了李阿姨抚养,我爸每个月给两百块钱的赡养费,直到我十八岁成年。
那个时候一百块还是很值钱的,可以买很多东西,李阿姨因为这笔赡养费和家里的支持,逍遥快活了好几年。真正亲力亲为给我换尿布、喂我母乳的时间并不多。
我一岁的时候,李阿姨便去上班了,也开始了她飘摇不定的感情生活,我之所以那么恨她,是因为既然她向法庭争取到了我的抚养权,却尽不了做母亲的义务。
如果我在笑着对你说这些,你不要觉得诡异或者奇怪,是因为我觉得笑可以减轻我感受到的痛苦,就像别人能用哭来表示痛苦,我只是有点不一样而已。
断奶的时候,外婆把我抱在怀里,孩子都有含。头的习惯,这样给他安全感,于是我找到了外婆的,可是外婆的没有奶。
在我长大后外婆笑着向我说这些事,我没有太大的反应,我宁愿相信那不是我。
李阿姨继承了外公的身高,身材高挑,模样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可能因为这样关于她和我的流言才如此丰富吧。
我的童年能回忆起来的快乐并不多,印象深刻的就是家里只有三间屋子,我和李阿姨睡在一起,外公外婆一间,祖母一间。
每天晚上七点外公都会从舅舅家回来,全家人集中在我和李阿姨睡的屋子,收看中央一套的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每天早上,特别是冬天下雪的早上,李阿姨提前把毛衣、棉裤塞到被窝里暖和了让我坐在她的怀里,帮我穿衣服。
衣服穿完了带着鞋子和袜子,来到屋外厨房的火塘边,把袜子上的湿气烤干,帮我套上。
我不像其他的孩子喜欢闹腾,但是拆起家那是一流的,家里的电视机遥控器是我最喜欢的玩具,经常把电池抠出来用牙咬。吃的零食掉了也随便捡起来就吃。
所以在四岁左右,我得了很严重的蛔虫病,常常拉屎拉出触须到处伸展的数条蛔虫,外婆从不会关心这些细节,李阿姨也是很久之后才发现的。
于是我被带到医院检查,每年定期吃杀虫药,另外不准捡地上的东西吃。
在和同村的孩子玩时我总是被孤立的那个,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不喜欢和我玩,后来才发现他们知道我没有爸爸,我的妈妈则是传闻中的那个浪荡女人。
李阿姨那时是电厂的职工,每个月有十多天的假期,上一休一,但很多时候她休假都不会回家的。我每次都一边看电视一边期待李阿姨回来,祖母在做饭,外婆在院子里劈柴和竹子。
我看了很多中央十套的《走近科学》,中央一套的《人与自然》,还有每周天播放的电影,那时候觉得电影真是个新奇又时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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