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
Byebye.
——周杰伦《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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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桦到达约定地点的时候,樊华看样子已经等了一阵了。时隔两年,这个人还是和以前一样身形娇小,穿着齐膝连衣裙和细高跟,外面松松垮垮地披了一件小西装外套。
明明冻得瑟瑟索索还是执意要站在外面等着,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心疼。
林桦加快了步伐走过去,看到他,那张鼻头通红的小脸上立刻泛起喜色。
“林桦哥!”
樊华激动得上来搂住林桦的脖子。外套眼看就要从她的肩头滑落,林桦从背后捞住外套,重新穿回人瘦削的肩膀上。
林桦顺手接过她手里一只不知道装了些什么的精巧袋子,“先进去吧。”
两人并肩走进酒店大厅,看背影,宛若一对璧人。
林桦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随意点了几样樊华以前喜欢吃的菜。
樊华从那只袋子里取出东西,是一支海外产的玫瑰酒。
“我今天不是来吃饭的,你陪我喝酒吧。”
林桦有片刻的愣神,以前只喝白开水和果汁的人,现在也动不动就借酒浇愁了。
林桦没说话,起身把瓶中橘红色的液体倒进两人的酒杯。
他抿了一口,酒是香的,可是看着对面人熟悉又陌生的脸,他只觉得口中有万般苦。
几乎一天没吃饭,腹中空空,此时喝酒简直就是在糟践自己的胃,但是林桦不介意似的,一杯接一杯宛如饮水。
“林桦学长你好!我是大二的樊华,你可以教我画画吗?”……那是初见。
“林桦哥,你看,你叫林桦,我叫樊华,以后我们一起开一个工作室,名字我都想好了,‘霜华’——双华,怎么样?”……那是后来。
“林桦哥,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那是初恋。
往事在酒精的作用下慢慢浮现又涣散在空气里,林桦很无力地握着酒杯,仰头把最后一口灌进嘴里。
他们刚在一起小半年,林桦突然被谣传抄袭作品,原因是他提交的毕业设计和大他一届的某位学长一模一样。林桦百口莫辩,他是学弟,说是学长抄袭自己,会有人信吗?
在大学,抄袭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更何况流言蜚语一传十十传百,林桦的名声也一夜被毁。
林桦那时想,这学恐怕是上不成了。
短短几天,林桦突然就像变了一个人。抽烟、喝酒,都是那时候学会的。
要知道,学好画画是林桦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却因为一场乌龙,彻底破灭了。
林桦消失了。樊华不知道电话给他打过多少次,跟他的朋友打听过他多少次,但是总一无所获,急得她在宿舍一个人抹眼泪。
后来,听说樊华一个人跑去了学校政教处,再后来,没有人在学校里再见过她。
古时候的苦命鸳鸯总是一命换一命,而那时,樊华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替林桦扛下了所有责任,还了他清清白白的名声。
樊华知道,这个人最看重的就是名誉,所以她来成全。
其实,林桦若是真的在乎樊华的将来,也可以去找老师说明白,大不了就是自己被退学。
可是林桦没有。
后来两人再也没了联系,渐渐形同陌路。
一瓶本就不多的酒很快就见了底,樊华的脸涨得通红,她突然从桌子边站起来,椅子脚在光滑的地板上发出刺啦的响声,在沉寂了好久的气氛里显得格外刺耳。
明明还是个小姑娘的身形,非要穿一双七八厘米的高跟鞋来赴约,再加上喝多了酒,樊华走得摇摇晃晃,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
林桦赶紧站起来扶着胳膊把人捞住。
樊华像是溺水了突然抓到浮木一般,像根柔柔弱弱的藤蔓一样缠在了林桦身上,混合着酒气的吐息轻轻的落在林桦颈侧。
“可是我不想嫁给他。”无头无尾的一句,来得突兀。
樊华抬起迷蒙的双睛看了看一直一言不发的林桦,心难受得都要揪在一起。
她突然无厘头地开始唱歌,唱着唱着就带了哽咽。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是以前她和林桦都喜欢的歌,周杰伦的《晴天》。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樊华从被退学后就没再复读了,凭着艺术天分,她自己白手起家开了一家艺术培训机构,事业初期困难无比,她一个人一天一天地熬过来。
林桦一直是她走过来的动力。她一想到自己的失去换来了林桦的大好前程,就又特别满足。
可艺术机构后来也渐渐遍地开花,樊华的那家就显得不太景气。这时候樊母为女儿想了一条出路——结婚。
对方是樊华三年的追求者,倒是无微不至处处照顾,樊母满意得不得了。最主要的是,那人是个富二代——足够给樊华一世的富贵安稳。
樊华终于想逃了。她找到了林桦。
——她两年都没敢打扰的,她的水中浮木,救命稻草。
她不是不想他,只是她害怕,如果自己转身找他,他会放弃眼下的一切。那她的努力就全毁了。
林桦伸手抚上怀中人通红的脸颊,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把手放了下来,疏离地拢住人的胳膊。
旁观者看上去,就像是女孩为爱死死纠缠,而男孩在礼貌性地安慰。
最后他憋出一句,“你醉了。”
“我给你未婚夫打电话,让他来接你吧。”
靠在他怀中的这个人再过几个月,就是别人的妻子了。他不能有任何逾越。
樊华一颗亮晶晶的眼泪落下来,在地板上摔得粉碎。她像突然认命了似的,拿出手机解了锁,“给你。”
软软地环着林桦的胳膊松开了,两人中间登时隔了一大段距离,不知道是不是服务生忘了关窗,空气冰冷得很。
临走前,樊华把那只袋子塞到林桦手里。
“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作为朋友。”
林桦后来几乎是逃回了他任教的小城。小城市里简简单单的温煦风光,对于心碎的人是一种治愈。
他还是忍不住打开了樊华塞给自己的袋子,里面装着一支玫瑰酒,和他们在北京喝的几乎一模一样。
这两支酒是一对。
樊华上学的时候,最喜欢这种有点浪漫气息的小玩意儿,没想到现在还是如此。
玫瑰酒,本是应和爱人共饮的。
可是为何啊,这两人饮酒,却要忍住眼泪。
再后来,林桦躲回自己的画室里,一个下午就把那支酒一饮而尽。
——好像把她送给自己的东西喝掉,就能没了悲戚回忆。
樊华,我欠你的,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在酒精的剧烈作用下,林桦很快就变得醉醺醺的。他脑袋里很乱很乱,往事就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林桦像个戏水的孩子般迎上去,却发现自己什么都抓不住。
就像樊华一样,曾经再相爱,最后还是离开。
林桦没了酒,开始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其实很久没抽过了,烟气入喉,呛得人眼角泛红。
这样几乎颓丧的局面直到那个人跳进了他的画室才结束。
瘦瘦小小的,笑起来乖乖的。她们俩真是一样。
林桦突然明白为什么黄小雨受伤的那天他着急至此,因为另一个人为他受的伤,从来没愈合过。
他愧疚,愧疚至极。
黄小雨走近林桦,小心翼翼地问他怎么了。真是个好看的姑娘,善良剔透得胜过一枚水晶。
林桦像是害怕再次失去一样,把黄小雨紧紧拥到怀里。
他恍惚看见黄小雨手上烫伤过的疤痕,恢复好后只剩小小一块,但是这辈子都不会再消退。
眼泪。林桦仿佛看见眼泪。
樊华的,
黄小雨的。
从始至终,他才是那个最糟糕的人吧?总是在让人受伤,总是在给人辜负。
林桦失了神,目光涣散,没有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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