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俩:建议配合BGM食用
俩俩:
今天是我便宜哥哥和他妈妈嫁进严家的第二天,老头子在家里的庄园办了一场搞笑的宴会,邀请了各行各业最顶尖的人士,目的昭然若揭。
我是被他一通电话逼回来的,被骂的莫名其妙,说到底无非就是那几句“要是不回来了就再也别回来了”“有这么和老子说话的吗?”,我听的耳朵快要磨出茧子,心升一计。
与其让他们都舒舒服服的,还不如大家一起看笑话,反正丢的也不是我一个人的脸。
于是我叫上之前经常给我发消息的那几个在酒吧认识的女生,一起去了宴会。
从花园的停车场就能看到各式各样的豪车,上面坐着的有的是资本家,有些是律师,有些是当红的影帝,有些是政界议员。
果不其然,许久没有回严家的庄园,一切都不太一样了,几乎没有曾经我和妈妈成长与生活的痕迹。一切都富丽堂皇的让人唏嘘,花瓶、桌子、瓷砖…甚至一花一草都在扯着来客的耳朵怒吼,“我很贵!”。
这些手笔都不难猜出就是眼前这个穿着华服皮草向我走过来的臃肿女人做的。她高扬起的头颅仿佛在炫耀她身上吊坠的这些昂贵珠宝,脖子上的梵克雅宝,手腕上的百达斐丽,每一只都价值不菲,甚至指甲上都嵌满了施华洛世奇。
恨不得要把自己知道的所有好东西都挂在身上听人夸赞,却唯独忽视了自己脸上的粉后的快要像墙皮似的成片往下掉。
我看眼前这只昂首阔步的“大鹅”很难忍住不笑出来,就连说话的声音都使人厌烦。
“浩翔,哥哥在那边被一群老板们缠住了都说要把女儿带给他见见呢,没办法来迎你真是抱歉。”
她说的话实在是司马昭之心,让人不乏觉得反胃又低级,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严勋在一众油腻的地中海之间虚以委蛇,不乏觉得可笑。
于是我当然不会多分她一点眼神,抬抬手那些热情的女孩就一拥而上,自然的把那油腻又低级的女人挤到一边。
宴会里的的人都善于用华丽的服装和面具包裹自己那些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灵魂,绸缪满腔的前来。
我家是从白手起家一点点做来的原先在红岛有些社团势力,不过没赶上好的时候,清肃黑恶势力的时候早就金盆洗手不知道多少辈,我见过的几位长者都憨厚忠实的不能再热忱。
一家子迁到海市做生意,也算是顺风顺水,老头子举手投足间都是潇洒和自如,大方的像宾客来者展示他的两个俊杰儿子,世间没有人比他更幸福快活。
时不时有宾客脱口而出说我像某一位红岛TVB的女星,俊俏而不失男子气概。父亲偶会停顿一下皱皱眉毛,然后又打着哈哈把这一茬揭过去。
只有我知道,那位和我眉眼相似甚至如出一辙的女星,就是那个无福消受眼前金碧辉煌死的那样早的福薄老妈。
“少爷,我知道你要回来,叫你陈叔给你在后厨房留了一份蒸蛋”
我家的老保姆是一路陪着我长大的,她比我妈都像我妈,眼看着她发丝中也夹杂着银丝,眼尾处因为看见我的出现开心的弯起来所以挤出来了好多些皱纹。
如果妈妈活到现在是不是也是这样被岁月蹉跎的模样。
我不忍心想,驱散了身边吵闹的莺莺燕燕们,手附上保姆郑妈拽在我衣服外套袖子上的手。
“现在在这里吃会被我爹骂吧”
郑妈露出调笑的表情,看我的眼神和看小时候那个耍小聪明睡觉前骗她刷过牙的小豆丁如出一辙。“给你放阳台了,那里没人,你可以偷偷去哪里吃。”
我道过谢就赶紧溜到阳台,陈叔是家里的老厨子,也是我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当差,和郑妈一起搭班子,时间长到这房子的女主人都换了,他们还没换走。
是因为想要在找到手艺这样称心如意的厨子和保姆管家在现在这个时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
几乎可以肯定了,能吃到陈叔做的蒸蛋,肯定是最近唯一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我是气喘吁吁跑到阳台的,却偶遇一袭红裙的女人。从裙子的裁剪可以看出这条裙子价值低廉,甚至不能做到阵脚整齐,她的右手又夹着烟又握着扇子,靠在栏杆处认真的品尝属于我的那一份美味佳肴。
头发也只是草率用发胶撩过,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饰品,脸上也只是涂了大红色的口红提气色,连粉底都没有涂,甚至正常的社交距离都能看见她眼下有些突兀的青黑。
不优雅,不精致,和严家庄园现在堪比卢浮宫的装潢场景格格不入。
我就那样看着她吃的那样满足,我一句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按照以上我这个时候应该皱着眉头把她推到一边去,抢过那只已经脏了的碗,让眼前这个格格不入的女人滚远点。
可我现在什么也没说,就站在她身后的,看着她吃的摇头晃脑,直到回头发现我的存在。
她有点愣,满脸都写满了“不认识,这个人好奇怪为什么偷看人家吃东西。”
我被她的反应逗得发笑,来人家参加宴会,不知道宴会的少主人是谁。但我也没立刻发难,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朝她伸过去。
“严浩翔”
鬼神使差的就想要介绍我自己,鬼神使差的就想知道她的名字。
“图南”
名字一出我就有印象了,是最近风芒正盛的一位经纪人,虽然和我打不着边,但总能在那几个狐朋狗友带来的十八线女明星口里听到她。说什么要是能做图大经纪人的艺人就好了,累是累点,但是资源拿到手软。
她应该也是对我的名字有印象,才会握手之后表现得就有点局促起来,甚至让我觉得傻乎乎的,一对剑眉皱起来,中间的沟壑让人很想伸手扶平。
“你们家厨师做的蒸蛋很好吃”,似乎是因为气氛太过于尴尬,她朝我展示了一下手里已然空空的瓷碗,又勉强的笑了一下。
我站过去和她并肩而立,吹着同样的风,发现她太会选位置,这个位置能看到整个灯火辉煌的严家庄园,说是纸醉金迷都不为过。
“你下次想吃还可以来”
她回头看看我,然后没头没脑的摇摇头说,
“你不觉得像金丝雀吗?都被困在这儿了”
她说,都被困在这儿了。
当时我以为她说的是我,现在我才知道她说的是宴会里的每一个人,都被困在这套精致的高定礼服里了。
包裹在昂贵的布料里的骷髅白骨,把心都藏在高高的写字楼顶。
于是两个灵魂匆忙的确认他们的身影,然后打了个照面。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我成为了那个追随的人。
图南是那个永远都要向前跑的人。
但又同样让人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宿命就是要她抓住一些什么。路过的风都没有和她告别,可是世界上那么多人,我就是想和她再见面。
我不要我们以过路人的身份,奔波在各自的独木桥。
于是我无限的追随,我不怕那些没有回应,也不怕那些石头落进湖水里一丝涟漪都泛不起。
我知道她想要的,所以我也要昂首挺胸、坚定不移的喜欢她。
直到我家老爷子的第一次病重,严勋和后母密谋商量转移财产,之前对我赞赏有加的股东董事纷纷倒戈。只有我在医院忙碌着和医生交涉,如何才能拯救那个一病不起奄奄一息的老人,如何才能抓住那个我在这个世界上仅剩无多唯一的亲人。
我在医院的住院部楼下点燃一根烟,烟雾缭绕迷乱在眼前,我仿佛产生幻觉似的看到了图南。
她一手拎着两袋子食盒,另一只手握着一杯塑料包装的豆浆,穿着风衣套装高跟鞋,臂弯挎着PRADA,依旧和现在大家都是愁容满面的氛围格格不入。
就好像是一只刺猬,试图让自己活下来,为了保护自己所以长出了格格不入的外壳。
“哎?你在这儿干什么?”
她看到我,自然而然的停下脚步,一脸懵的看着我现在医院的门口愁容满面的吸烟。
她作为一名公关,怎么可能不知道,整个海市都闹的沸沸扬扬“严氏集团即将更新换代注入新血液,会是不中用的废物花瓶小儿子,还是半路杀出来的私生子”。况且我已经有几天没去骚扰她了,这其中缘由图南不知道听了多少个版本。
可我也没有戳穿她,自然地问她手上拎的是什么可不可以分我一份。被她果断的拒绝了,她说家里的弟弟也还没吃饭,着急等着她买了早饭回去上学。
我笑她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如果是那些想要趁机对我示好搏好感的女生一定会不远万里买来聚芳斋的早点跑来和我偶遇说好巧啊我这里恰巧有点点心,给你吃吧。
我笑我就是这么会挑人,在芸芸众生那么多愿意上赶着给我捧臭脚的女人中,挑到了另一个我自己。
而这个“我自己”正在一脸嫌弃的告诉我还是医院门口买的早茶面汤有多好喝,想吃自己去排队没功夫和我瞎扯。
看着背影里被秋天不留情面的风吹起的风衣和头发,我想我们应该越来越近了吧,是让人对我们百般解读却不能构成万分之一的我们。所有人都不喜欢我们的锋利,但这竖起来的刺,是我们对抗世界始终如一的天赋。
楼梯下放着一个杯子,所有的球从楼梯顶端轰然落下,那些个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光怪陆离各式各样,人海里有无数个人和你以各种形式擦肩而过,总会有一个人平稳无误地落在你心里。
就算是现在,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真真假假的日子,我也从来没有对那份热忱的爱感到怀疑。
或许就有一秒,图南曾经无比的想要奔向我,我也都觉得万分庆幸和感谢。
所以,
如果我们曾经融化在一起,那么最后各自结冰也没关系。
如果我们曾经拥抱在一起,那么最后各自长成刺猬也愿意。
得失有常,风不停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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