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高?那城防应当不错。”林雪月说道。
内城墙高和外城墙高是两回事……看着林雪月一副未经世俗玷污的模样,顾清不再与她多做解释,自顾自地一下又一下捞起水中落花。
“你生在京城,那应当会做许多手艺吧?”林雪月问道。
“没,只会使些刀剑。”
接着又恢复沉寂。林雪月本有一堆问题想要要问顾清,来填满她的好奇心。但她也是个会看脸色的人,自打她提及“京城”,顾清的脸色就一直不怎么好。
岸边柳垂金丝,暮春时节的和风吹来阵阵酒香与世人俚语。
“可听说了吗?塞北顾将军的女儿,一十有六,带着不过十余人,打入那蛮子内部,直取那蛮人脑袋!哎呦喂女中豪杰木兰再世嘿……”
“不紧骁勇善战,听说还是个清冷的美人!”
在一片咭咭呱呱中,林雪月敏锐地捕捉到了“顾”和“女”。她横出半个身子,想要听得更清楚些。
习武之人听力比常人敏锐,这些话语一清二楚地传至顾清双耳,她面不改色,故作镇定地将林雪月拉回,说道:“一直待在船上也是无趣,我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玩。”
林雪月怀疑自己听错了,笑问:“你才来严州几日啊?”
“正是因为人生地不熟,所以没头没脑地乱走才有趣。”顾清说着,带上林雪月,运起轻功,几个起落,便不见了踪影,那瓜皮船还在河中孤零零地晃荡。
前脚二人刚走,后脚就有另二人跳上这小船。
为首男子华冠丽服,顶着一张看过一眼就忘的脸,问身旁一人:“方才那俩女子,可是看清了?”
那人并未注意刚刚在船上的俩人,但若是回答“不”,定会被这个从小纵容到大的纨绔子弟收拾,搞不好还会丢了饭碗。秉持着宁可找错一个不可错过百人的原则,他回答道:“是的少爷,那是顾清小姐。”
男子一挥手,巴掌精准地落到了他脸上,语气中尽是不悦:“清儿的姓名,可是你这等蝼蚁可唤的?”
“属下不知礼数,该打、该打!”说着,欲要跪下。
金栖安急忙出手扶住他,若是被江南百姓看见尚书令的儿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怠慢下人,指不定过个两日,人们饭后闲谈就又多了一个话题。
即便旁人并不认得金栖安,他还是好声好气温和说道:“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我可受不了这等大礼,快些起来,免得我折寿。”
仆从嘴里不住道谢。
旁边经过的人们看见金栖安,没有一个不是捂鼻皱眉快步走过。
原来金栖安身上有一股很浓的胭脂味,像是从哪个花红柳绿之地刚滚出来。
他自小“风流倜傥”,在他父亲的庇佑下,位居京城纨绔榜首。在他那十几年的风流史中,得出一个结论——姑娘喜爱胭脂。以此类推,顾清也是女儿身,那再次见面,送胭脂最好不过了。
只不过金栖安不知道顾清惯用哪一种胭脂。于是京城和江南,这两个城市的胭脂铺全给他逛了个遍,出手阔绰,每一种胭脂各要了一份。
可惜啊,顾清常年在塞北吹雪吹风,他都不知顾清连胭脂都未曾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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