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城门,他骑马的速度就稍稍放慢了,城里的一切却令我眼前一亮:宽阔整洁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间距就栽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尽管已是初秋,却依然一片绿意盎然。就像史书中所记载的一样: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没想到两千年前秦国的绿化已经这么好了,比起现代的某些地方,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沿街两边商铺簇立,食坊、酒肆、当铺、打铁铺、首饰铺,应有尽有,还有一些零散的商贩兜售着小玩意。路上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满街都是宽袖连体的秦服,颜色各异。面对着如此真实的世界,这个活生生展现在我面前的千年之都,我不由感慨万分,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咸阳城。”我喃喃道。
“我大秦的都城自然是气派非凡,无论是燕赵之人,还是番邦夷族,一踏入咸阳城必然为其气势所慑。”他的口吻中带着一丝得意。
“的确是气派,怪不得能一统六国呢。”我脱口道。
“什么?”他的语气中有丝疑惑。
“没什么,我说都城的气势远在六国都城之上。”我心里咯噔一下,嘴也太快了,现在只是秦王政八年,离嬴政亲政还有一年,离他统一全国更是还有十九年之久呢。对了,再确认一下是不是这个时候,万一师父又出错可就糟了。
“请问一下,现在的秦王是嬴政吧?”我回过头问道。
他挑了挑眉,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看着我道:“你的胆子还真是不小,大王的名讳也是你叫的吗?”
我松了一口气,听他这么说,应该是对的了。“那么现在是大王登基第八年吗?”我很没诚心地加重了大王这两个字。
他眼中神色更难以捉摸,低声道:“不错,你一个女子要知道这些做什么?”
“这个嘛,还不是因为我对你们大王的敬仰如滔滔江水,在我的心目中,他可是如同神人一般,要是能遇见他,一定让他给我签个名带回去。”虽然我的措词夸张了一点,但也有一大半是真心话。统一天下的始皇帝可是在世界历史上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前方,居然轻轻哼了一声。
“你该下去了,我还有事。”他忽然脸色一敛,冷冷道。
“下就下。”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裙子,正要离开,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拦住他道,“对了你知不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太卜?”他思索了一下道,淡淡吐出三个字,“不知道。”
“哦,不知道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我冲他灿烂地一笑,毕竟还是多亏了这个人,我才不用走那么多路。
他点了点头,一挥马鞭准备离开。
“等一下,互通姓名是礼貌好不好,我既然告诉你了,那么你也应该告诉我才对啊。”
“不说,那我先走了,再见!”我忙不迭道。
“我叫――文正。”他低声道,话音刚落就策马而去。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在看了看自己衣服脏兮兮的于是想买一件秦国的服装。
想不到秦国的服装是这样鲜艳,绿色的上衣,一般配有粉紫或朱红色边沿,裳为天蓝或紫色,甚至是红色。而红色的上衣,一般领口、袖口均为绿、紫、天蓝等色,下身着绿色的裳。看得出,这种五颜六色的服装色彩是当时民间的流行色,可是按照现代的审美眼光――我又郁闷了。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才选出一套鹅黄色的秦服。
“姑娘,你看你换了我们的衣裳果然就不一样了,多俊啊。”铺里的老板娘,一位三十多岁颇有风韵的女人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她,忽然想到她既然是这里的老板娘,说不定会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
“请问,你知道太卜大人的府邸在哪里吗?”
“太卜大人,你说的是茗大人吧?他的府邸就在这附近,往前一直走,再往右边的路一直走,就能见到了。”
啊,这么近,太好了,我心中暗喜,总算还不是那么倒霉。
“你也是想去那里做丫环的吧?”她接下来的问话让我一愣。
“做丫环?”我的口齿开始有些迟钝。
“对啊,听说茗大人的女儿喜事将近了,所以需要多买一些丫环。”
喜事近了?我闻言一愣,李信这么早就提亲了吗?不是还有一个月才出征吗?我又打量了一下自己,不由得有点郁闷,我看上去就这么像要卖身为婢的人吗?唉,自信心又受到打击了。不过茗大人的女儿,应该就是茗颜了吧,这样说来,如果在茗府做个丫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一直到李信出征回来,那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为了我的第一次任务,我就牺牲一下吧。
“其实你的模样挺好,特别是穿了我们铺里的衣裳,我包管太卜大人府里的人一眼就看中你,现在是丫环,以后说不定就被大人看中收了房也没定,到时你就……”我忽然伸出手去,她喋喋不休的话语猛地戛然而止,目光全部集中在我手上,当场就呆在那里了。“当!”我随手一扔,又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唉,看起来,一袋半两钱比我的定身符还有用……找到太卜府邸我问是否有一名叫叶梦的女孩,告诉管家我是来找叶梦的,估计小梦在这府里已经混出头了,那否则管家一听我找她,麻溜地把我带进去。
叶梦在太卜府貌似混的挺好,已经做了茗颜的贴身侍女。茗颜人很好,听说我是来寻亲的,立马帮我安排了房间,和叶梦住在一起。
因为我算是半个客人,茗颜也没有让我近身伺候,但是白吃白喝我也不好意思,所以我干脆帮自己的一日三餐买单,就像住客栈一样,每天都付钱给管家。
这样一来,我在太卜府里就成了一个神奇的存在,来去自如,只是一个暂住的人罢了。太卜府的管理不算严格,茗颜也很和善,所以我的小日子过得格外happy。
叶梦负责贴身照顾茗颜,我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没事的时候也跟在茗颜身边,好盯着点她的安全。
这段时间里,我见过李越和李信几面,李越表现一直都很正常,没有什么越距的行为。可是,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温润如玉的男人,最后做出了那样疯狂的事。
爱这种东西,果然是碰不得的,一旦陷入其中,便是饮鸩止渴,永世不得翻身。
而我呢,呵呵......所以啊,一切妄想,都要及时地扼杀在襁褓中,否则最后吃苦的只能是自己。
“小梦啊,之前忘了告诉你,我刚来秦朝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吸血鬼,他叫撒那特思,长得可帅了!”叶隐戳了戳正在发呆的我。
“什么?!”我惊得跳起来,叶梦遇见一个叫撒那特思的吸血鬼?!怎么办,怎么办,她该不会喜欢上那个吸血鬼了吧,怎么办?!他是敌是友啊?!会不会对小梦做出不利的事啊!
“叶梦,我告诉你,你离那个吸血鬼远一点,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我咆哮,警告她。
叶梦拍了我的脑门一下,“啥叫我离他远一点?是他来招惹我好不?那天我本来要被砍头了的,是他救了我,救了我之后,他抓住我就一阵狂摇,问我你在哪里。那个时候你都没来秦朝,我哪知道怎么回答他啊。可是那个吸血鬼好像知道我是来做任务的,居然猜到你还在现代!”
我蒙了,吸血鬼怎么会问我的下落?什么鬼?
想到这,我不由地一阵恶寒,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居然招惹到吸血鬼这尊大佛了。
“那吸血鬼有没有说要你对你说什么或者做什么?”我试探性地问道。
叶梦摇了摇头,可她接下来说的话让我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他没有说我是他的新娘,但是他让我告诉你,你是他命定的女人,一辈子也跑不了。哪怕你忘记关于当年的一切记忆,还是记的或是恨他,他都不在乎。小隐,你说那吸血鬼,为什么要我传达给你怎么古怪的话?你认识那个吸血鬼吗?”
“不认识!”我不可置信,一脸否定的回答。
天雷滚滚,这到底发生了啥?!难道被一只吸血鬼盯着了,要牺牲自己咯?但是我也不喜欢那啥撒那特思啊,哎妈呀,纠结死了,我总不能牺牲我下半辈子的幸福吧?
哎呀,算了算了,不想了,以后看到撒那特思就跑,没啥好说的!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决定出门逛街散心。叶梦同学本来是想跟着我的,可是她要去市场买菜,我和她要去的街市不同,便分头行动了。可能是我出门没翻黄历吧,走平路我都没站稳,一脚踩到裙边,一下子就摔在了地上。
我正揉揉屁股,想站起来。忽然听到一声轻笑,不由得怒火中烧。本来就已经很倒霉了,哪个混蛋还取笑我?我抬头怒视那个不知好歹的人,却是傻了眼。一袭紫衣的俊朗少年,逆着光,正居高临下的端坐在马背上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是……文正……“你怎么在这里?”怎么会这么巧,他做为大家族的子孙不是应该很忙么?文政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哼了一声,“这么大的街市,我怎么就不可以在这儿了?”
“你......!”我明明不是这个意思。这个坏人啊!语气总是那么的欠揍!
“说实话,你是不是出来找我的呀?”我挑了挑眉,笑着问道。
文政脸上的尴尬一闪而过,我毫不留情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哼着小曲儿,心情愉悦地在街市上走,嬴政就一路跟在我身后。
他很闲么?怎么有时间陪我这个小女子出来瞎逛?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任由他跟着我走。
路过一个水果摊,我忙不迭跑过去买。和剧里一样,叶梦同学捞到了一只绿毛的笨灵鸟,它最喜欢吃水果了,我想帮它买点,改善伙食。我左挑挑,右拣拣,选择困难症犯了。
“老板,这水果怎么卖啊?”我问。
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回答。我终于把视线从水果上移开,看向面前的“老板”。
“阿正?!”我吓了一跳,“你干嘛呢?摊主呢?”“阿正?”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沉默着。姑且当他同意了!
“看什么,摊主?我就是啊。”只见他笑着拿起一个橘子,在我面前晃了晃,“怎么,小仙女你要买吗?”
“幼稚。”我白了他一眼,转身就想换个摊子,却发现整条街的人都不见了。
“靠!人呢?!”我气结,怒视着文正。肯定是这家伙搞的鬼!
果然,文正嘚瑟地瞧了我一眼,然后抛出一锭金子,“喏,我用这个让他们都回家了。”
我靠!土豪了不起啊?!
他又拿起之前那个橘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只要你喜欢,这一条街我都可以送给你。”
我抿了抿唇,这句话,他不应该对我说的,不是吗?他有那么多钱吗?
“不用。”我的心莫名其妙的一阵难受,别过头不再看嬴政。
“把脸转过来。”他说。
“我不!”
“你敢违抗我的命令?!”他的声音掺了一丝怒意。
我莫名火大,“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的吗?”
他突然低低地笑了一声,“火气还挺大,你是第一个敢这么对我说话的人。”
我刚想反驳,他便倾身靠近,他伸出手把我的脸扳回去,迫使我看着他。
四目相对,他的眼里像是有星海万丈,看得我失了心神。
他一点一点地逼近,我下意识地想后退,却被他牢牢牵制住。我心里的防线慢慢瓦解,面对这样脸,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悸动。
心跳的很快,我能感受到我的脸正在发烫。好巧不巧,嬴政的手一直覆在我的脸上,更是火上浇油。
他的眼里笑意渐盛,我心里划过一个念头。
他......该不会要亲我吧......
突然,文正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从我的头上拿下了一片树叶。
“真笨。”他忍着笑说。
脸火烧一样烫。好丢人!我真是想太多了!
我推开他,风一般地跑开了。
呵呵,叶隐啊,你真的是蠢,尽想些不可能的事......
在和嬴政的对峙中败阵,我逃似的要回了太卜府。就在我回去的路上,茗颜和叶梦出门买胭脂,在后面跟着。叶隐中途离开了一会。一靠近湖边,就看见那里挤满了人,我心里暗暗叫糟,莫非茗颜她……我慌忙挤开人群,冲到岸边,匆匆看了一眼,不由倒抽一口冷气。只见湖中有一女子随波浮沉,湖边茗夫人一众女眷只是哭喊。糟了,一定是茗颜!聚集在这里出玩的多是女眷,也难怪无人敢去救人,我也想不了这么多,刚准备下水救人,忽然一条修长的人影闪电般冲过人群,一跃跳入湖中,奋力抓住了池中的女子,使劲把她拖上了岸。我只看清好像是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当他浑身湿透地爬上岸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时,我不由又大吃一惊,这个男人居然是李越。只见他不顾一切地搂住茗颜,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阿颜,阿颜,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他翻来覆去地说着这两句话,轻拍着茗颜的背部,神情有些失控。我看茗颜眼皮微动,不由松了一口气,应该是没有大碍了。果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哇的一声吐出了几口水。李越欣喜若狂,又一次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围观的人群开始有点窃窃私语,茗夫人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奇怪,正要说什么。我已经飞奔过去,不着痕迹地拉过茗颜,用自己将他们两人隔了开来,急切地朝着茗颜问道:“小姐,你没事吧?你怎么样?”茗颜似乎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今天要多谢李公子了。”茗夫人款款施了个礼。
“夫人,李公子此举真是仁义之举,李将军托他照顾茗姑娘,他们果然是兄弟情深,今天这个勇救大嫂的义举一定会成为佳话。”我连忙插嘴道。茗夫人脸色稍有缓和,微微朝我点点头,又对茗颜道:“阿颜,还不谢谢你未来小叔。”
“不用了。”李越的神色古怪,嘴角泛起一丝略带苦涩的笑容。
我看着他,心中却是满腹狐疑,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及时,难道他一直都跟着茗颜?茗颜回府以后就病了,古代贵族女子的身体果然是比较娇弱。这期间,李越忽然来得频繁起来,还每次都自责是他没有照顾好大嫂。
“小姐,出去到花园走走吧,老是睡在床-上反而不好。”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和茗颜的感情已经不错了,有时说话有些随便她也不在意。
“到花园?”
“对啊,看看红叶,赏赏菊花,精神也会舒畅一点呢。”
“嗯。”她点了点头,下了床,披上了一件绿色外衣,我搀着她慢慢走到花园里。初秋时节,枫叶正红,菊花初绽,地面上落叶纷纷,好似一条黄色锦织地毯,走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别有情趣。园子里到处散发着一阵一阵淡淡的幽香。我扶她在亭子里坐下,坐了一会道:“不如我给你沏壶茶,可以边喝边欣赏景致,岂不更风雅。”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
等我沏好茶,端着点心往花园走去时,忽然发现一片红枫之后悄然站立一人,正是李越。他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前方,一眨不眨地盯着亭子里的女子,脸上神情复杂难辨,眼眸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爱慕。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不安起来,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李越好像就变得有些奇怪,难道上次的事情就像是一个催化剂,激发了李越心中隐藏的情感?
想到这里,我不禁一惊,这些天看来要多注意了,也许那件事,真的会发生的……
在我和叶梦的时时提防之下,总算又平平安安地过了半个来月,茗颜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这日李越又来茗府,说了件让茗颜甚为高兴的事,上党叛军已经被歼灭,李信很快就要凯旋了,如果不出意外,十天之后就能到达咸阳。
不只是茗颜欣喜,我也稍稍松了口气,再过十天任务完成,就能回去了。但是如果按照阿保机所说的,在这短短十天内就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吗?
“越哥哥,到时我也一起去城外迎接信哥哥好吗?”她巧笑嫣然道。
李越微微一点头,道:“好,我们一起去。”
“越哥哥,等我和信哥哥成了亲,我还能喊你越哥哥吗?”她忽然问道。
李越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猜透的神色,道:“当然可以。”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雍城,也许要过几日再来了。”
“嗯,那你路上小心。”茗颜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忽然身子一晃,李越迅速地扶住了她的肩,“没事吧,阿颜。”茗颜摇了摇头,李越的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她的肩,忽然往下滑,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茗颜微愕地看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阿颜,你到底喜欢我大哥哪里?”他突然问道。
“我……”她似乎有些慌张,想要抽出自己的手。
“小姐,你该回房了。”一看形势不妙,我赶紧过去打岔。李越见我过来,立刻放开了手,低声道:“抱歉,阿颜。”
茗颜看着他,忽然一字一句清晰道:“我喜欢你的大哥,哪里都喜欢,全部都喜欢。”
李越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他强笑了一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我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李越要去雍城,那么暂时就不在咸阳了,我的心里也略略释然了一点。这个定时炸弹,离茗颜越远越好。
好像很久没有看到阿正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会因为我上次离开生气了吧?如果有机会,我倒还挺想和他道个别的,毕竟,他也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勉强也能算是个朋友吧。
寻找前世之旅同人叶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