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有三怕,一是赫连夙,二是赫连夙,三是赫连夙。 现如今,我却要嫁给他了。
赫连夙回来那天的早晨,我在妙音馆调戏美少年——新来的乐师浓眉大眼,眼神清澈干净,懵懂中除了透露出对金钱的渴望,就剩无知了,我喜欢。
我把百两黄金摆在他袍子下,他便两眼放光给我弹了首我不知道是什么曲子的曲子,而后十分有眼色地端着盘水果依偎到了我身边。
羞涩叫了声“公主”,细白手指破开了新橙。
我半瓣橙子都还没吃上,这美好氛围就被叮叮破坏得稀碎。
他提着裙摆一路横冲直撞、破马张飞,因为爱好举铁而被锻炼得孔武有力的臂膀,毫不费力提起我往外拖:“公主快跑,摄政王到城门口了!”
等我反应过来,人已经被他塞进了马车。
我不敢相信:“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说西戎兵强马壮,人均战神吗?”
“那谁知道了,王爷他神勇呗,”叮叮边说,手上也不闲着,举起帕子“啪”地糊了我一脸,反复地搓,“公主你也是,跟你说了要节制,脸上这又是谁的唇印子,好难擦。”
直到我一张脸差点被他搓出了血,她才满意,从口袋里掏出胭脂水粉:“不小心给你搓成素颜了,补个妆不?”
我的侍女,文能负责妆发穿搭,武能起哄架秧子怂恿别人茬架,我当下点头:“化,化个艳光四射的御姐妆,惊艳死赫连夙。”
叮叮手上一顿,实话实说:“公主你这是在为难我,化妆不等于整容,艳光四射也是需要底子的。何况在王爷面前,谁能惊艳过他,咱不浪费那化妆品了行不行,挺贵的都。”
她这样一说,我眼前立即浮现出赫连夙那张妖孽般的脸来,顿觉人生索然无味,后仰倒在靠枕,由衷地颓了。
我名义上的夫君赫连夙,大齐史上第一位外姓摄政王,我父皇临终前亲自封的。
他老人家自病重就在后悔,说年轻时候光顾着江山社稷,忽略了对后代的教育,自己英明一世,临了却被一双儿女拖了后腿。
儿子,也就是我阿弟,整天不务正业、耽于女色,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女儿,也就是我,整天不务正业、耽于男色,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如此下去,他百年之后萧氏江山岌岌可危,于是他不顾所有人反对,一日之内连下两道圣旨,一道是封上将军赫连夙为摄政王,为我阿弟辅政,关键时刻可以代行天子令。
一道是将我赐婚赫连夙,即日完婚。
用一个赫连夙同时解决两个难题,精还是我父皇精。
然而我不愿意。我一个大齐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天之骄女,自由自在翱翔的飞鹰,怎么能接受包办婚姻,何况那人还是赫连夙。
我生平有三怕,一是赫连夙,二是赫连夙,三是赫连夙。
不为别的,因为他从前是我老师——在我联合我弟捉弄跑了六七个教习以后,某一天,赫连夙出现在我面前。
行宫深处满院梨花做吹雪,铺天盖地的皑皑春色,他远远走来,一身竹色宽袍大袖,长发半束,明明是家常悠闲打扮,却亭亭独秀锋芒万丈,一出场就夺走了所有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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