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四时四十五分。
在某处的精神病医院,一个住院中的妇女突然陷入了兴奋状态,开始大喊“把我杀了吧!”,于是被送进了保护室。在四十分钟后的五时二十五分,她爬上了用好几条被子叠起来够到上面的窗格后用毛巾上吊了。
把头套进了毛巾所围成的圈里,用力压在上面时便突然失神,头脑嗡地开始隐约的发热,耳朵边上也在“嗡嗡”的响着,同时也感到眼前有闪光,全身开始痉挛,手部不由自主的作划水动作,脚部也开始作走路的动作,双手双脚的肌肉都开始抽筋后又全身挺直抽筋,随即脑袋嗡地一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知觉也没有了,甚至连无法呼吸而难过或者疼痛的感觉都没有。
医护人员发现她时,她的呼吸、心脏都已停止,然后又是显而易见的可以预测的行为:她被救了下来,进行了人工呼吸,用了强心剂,不过出乎意料的是五分钟以后出现了自发性呼吸和微弱的脉搏。
尽管如此,她仍然整整两天没有知觉,到了第三天才好不容易对刺激有了反应。第四天起恢复了知觉,一周后能进食流汁,第二周起进行了“恢复自我训练”,再过两周后能和其它病患一起过集体生活了。但记忆力却减退,丧失了从前的积极性,总是躲在人后,对看护者的依赖也多了。若是以前,她也曾经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呐。
这个妇女在她二十六岁后,在这个医院里住了十三年,在此以前还在其它精神病医院住过三次。一九七九年出院后到附近的综合医院工作,因与单位的男员工产生摩擦而放弃了工作,并与另外的男子同居,不久开始不吃东西,大喊“杀死我吧!”,过了两年又住院了。这次的话是在半年以后的事,这是第三次的自杀未遂。
她的经历是,中学毕业在毛巾工厂工作六年,二十三岁结婚,第二年离婚,生了个男孩但不久小孩死去。还有,她姊妹五人中包括她在内的四个人都分别有自杀未遂、企图自杀的行为。
就像护士们所说的:“是少数因发现的同时医疗人员迅速处置,起死回生的稀有例子。”同时也是虽然心脏一度停止,但未到死亡的极少见例子。从空白的四十分钟中,减掉堆放被子的时间,大概是上吊十五分钟后,心脏刚刚停止的时候被发现。
在医院因有监视所以及时被发现,自杀是困难的,尤其是医院因急救设施齐全,更加困难了。
每年有上万人死于上吊,而且既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的来看,可以说,这个事情完全是极稀有的例子,所以,这个人似乎无疑是幸运的。可是,这个人的后半生究竟是什么呢?它已远远超越了不幸或倒霉。从旁人的角度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活地狱”。从留下的后遗症来看,或许不去救她还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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