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入驻淘集集平台的商家(店铺)
1.争议处理过程中,淘集集有权要求买家或商家提供证据并且有权单方判定证据的效力。
2.争议处理过程中,买卖双方提供的证据不准确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淘集集有权单方判定争议结果。
3.买家反馈未收到商品,商家需要按照发货规则提供买家或其委托的收货人签收商品的凭证。
4.买家反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且通过肉眼无法做出判断的,商家应当按照淘集集的要求提供商品的经销凭证、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购货合同(订单)等证明文件。买家反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商品描述不符,且可通过肉眼做出判断的,淘集集有权根据买家提供的图片证据直接判定。
5.若买家根据淘集集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商品进行检测,并经检测机构出具正式书面检测结果,证实商品系假货或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商家承担;若买家未经商家或淘集集平台同意,自行提交检测,则相应检测费用应当由买家自行承担。
6.买家要求淘集集进行检测的商品,因商品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责任淘集集无需承担。
7.商家没有点击或者声明发货,买家要求取消订单,若商家实际已发货,必须提供相应发货凭证。若商家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者超时未提供凭证,淘集集有权判定买家维权成立。
8.买家购买商品出现任何售中和售后问题,必须在确认收货(包括买家主动确认收货和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下同)前或者确认收货后15 天内进行退款申请,逾期淘集集有权不予受理。
9.支持三包类目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必须提供相关服务,如提供准确的维修点地址、商品维修及退换等服务。若商家拒绝提供服务,淘集集有权同意买家办理仅退款不退货,相应损失及费用由商家承担。
10. 本规范于2018 年10 月01 日首次生效,并于2018 年12 月25 日修订生效。
11. 商家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描述不符处理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入驻淘集集平台的商家(店铺)
1. 定义
1.1. 商品描述:商家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推广页面、客服聊天等任何淘集集提供的渠道中,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所销售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数量、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信息所做的明示或暗示的描述。
1.2. 抽检样本:淘集集平台通过匿名购买等方式自商家店铺获取的商品。
1.3. 描述不符
本规则所称描述不符,是指商家实际发货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商品描述不相符,包括但不限于:1)存在商品描述未披露的瑕疵;或2)经比对商品描述存在错误、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3)与商品描述存在其他差异。
2. 商家义务
2.1. 如实描述
2.1.1. 商家应当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推广页面、客服聊天等所有淘集集提供的渠道中,对商品本身(商品的基本属性、规格、数量、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信息进行真实、完整、全面的描述。
2.1.2. 商品的基本属性依其特性、使用功能而定,包括但不限于面料、材质、成色、做工、尺寸、重量、质量标准等要素。
2.2. 按实发货
商家应当确保其实际发货的商品与商品描述一致。
3. 认定标准
淘集集平台按照描述不符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各类描述不符情形的认定标准如下:
3.1. A 类,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或抽检样本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存在《淘集集描述不符分类认定及处理标准》(简称“分类认定及处理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中列举的A 类(包括平台可能不时进行细分的类别,例如A1 类,其他类别同理)情形;
2) 经与商品描述比对,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差异。
3.2. B 类,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或抽检样本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存在分类认定及处理标准中列举的B 类情形;
2) 经与商品描述比对,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或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
3.3. C 类,指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或抽检样本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存在分类认定及处理标准中列举的C 类情形;
2) 经与商品描述比对,存在微小差异,不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且不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
4. 处理规则
4.1. 初步认定描述不符
店铺商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淘集集平台有权初步认定商家存在描述不符情形:
1) 平台通过随机抽检得到抽检样本,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对抽检样本与商品描述进行比对,发现抽检样本存在1.3 条所述情形。
2) 平台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线索,发现商家店铺存在1.3 条所述情形。
4.2. 初步处理措施
平台在初步认定商家存在描述不符情形的当天(T 日),将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 暂停对该商品的宣传和推广。
2) 对该商品或店铺全部商品作暂时下架或屏蔽链接处理。
3) 通知商家在本规则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其实际发货的商品与商品描述相符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同、发票等正规进货凭证、完整授权链文件等。
4) 在描述不符事项处理完毕之前,禁止该商家参加专题、推文等任何平台活动,暂停店铺推广(移除广告等);
5) 自T 日起,按照下述标准临时增加店铺保证金,或者限制店铺账户资金提现:描述不符商品(以商品ID 为准,下同)在抽检订单成团日所在周的周日(含)以前270 日总销售额的三倍。
6) 限制商家店铺账户全部资金提现;
7) 平台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4.3. 商家申诉及举证
1) 商家应在接到淘集集平台通知后的7 个工作日(T+7 个工作日)内发起申诉并进行第一次举证,提交平台认可的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 平台收到商家提交的证明文件后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后台申诉页面提示、站内信等方式告知商家。
3) 平台经审查认为商家第一次举证不充分的,商家可以在3 个工作日(T+10 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举证。
4) 经商家举证,平台审查后认为商家所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实际发货的全部或部分订单与描述相符(即全部或部分申诉成功)的,将在确认上述事实后视情况逐步解除对店铺的全部或部分处理措施,但平台确认申诉成功以前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不撤销、不回溯。
4.4. 违规处理措施
4.4.1. 淘集集平台初步认定商家存在描述不符情形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台将依据第3 条的规定最终认定描述不符的类别:
1) 商家在接到平台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未发起申诉或者未进行有效举证的;
2) 商家在接到平台通知后,经两次举证仍不能就描述不符情形做出合理解释及举证的;
3) 相关商品及/或样本经检测机构检测,确认存在本规则所规定的描述不符情形的。
4.4.2. 平台最终认定描述不符的类别后,将根据分类认定及处理标准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违规处理措施:
1) 限制店铺账户资金提现;
2) 对描述不符商品作下架或屏蔽链接处理;
3) 对商家予以警告,通知其进行整改;
4) 对店铺所有商品或者描述不符商品进行一定期限的禁售;
5) 对店铺采取一定期限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
6) 自商家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下同)及/或货款账户余额内扣收消费者赔付金,用于对一定期限内所有描述不符商品订单对应的消费者进行赔付;
7) 单方解除《淘集集平台合作协议》,终止与该商家的合作,清退该店铺;
8) 其他淘集集平台认为必要的措施。
4.4.3. 若根据4.4.2 条和分类认定及处理标准确定的赔付期间内订单已经因描述不符得到赔付,则不重复赔付。
4.5. 暂缓赔付
描述不符处理过程中,若商家与平台之间发生诉讼、仲裁或者其他纠纷,平台有权暂缓对消费者做出赔付。若前述纠纷在平台限制商家店铺账户资金提现之日起9 个月内未能解决,则平台有权恢复本规则第4 条规定的处理流程,对消费者做出赔付,商家账户内保证金及/或货款余额不足以赔付的,平台有权以自有资金通过发放无门槛优惠券的形式予以赔付,并向商家追偿该等不足部分。平台有权视情况延长上述暂缓赔付的期限。
4.6. 抽检样本处理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易腐、易蛀、易变质或其他不宜保存的抽检样本,以及因检测/检验方法或技术等原因,在检测/检验过程中灭失、损坏或失效的样本,平台或检测/检验机构有权及时予以销毁。对于其他抽检样本,平台有权视样本情况决定保存期限。
5. 本规范于2018 年10 月01 日首次生效,并于2018 年12 月25 日修订生效。
6. 商家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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