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镜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很热闹,到处都是声音,他徘徊于人间,却又独立于人间。
他喜欢热闹,爱凑热闹,也不介意陪同他人一起热闹。
然而,热闹之下,他的心一直都是冰冷着的。
这些热闹,似乎与他总是格格不入。
他人说,每次冒险刺激,他都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有时甚至是血色狰狞的笑。
他爱笑这个事情,似乎在他人眼中已经泛滥。
他的黑眼镜就跟黑皮衣一样是耍酷道具,也是人们默认。
但他心里清楚,自己就像只见不得人的黑老鼠,被迫永远戴着黑墨镜,躲着阳光,是一粒永远没有机会发芽,永远埋在黑暗土里的种子,毫无希望,也永无未来。
他很轻易地学会了对一切毫不在乎,包括自己的命,似乎也是可以随意交易丢弃的无用事物。
在道上混的人,哪个不知老九门。
年幼成孤,一人撑起解家的解雨臣,就是九门中不得不提的英雄人物。
解雨臣最出名的,不是他的凌人盛气、家财万贯,不是他杀伐决断的果敢,也不是他的出类拔萃、计划周全。
反倒是他的低头浅笑,手拈一支花。
接裘德考的生意之前,他早就知道解家当家也去了兰措。
刚开始知道地图碎片在兰措时,本来作为特别顾问的他,是不用走这一趟的,但他却莫名主动乐呵呵地接下了这门差事。
至于能不能见到道上传说中的能让人沉迷什么都答应的容颜,能见就是眼睛的福利,没有见到也无所谓。
当时的黑眼镜心态轻松,没太当回事。
但初次遇见解雨臣。
他仅是在那里烤肉,举手投足都尽显袭人而来的贵气,俊美无人匹,锋芒毕露,傲气天成。
他只觉得忽然间世界都静下来了,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却又好像是命中注定。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钟情于解雨臣,好像解雨臣的每一个表情都戳中了他的萌点,每一个眼神都抓到了他的痒处,让他欲罢不能。
最初,不能理解,后来,仿佛从四面八方,从世界深处,爱意突然汹涌而来,把他淹没,把他卷走了,他什么也不知道,除了解雨臣三个字,他已经不存在了。
解雨臣,一个简单的名字,却让他有种不可避免,退无可退的感觉。他欣喜若狂,如鲸投入大海,鸟遇上了森林,甘之如醴。
从来未想过,单单是一个人的名字,就够他爱一生一世了。
解雨臣,对他而言,是洁白无瑕的小花儿,令他痴迷,让他沉醉。
他花出了万倍的努力和勇气,学会了在乎两字,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他从不怕死的黑爷变成了有顾虑的黑狗,心也甘情也愿;他开始流连人间,只因为整颗心想为那朵娇花狂野。
“花儿,我爱你。”
说“心动”不够,说“喜欢”廉价,说“痴迷”肤浅,好像只剩下“爱”这个字能精确诠释他的感受。
如此夺目耀眼,怎能不让他俯首称臣?
从那以后,他最爱的不是青椒炒饭,而是一朵世上最珍贵的小花儿。
作者:啊啊啊,黑花的故事结束了,存稿全部用完了,兄弟姐妹们,预祝我明天能憋出新故事来吧。喜欢这篇文的小伙伴们,请多来点鲜花、评论、点赞和打卡吧,也欢迎小富婆们用小钱钱砸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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