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跟着来到西北之后,是处于被放养的状态。但是裴照在这一方面的态度也很坚决,既不管我,又不让我乱跑。
非常惜命的我也反常地没有异议,只是一整天呆在这大营帐里,搞的我好像是被圈养的小绵羊一样,很无聊的诶。
于是闲暇之余,我总喜欢去多多注意白秉绻和封引声。
自从来到这里之后,他们二人每天不是在谈笑风生就是在谈笑风生的路上,关系嘎嘎好,简直就是羡煞旁人。
不过好像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人注意这对人,哪怕是见了,也只当是兄弟情深义重。
真奇怪,难道是我太腐癌了么?我皱着眉头想了一整天,还是不知所以。
摇摇头,这样盲猜下去不行,我索性光着脚,从床上跑到裴照办公的案前。
彼时他在捏着一支兼毫笔,对着一张泛黄的纸张,拧眉,不知道在思虑着什么。
笔迟迟未动,那墨水经笔锋,笔端,然后晕染在纸张上,清新的墨香顿时萦绕在我鼻间。
见他那姿态,大概是出神了,我没敢打扰,打量着他拿笔的手。
他拿笔的样子是极为标准的,大拇指的第一书内侧按住笔杆靠身的一方,大拇指处于略水平的横向状态。
食指的第一节或与第二节的关节处由外往里压住笔杆。
中指紧挨着食指,钩住笔杆。无名指紧挨中指,用第一节指甲根部紧贴着笔杆顶住食指、中指往里压的力。
小指抵住无名指的内下侧,帮上一点劲。这样形成五个手指力量均匀地围住笔的三个侧面,使笔固定,手心虚空。
不愧是才貌兼得的一个官宦子弟,我暗自啧啧称赞。
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看见我在旁边,颇为窘迫地把头往后一仰。
我唇角牵笑,丝毫不在意,眨着眼睛问:“你要写什么,还要再三犹豫。”
他抿嘴,不答。
我并不十分吊诡,以他的性子,哪怕是出了什么天大的事情,那也是断然不会与人诉说的。
做他的身边人,很省事,省事地让我横眉想生气。
我不忿地咬唇,没有流露出半点不悦:“嗯?”
他见状,才笑到:“你知道家书要怎么写吗?”
“家书?”我讶异:“往家里送吗?”
家书那多简单啊,不就是一封问候之类的信吗?这还用写?
“嗯。我好像没写过。”他唇边笑意阑珊。
我把那纸张挪了挪,挪到我面前:“这还不简单啊。我帮你写。”
夺过他的笔,也坐了下来,把袖子卷了卷,换了一张宣纸信纸,抬眼问:“你要说些什么?”
他专心地在一旁研墨:“我不知道。”
我:“……”
行吧,这也能理解,谁叫你长的好看呢。
我悠悠地叹了一口气,一偏头,外面除了站哨人的轻微脚步声,一片寂静。
士兵们长途跋涉,并且时刻都会有生命危险,即便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能放松警惕。
有经验的士兵在晚上睡觉的时候通常会用箭筒当枕头或者直接把耳朵贴在地面上,这样是为了能够听到外面的声音,因为睡觉的时候很难感受到空气中的声音,采用这种方法更容易感觉到一样事件的发生,使得突袭事件发生时可以及时应对。
旁边灯光昏暗,青荧的光线照在纸上。
夜已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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