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宣判,立即招致了检方和辩方双方的反对,并立即分别提出了上诉。
2009年5月19日,双方的上诉请求都被驳回。
在谈到这样的判决时,法官藤井俊郎做出了这样的解释:“被告人山田美津子所犯的罪行的确是极其凶恶的,所以理应适用死刑。然而在审理中,我们发现被告人山田美津子的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呈现出一定的精神疾患状态。在进行了精神司法鉴定后,对被告人山田美津子的精神分裂症状进行了确诊。在她杀害米山豪宪,以及之后善后的过程中,很多显而易见的证据都没有被她销毁,而且作案时所选择的工具也是随手可得的物品,所以她在突发的情绪波动下做出了冲动杀人的举动,这也是检方和辩方在法庭上进行争论的焦点。
鉴于争论双方都无法提出明确的证据,并且对于作案动机的说明明显不足,因此我才做出了无期徒刑的判决。然而,我们对于被告的反省态度是否发自内心,仍然无法判断,因此建议监狱方谨慎考虑她未来可能的假释请求。”
作者君:从对被告人山田美津子的背景分析中,我相信读者们可以看出,这位毒母的一些异常之处:
1。 被告人山田美津子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家暴下度过的。据被告人山田美津子自己供述,小时候每次被父亲毒打,甚至是抓住头发往桌子上撞的时候,她逐渐形成了一种“置身事外”的思维模式——每当自己遭遇不幸,便好像可以立即让精神脱离自己的身体,在一旁看着,忍受着痛苦快点过去。久而久之,她在别人面前,便时常呈现出一种“心不在焉”的状态,放空头脑,而这,也就是她后来呈现出相当程度的精神分裂症的前兆。
作者君:这就像受压迫者自我逃避的故事。
2。在上学期间,被告人山田美津子几乎从小学到高中毕业,一直是学校中被欺负的对象。在学校中她没有朋友,甚至被班上所有的同学歧视、起外号。
3。 在结婚之后,被告人山田美津子很少做家务,午饭和晚饭都通过便利店的便当解决,家中垃圾袋堆成山。前夫在忍受不了之后选择了离家出走,然而此时的被告人山田美津子却一头躺倒,彻底放弃了对家庭的经营。有很多次,邻居发现她并不给女儿美香准备像样的食物,而是每天午晚餐都用杯装方便面应付。
#作者君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畸形的家庭长大,将自己的孩子再次置身于畸形的家庭之中,可怜,也可恨。
4。 被告人山田美津子有着赌博瘾,尽管独自一人养育女儿相当不易,但她还是靠着卖保险、超市打工等等方式努力工作着。然而,每月的工资,她却大多拿去小钢珠店赌博。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被告人山田美津子干脆辞去了工作,一边借高利贷,一边继续着每天赌博的日子。在被捕的时刻,被告人山田美津子所欠下的高利贷已经达到了20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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