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二人在破庙里将就了一晚,第二日黎明长歌本想蹑手蹑脚的上路,不必再惊动秦准。
谁知,她才打算伸手推门,却猛然发现他早已隐在门后的黑影里。
李长歌:你在这里做什么,吓死我了。
她扶了扶自己的胸膛,手指摸到腰间坚硬冰凉的触感时愣了一瞬,继而想起那是昨夜秦准交还给她的匕首时,心下一暖,声音也不由自主的软了几分:
李长歌:你怎么不睡觉?伤口可好些了?
秦准胡乱点了两下头:
阿史那隼:好多了。
长歌点头,一拱手向他告别,不知为何她忽感心头泛起酸涩,可是她控制的很好,没有表现在声音里:
李长歌:那就好。
她故作豪迈。
秦准亦是对她拱手。
阿史那隼:多保重。
长歌这便带着阿窦出门去了,她大步流星走得潇洒,未曾听见身后破庙里男人低沉沙哑的告别:
阿史那隼:后会有期,十四郎。
长歌和阿窦一路来到朔州,然而一进朔州城,眼前的景象令二人皆是大吃所惊。
朔州地处边陲,又连年处于兵荒马乱,怎么这城中竟是一片祥和,就连路边都少见乞丐,人人脸上皆挂着饱食暖衣的幸福笑容。
街边酒楼、客栈几乎满客,吃酒的、打尖的,几乎将嘛门槛都跨破了。小二迎来送往,忙碌的不可开交。
长歌挑选了家生意不那么爆棚的酒楼进去,小二殷勤的领她到窗边坐下,又端了碟浓油赤酱的熏鸡上来。
长歌诧异。
李长歌:这是做什么?我还没点菜呢。
那小二热情赔笑,口舌伶俐的说什么“我们掌柜吩咐了,凡是外地来的客官,都送一盘熏鸡,这可是我们这里的特色菜”之类。
长歌谢过他,又点了几样小菜,小儿便兴高采烈的拿了菜单下去。她继续观察四周,周围宾客桌上不少都摆了这道熏鸡,看来朔州的外来人员可真不少。
为什么会有人想到这么个边陲小镇来?小二上菜时,长歌终究还是没忍住,问出来了。
小二也不恼,和和气气的仍是一副乐呵呵的笑模样,他道是城中父母官朔州刺史公孙恒是位难得一见的好官,将这小城治理的比长安都要富庶云云。
长歌憋笑,比长安富庶倒是不至于,不过长安倒是的确没有见人送熏鸡这样的和平景象。看来,公孙恒的确是位好官啊。
小二再夸自家刺史是前隋官员,因此对战事是避之又避,周围城镇大多饱受战乱,唯有朔州长久祥和。
前隋官员……这可就难办了,人家对大唐内政本来就没什么兴趣,如何能劝得他为自己起兵呢?
长歌举杯消愁,却意外发现这朔州特产的高粱酒竟是格外醇厚浓香。
唔,望望满桌子色泽浓郁、香气诱人的熏鸡、羊腿、酱牛肉,长歌突然就感觉饿了,发自内心的饥饿。嗐,这种时候还去想什么大唐和公孙恒,还是先填饱肚子比较重要。长歌动手撕下一条肥硕的鸡腿递给小徒弟,又将另一条鸡腿塞入自己口中大快朵颐。
果然好吃,鸡肉原本的香味被各色香料激发的透彻,一口咬下,汤汁鲜美、肉质软烂……
长歌忽的就想哭了,温热的眼泪溢满眼眶。她连忙举杯,伴随着热辣的酒液入喉,她再也憋不住,大颗眼泪滚落杯中,晶莹剔透。
原来……生活还是可以很美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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