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自述形式的短文,是我本人的一点回忆)
写给自己,写给青春。
壹
想想自己当年是什么时候关注到她的,那似乎才是高一下学期。
记忆中是一节活动课,我中途回了一趟教室,教室里只留了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子,在空空如也的教室里显得特别突兀。她坐在窗口,初春的阳光照着她金棕色的发梢,灿灿地亮。又围着一条厚厚的天蓝围巾,看起来真是温暖的可以。
可惜那时的我与女生的交流几乎为零,同学四月,除了知道她叫安晨以外是对她一无所知。
不过然后就开始关注到这个特别的女生。
她似乎很少走动,每天安安静静地待在教室里,很文静。每一个课间,总是低着脑袋,及下颌的发丝卷着漂亮的内扣,裹着的大围巾衬得她纤细的腰身更加小巧;声音带着孩子般的清脆,说话很轻,嘴角还噙着笑......
你不觉得安晨很可爱吗?我问我好友。
安晨?没有啊?他露出一脸的茫然。
好吧。
其实我一直都无法确定这是否是喜欢,每一次看到她,内心似乎就变得温暖,可是看不到她,也不会空荡荡的难受。很长时间,就陷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处境里,内心里的她,就在重要与轻微之间徘徊。
现在想想,应该是算作暗恋。至于看不到她也不伤心,不过是因为根本没有在一起。
反正我在男生中也早已表示过我喜欢她了。
一直到高一结束的日子,暑假里我们又聚,安晨她们几个女孩子便与同学们一一合影。
“回头该散的就散了啊,有喜欢的人就都赶紧表个白啊!”裴磊,对就是我哥们,正好卡在安晨找我合影时大喊。
于是我看着这个齐我下颌的女孩子,看她举着手机嘟着嘴准备拍照。
“诶呀你不要笑嘛!”她回过头,仰着脑袋望着我。她嘟着嘴,眉心微蹙的样子,看起来真的可爱。
我笑了吗?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想起来我哥们曾经这么预测过我这辈子也追不到她:她说不喜欢有酒窝的男生,但是你就有,两边都有而且特明显。
咳。
所以对于后来选择文科这件事,我的私心还是挺重的。毕竟本来高三就会出国,干嘛不省点心思出来看看喜欢的女孩,是吧。
我喜欢她,根本不需要质疑。
圣诞节那天我拉着裴磊去给她买礼物,那时才发现我根本不清楚她喜欢些什么,挤在全是女生的店里又十分尴尬,最后只能买了一只挺大的小怪物,附带了一堆看起来很多女生喜欢的东西——会买的买一样,不会买就买一堆,是吧。
这样就可以解释我后来为什么那么热衷于了解她,起码我想送给她一件称心如意的礼物。
当时真是天真的可以,说不定还相信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样的鬼话,不然我一定不会在屡次被无视之后还那么坚定地认为自己可以追到她。
可笑吗,似乎也不。
我觉得那时的我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执着着呢。
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她对我反而渐渐生疏了起来。好在那时我出国的日子已经临近,仿佛她是否同意我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反正,做到自己能做的吧。
最后也算是被裴磊猜对了,我追不到她,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我出国前的最后一天,恰巧是他们期终考试结束的日子。在同学的吵闹中,裴磊陪着我去录同学录。我看到她靠在同桌的肩膀上,安稳得像一只躺在怀里的猫。
我没有敢去找她,最后是裴磊拿回了她写的同学录。
写了很长的一大段话,字迹清秀。最后被划掉的一句话反而显得极其显眼。划的有些显脏,而且还勉强能看清。
她写,她喜欢我的时间,比我喜欢她还长——只是我们遇到的时间不合适。
一种强烈的无力感涌上心头。时间不合适,这真的不是我可以改变的东西。
好吧。
就这样吧。
那还是祝她一世安稳,不管这祝福是多么苍白无力。
也祝她幸福。
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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