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知颉回到那公寓的时候,手里的早餐袋子只剩两根油条了,拖着沉重的步子上了楼,叩开屋门,听到屋内正传出“劈劈啪啪”的打击声——刚赶上安铭远每天定时的训练时间。
此时的安铭远赤着上身,着一件单薄的白色背心,在落地窗的阳台里,对着那生出根根枝桠的桃木桩练习着击打,随着桃木桩子来回转动,他灵活地格挡、击打、再格挡,安铭远把每次的训练都当作一场实战,目光冰冷,咬牙切齿。
他太专注,没听到门开的声音,余光瞟到路知颉疲倦地倒进沙发里,仰着脑袋,长叹了口气。他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气喘吁吁地问道:“怎么样了?知颉。”
路知颉闭眸,缓作摇头。
安铭远停了下来,朝客厅走去,端起桌上的搪瓷杯,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口,随手抹去了额头上晶莹的汗水,朝着路知颉放到茶几上的早餐袋子看过去,不由得皱眉,道:“你没去送?”
“没送成,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怎么说?”安铭远饶有兴趣地追问。
路知颉睁了睁眼眸,紧蹙眉尖,道:“姜寒洲…”
安铭远跟着蹙眉,心里升起不悦,竟是他,脑海里浮现上回舞厅的场景历历在目。
路知颉继续说起:“我想着真巧,碰到这老狐狸,刚好想起你交给我办的事,顺便就一路跟踪,谁想到他也是去沈小姐家的。”
“结果这家伙就发现我了,差点就死了,哥,你差点就看不见你可爱的弟弟啦,呜…”说着,路知颉扭曲着脸,故作哭腔。
安铭远自顾自地在心里揣测着姜寒洲去沈云音家的目的,所有思绪在脑子里兜了一圈总结出一点,他在追求沈小姐!
操!
这世上竟有人和安大爷争女人,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过这个姜寒洲一眼看去便并不简单……
“哥,想什么呢?”
路知颉五根手指在安铭远眼前来回晃动着,安铭远忙回过神来,不动声色地问:“他去沈小姐家…做什么…”
“送早餐!”路知颉不假思索地回答道,继而,托起腮,径自怀疑,“莫非他是对沈小姐有意讨好?唔…看来哥你有竞争对手咯?”
安铭远嗤之以鼻道:“嗬!…在我面前争女人,不自量力,爷我想得到的就没得不到的道理,谁争都一样输。”
路知颉一阵发怵,他也是有所了解,就凭安铭远的人格魅力却是无人能挡,安铭远的家在租界内,这家伙在租界里肆意妄为,借着家里的钱款四处留情,泡的还都是洋妞儿——好在学习一口流利的洋文,也会写一手漂亮的洋字情书,所以备受欢迎。
但是他加入组织以后,“光辉历史”便如同那骄阳东升西落,败退得很迅速,毕竟手头上没有多少大洋支撑了,想当初加入组织也是遭受全家的万般阻拦,那老爷子还差点和他划清界限,现在和逐出家门其实也没两样,尽管组织没亏待过他们,给了一套租界外的公寓住住,定期给一点点酬劳,酬劳也是视情报重要性而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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