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长得很像妈妈。
短发就很像了,长发更像,是复制粘贴又增添了几分硬朗后就生产出来的一张脸。留长发的原因可太多了——总是剪头很麻烦,而且在修车厂,客人来了看你是个姑娘就不会支使你做这做那,很讨巧啊。当然了,还有点想妈妈。就留长发了。还有,我恨我爸,他看见我长发的样子会特别生气,我自从发现之后就再没剪断过了,我真的很想气死他。
妈妈呢?走了。为什么走?忘了,那会儿自己还是个小鸡仔,不扛事的。什么时候走的?哎忘了真忘了。走的时候我睡着呢,醒来家里就剩我一个了,我又没钥匙,我要是出门找他们没找着自己也进不了家门怎么办?所以就没找嘛。我看我妈自行车还在门口停着呢,厨房草莓还泡着呢,就以为她会回来的嘛。
但她就没回来嘛。
没下文了,好像鹿言软走神了。丁程鑫从电脑屏幕反光里看身后那个人,冰淇淋吃完了,酒也喝干了,头低着,发尾在盘起来的腿上摇啊摇啊,无依无靠,孤零零的。
丁程鑫扣了电脑,转过身看他:“喝晕了?”
一定睛,鹿言软脸上又是湿淋淋的。
但他又不是刚洗过脸,他是刚讲完了一个故事。丁程鑫两只手捧上去把他脸上液体擦干,软声说:“真喝晕了。”
鹿言软低着头:“没有。”
“好。”丁程鑫依他,安静了片刻后说,“所以你昨天以为我走了。”
鹿言软没出声。
丁程鑫想开口保证点什么,但觉得话讲出来显得很重,所以不说了。他站起来坐到鹿言软旁边去,肩膀搭上鹿言软的,一下一下轻轻拍,就当是安慰了。
鹿言软强行憋住的凝滞呼吸终于趋于平顺,他抬起头,湿着一双眼看安静的丁程鑫。
然后用那一对薄唇,很小心地问:“哥会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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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程鑫在路上跑的很着急,速度比前几天都快。也不怎么休息,以往看见好风景就会停,可从那次出发开始他眼里就只有前面的路,低着头轰油门,偶尔抬眸观察后视镜。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跑这么快,好像在撒气,好像在证明某种方向:不是往回走的,是往远处飘的。
鹿言软在他身后,照旧抱得很紧。或许是因为感觉到丁程鑫跑的飞快,能感知到离梦想的d城越来越近,也就不问了。
所以世界里只剩下摩托车轰鸣。
丁程鑫从家里出发时,是个特别热的夏夜。
当时他刚辞了工作,正是亲戚朋友领导对他发出万分关心的时期,问他原因,问他心情,问他规划。那些关心如同洪水猛兽,嘴上说的是“你很有才能前程似锦”,言下之意却是“你面前摆好的路不走,为什么不求稳定”。
太窒息,像完全适宜身体的温热水,却长长久久地把人泡得出不上气。而回头看,在手指要掰着数两轮多的年岁里,他好像一直浸泡在这样的温热水里。叛逆像迟来的青春期送他的大礼,他在翻阅朋友近况照片的夜晚不断质问:我不能逃么。
便疯了。
摩托车是冲动之下买的,买的当天父母还不知道,半夜就骑车奔出去了。都已经骑了几十公里,骑到天空开始泛白,他才就着晦涩昏暗的黎明天光发消息跟父母说,走了,别管去哪,想回会回的。
之后便把常联系他的亲戚朋友都拉黑了。每个星期会主动发一张照片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活着,其余时间,继续拉黑。
如此,没人知道他刚开始的日子其实堪称难过。但某种意义上又精彩纷呈,他成了同龄人口中最羡慕的那种存在——一年有一半时间都在路上跑,剩下的时间看风景或者赚路费。摔过腿,丢过钱包,为了一晚住宿也会在青旅舍卖唱,见过骗子,也很惊险的抓过贼。
当然遇到的更多是好人。他们会问一嘴从哪儿来的,却多半不问到哪儿去。他们看上去太自由,像是在漂,漂得累了停下来在小旅馆抽烟,在烟雾缭绕中说真他妈累,脸上却狂放得像枭鸟。
也会有人收了一身不羁腔调对着手机报平安,说女儿乖,说妈放心。丁程鑫一边吃桶面一边静默着旁听,其实很不情愿的承认,他偶尔也会想一想家。
想一想那片像泥沼一样差点淹没他的地方。
可再细想,就又是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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