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是做好了决心去的,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要被丁程鑫挑起情绪,老老实实认错就算了。但最后还是陷入了一样的沼泽,不知道怎么又开始了永恒的循环。
“哥还抄我的英语作业来着不丢脸吗?”
“啊,买错鞋码不好意思去换还是让我去退的就不丢脸了呢。”
“内,哥分手被对方纠缠不也是我出面劝导的吗?”
谈到分手、纠缠,丁程鑫忽然两眼放光,以三倍速的语速讲出了“程鑫欧巴明明说好要和我结婚的结果和别人恋爱了好讨厌”。
一下就呆住了。
我那起名为恨与憾与自尊心的笔记本……
事实上不只是我,因为有着强烈好胜心而变得口不择言的丁程鑫也呆住了。
类似于骄兵必败的道理,当一个人觉得自己拥有了强硬到一击制胜的武器,就会掉以轻心。在无限放大的安静里,我和丁程鑫永恒的装置开始运作,只不过彻底以反向的模式进行。
“程鑫欧巴。”
程鑫哥。丁程鑫。
如果不是打不过你的话,你的脸现在就完蛋了,知道的吧?
**
一个人只要有…..
一个人只要有着起码的正义之心,都不会选择和丁程鑫同流合污。直到现在我依然这么认为,人需要和这样的邪恶分子保持距离才可以获得inner peace。
但除去朴素的正义之心、随着逐渐长大,因为性别差异导致的远离,还有一点。我好像,也许,大概,真的有一点喜欢丁程鑫。
不知道是因为这种远离导致的错觉,还是错觉推动的远离。意识到这一点并往回追溯的话,大概会在很久很久之前。
还是刚上一年级的时候,被保健老师带去红房子顶的医院里领驱虫糖丸。我的糖丸握在手心里,原本是捏紧的,出去的时候被鸽子吓了一跳,掉进了水沟。以为不吃的人就会死掉来着,吓得脸都白了。失魂落魄地跑去找丁程鑫,问他怎么办啊怎么办,这下真的出大事了。
比我高出一截的丁程鑫,一脸英勇无畏地走过来,把手里的糖丸给了我。
因为这一幕,再也没有觉得影视剧里的慢动作失真过,丁程鑫伸出手的瞬间,真的十分缓慢且华丽。从来没感觉过丁程鑫是这么了不起的人。感动之余伤心地哭了,以为丁程鑫会代替我死掉,所以哭得很伤心。丁程鑫蹲下身,摸着我的头发,说欧巴没有关系的呀。明明才9岁而已,已经是很多情的样子。
像世界末日一样悲壮地吃下了药丸把药丸吃下去了。好一段时间里,我都沉浸在悲伤之中。想到丁程鑫抚摸我头发的样子就觉得百味杂陈。我被突如其来的责任感席卷,每天往存钱罐里放钱。万一丁程鑫哪一天死了,还得照料他的父母才行。
后来才知道丁程鑫因为觉得很好吃,以自己那颗药丸掉了的名义,一脸正直地问校医老师多要了一颗。给我的已经是吃完后偷拿在手里的那个。所谓的“欧巴没有关系的呀”,也只不过是表演欲上来了而已。
完全是核废料程度的垃圾啊。听到我这么说的丁程鑫撅着嘴说,可你当时感动得眼泪直流呢。
或许是对那个下午英雄一般的丁程鑫过于深刻,以至于丁程鑫再令人讨厌,也无法形成彻底的厌恶,而是坚持不懈地和“喜欢”叠加在一起。
不管怎么说,丁程鑫的确替我解决了很多问题,小时候的鞋带是丁程鑫系的。因为认生,需要同样有点认生的丁程鑫帮我和外界沟通。发完自拍被讨厌的男同学讲P太过了吧,丁程鑫笑眯眯地回复,“先去治一下你脸上的痘比较好哦^_^”。
还有更重要的事。在极为感性的和陪伴有关的主题课里,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成长同伴。课上的同学分享了一只名叫黑格尔的白猫,长相十分雄伟的伯恩山犬。以至于我在回家路上格外悲伤。作为罕见的独生族,我没有任何的兄弟姐妹。因为妈妈动物毛发过敏,从小又和任何毛绒绒的动物绝缘。曾经养过一只乌龟,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在院子里消失不见了。和我一起长大的……
和我一起长大的……不管怎么样都只能浮现出丁程鑫的脸。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很诚实地心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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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来,似乎是从得知药丸真相的那天开封了新的笔记本,在第一页郑重地写下了《恨与憾与自尊心》。尽管不是专程为丁程鑫开设的栏目,只是高自尊人士的自我书写而已,但丁程鑫在其中出现的频率着实高得有些可怕。
“吵架又没吵过丁程鑫好讨厌。”
“丁程鑫喷的香水又被认为是体香了好讨厌,笨蛋啊,怎么会有人的体香是宝格丽的香水味。”
“丁程鑫拿狗吓我好讨厌。”
“丁程鑫和女生搞暧昧的样子好讨厌。”
至于丁程鑫念的那句,“程鑫欧巴明明说好要和我结婚的结果和别人恋爱了好讨厌”,出现在中层的某一页里,笔力苍劲,直透纸背。
啊……真是……为什么会被看到啊。为什么笔记本是比我更诚实的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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