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雾渝很快就知道丁程鑫执着于给他搭配衣服的原因了。
看着自己身上与丁程鑫的装扮大差不差的衣服,沈雾渝哪里还不知道他的心思,只不过这醋劲有点太大了吧?
不过就是上次跟他出去,被一个路人搭讪了嘛。
丁程鑫,占有欲强!
沈雾渝在心里默默给丁程鑫贴了一个标签。
“我的星星真可爱啊。”
沈雾渝没忍住,双手抚上丁程鑫此刻脸颊上的软肉。丁程鑫心中微叹,他就知道沈雾渝会这样,每次他换成当初哄骗辛克莱的那副皮囊,沈雾渝就喜欢的不得了,他要换成别的,还换不得。
“你是喜欢丁程鑫还是喜欢西度斯多一点?”
丁程鑫忍无可忍,终于问出口。
沈雾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丁程鑫和西度斯不都是你吗?”
“我喜欢你。”
无关于你是谁,我喜欢的只是你。你是丁程鑫,我便喜欢丁程鑫,你是西度斯,那我便喜欢西度斯。
沈雾渝所有未尽的语言,丁程鑫都明白,内心顿时被甜蜜所覆盖,浑身都洋溢着愉悦的气息。
顺着内心最最真实的想法,凑近沈雾渝的脸颊,轻柔地烙下一吻。
在丁程鑫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人类世界,人类的夜生活及其丰富,因此即使是晚上,也不见丝毫的寂寥。
因为血族与人类之间多年前的和平协议,除开一些血猎,甚少又人知晓世界上有血族这个种族,于人们而言,这只存在于神话故事里。
没有人知道血族就在自己身边,也就没人会因此而感到恐慌。
丁程鑫和沈雾渝并着肩行走在夜晚的路上,街上四处点亮着霓虹灯光,让这一座城市显得温暖无比。
“星星,有没有觉得就这么走着,有点无趣?”
沈雾渝错开身子,侧过头去望着丁程鑫,街上的灯光印在他的眸子里,让丁程鑫见了,免不了一阵恍惚——灯光聚集在眸中,如星光般闪耀。
“嗯,是有些无趣。”丁程鑫说着,伸出手将沈雾渝比他小一号的手握在手心里,而后才错开手指,十指相扣。
这是沈雾渝话中隐藏的意思,而丁程鑫听得懂。
果不其然,十指相扣之后,沈雾渝眉眼带笑,举着两人的手晃了晃,带着某种炫耀般的意味。
两个男人,牵着手,这样的现象在西方国家并不少见,因此两人的举动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反而是容貌。
一个长相乖软的西方少年,和一个面容清冷的东方男人,是会让人回头的存在。
好在两人也没有在路上多待,走到道路尽头,便拐了个弯,走近了一家酒吧。
这家酒吧的位置有些特别,它坐落在某一处矮楼的屋顶,且将周围一排的屋顶都覆盖。没有所谓的各色炫彩的灯效,有的只是暖黄色的吊灯挂在周边,最是适合不喜欢去灯红酒绿的酒吧,但又喜欢浅酌一杯的人们。
这个地方是沈雾渝上一次跟丁程鑫出来的时候发现的,他格外喜欢这里的氛围,安静而温馨,鸡尾酒也好喝。
就连丁程鑫一个血族也对这个地方很是满意,无他,这个酒吧不仅做人类的生意,还为吸血鬼的提供上等的血液,放心,这些血液的来历都是正规的。
不过,自从喝过一次沈雾渝的血液,丁程鑫已经不太愿意喝别的了,他总算能体会到辛克莱曾经所说的“感受着血液流动”的滋味,特别是,那人还是自己的心爱之人,那种隐秘的满足感无法描述。
但无论如何,丁程鑫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欲望而伤害到沈雾渝,喝他血的次数少到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
为自己和丁程鑫点好饮品,沈雾渝便托着下巴,望着丁程鑫出神。
在这个世界里,血族的寿命漫长,而他是人类,生命不过百年,如若这一次的任务进度也像上个世界的马嘉祺一样,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达到圆满……他有点好奇,丁程鑫会留他到几时?
丁程鑫感受着沈雾渝的目光,心中暗喜,却又忍不住欲念横生,先前他尚且不知道伴侣之间除了陪伴和亲吻以外能做的其他事情,但有一次劳里见他面对打趣时懵懂的表情,硬是恨铁不成钢地教了他许多,他才明白,原来除了亲吻,还能做些别的……
眼下沈雾渝热烈而不加掩饰的眼神,他很难不升起旖旎的心思,脑海中不觉浮现沈雾渝平常一吻过后,眼尾糜烂绮丽的一抹艳红,和那湿漉漉的双眸,让人忍不住以更加激烈的行为对待他。
-
写得有点艰难,才发现这个世界的字数少了这么多😭
TNT:既定救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