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晚的灯光,是迷人的。城市路上的车辆也是非常多的,客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兜了几个圈,便在一处低矮的民房前停下来了。刚迷迷糊糊睡醒的林霁,被母亲拉下车时,是分不清东南西北的。
入眼,便是川流不息的车流。一辆接着一辆,似乎从不停歇,让久居乡村,从来没见过这样多的车的林霁,过个马路都战战兢兢的,好在有父母一左一右牵着她的手。
此时大约已经很晚了,因为即使是盛夏,此时的天已经黑下来,林霁从记事以来,是第一次来长春的,夜里虽有霓虹灯闪烁,但看向四周依旧有些黑漆漆的。林霁没头苍蝇似的跟着父母,来到一条胡同,看样子似乎是个市场。然而此时市场里已没有几个人,满地随处可见一些扔掉的水果、蔬菜。林霁好奇的凑了上去,许多瓜果蔬菜居然一点儿没有坏,却堆放在地上,让人看了未免觉得可惜。
市场两侧有许多门市还亮着灯,其中当然不乏有旅店、饭店。父亲找了个门面不大的小旅店走进去,便看到中间的小厅里,老板一家三口正在吃饭,正中间摆的是东北的传统名菜—小鸡炖蘑菇。看林霁一家走进来,忙热情的迎上去,并拉了林霁一家坐下来吃饭,被父母婉言拒绝了。
此时虽是暑假,但并不算是旅游旺季。小店里并没有住几个人,老板娘为林霁一家开了正对大门的一个房间,房间比较宽敞,还临窗,有三个床铺,其中一个居然还是上下铺。林霁也住过旅店,但看到有上下铺的还是第一次,不禁连呼稀奇。争先上了上铺,要在上面睡。本来有三个床铺,谁睡上边都一样。父母见状笑笑,也便由了她。
安顿完住处。林霁的肚子已饿的前心贴后心了,父母忙带她去吃饭。一向节俭的父母,出门在外也很少会点上几个菜。大多数时间,吃的都是面条,今天也不例外。
林霁还清楚地记得那年到北京,是粮库组织的一次旅游。去的人很多。到北京的当天晚上,大家出去吃饭,先是来到一个大饭店,屋里有许多大圆桌。林霁那是尚小,哪懂什么人情世故,跟着别人便坐到了大桌旁。正看着别人点菜,便被父母叫了出去,说这里的东西太贵,不是他们能吃的,说着带她离开了这家饭店。
林霁回过头来,看身后的大饭店里灯火通明,一道道热气腾腾的饭菜被端了上来,围坐在圆桌旁的人一片欢声笑语,心中泛起一股不知名的酸楚。父母带她到附近的一家面馆吃了一碗面,也许是为了安慰她吧!给她买了一盒饮料。是一盒苹果汁,长方形的盒子,上面插着吸管,是林霁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小孩子好哄得很,有了酸酸甜甜的果汁喝,刚才的不快很快便消散的一干二净。
今天,同样的,在旅店附近找了个小面馆,要了三碗热气腾腾的热汤面,父亲还破天荒地要了两屉烧麦,一家人倒也吃的饱饱的。吃完饭回去时,母亲还顺手买了个西瓜。
这次来长春,不光是为了买灯具,还要给林霁配眼镜,到国信给母亲买毛裤、毛衣。灯具很大,留到最后来买。第一天便去配眼镜买衣服。
配眼镜的地方离国信商厦不远,据说是全吉林省很有名的眼镜店。父母先带她去验光配眼镜,趁制作眼镜的空挡,去国信商厦买东西。
尽管不是第一次来到大商场,林霁还是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入眼便是金碧辉煌的大厅,正中央垂着水晶吊灯。这吊灯很大,很长。从高高的七楼笔直地垂下来,在微光明亮的灯光下闪着七彩的光芒。一楼是卖饰品的,到处泛着珠宝特有的润泽,看得林霁眼花缭乱。林霁好喜欢这些珠宝,尤其是那内敛温润的玉石:翡翠,看得林霁爱不释手。只可惜,那些珠宝都太昂贵了,林霁只能看看就罢了。
卖毛衣毛裤的地方在三楼,父亲却先带林霁和母亲上了七楼。说要去买个闹钟。七楼原来是专门卖文化用品的地方,经过一个专门卖钢笔的柜台时,母亲忽然停住了,说这里的钢笔不错,孩子的钢笔总坏,不如买个更好一些的,兴许能多用几年,省的总换。
林霁第一次知道钢笔有“英雄”这个品牌,钢笔的品种很多,价格从十几元到上千元不等。林霁当然不可能买那么贵的,便挑了个一百多元的。父母毫不犹豫地为她买了下来。那支钢笔,陪伴林霁走过初、高中的四、五个年头。到大学时,林霁不用了,被姥姥拿了去,至今还用得很好呢!
在父母挑闹钟时,林霁闲的无趣,便站在安全通道边的窗前,居高临下看着城市的风景。其实城市的风景也不过如此,刚刚进入时会被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所吸引,所迷惑。可静下心来去看,那高楼大厦不过是高楼大厦,死板没生气,远没有青山绿水那样充满灵气。灯红酒绿下是形形色色匆匆忙忙的人,远不及乡村生活那样悠然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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