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特别少年院的收容年龄是16-23岁。
2015年日本实行的“新少年院法”中,将以上的少年院名称改换为:“第一种少年院”:初等和中等少年院。
“第二种少年院”:特别少年院。
“第三种少年院”:医疗少年院。
“第四种少年院”:收容在少年院中同时服刑的少年犯。
在著名的一些少年恶性犯罪中,“绫濑女高中生水泥杀害事件”的从犯三名,被判处进入特别少年院;“酒鬼蔷薇圣斗案”的犯人A因为精神障碍,被判处进入医疗少年院,而杀害了自己全家6口人的“大分全家杀人事件”,15岁的犯人被判处进入医疗少年院和特别少年院。
另外在千叶市川市发生的,同样为杀害全家的19岁犯人,被法院判处死刑。
作者君:谈到这里,我就不得不提的是,具有明显的“冤案嫌疑”的御殿场**案,9名嫌疑人全部被送往特别少年院。
服刑期满后,目前有很多声音在质疑当年的判决,而他们也提出了集体诉讼。
在少年院中,院方会提供基础教育,生活自理教育以及职业培训。
从少年院“毕业”之后,相当一部分人走上了洗心革面的道路。
由于日本社会对于有“前科”的人有着强大的歧视,所以少年院的经历并不会作为少年犯们的“前科”出现在履历表中,只会在非公开的档案中留下一条记录。
然而,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山地悠纪夫,却没能实现人生的再次出发。
2005年11月17日凌晨3点40分,大阪市浪速区的一处住宅4层楼发生火灾,消防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一对姐妹。在紧急送往医院的途中,姐妹先后死亡。
随后警方介入了此事的调查,马上便锁定了当时处于无业状态的山地悠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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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悠纪夫在2002年9月从少年院毕业之后,身无分文,母亲那些少得可怜的遗产也早已被家里的亲戚瓜分。因为自己亲手杀死了母亲,所以所有的亲属都与他断绝了联系。
收留了举目无亲的山地的,是一群由不良少年组成的,专门对小钢珠店下手的“盗珠”犯罪团伙。
这种团伙的作案手法其实颇为复杂,甚至利用各种无线信号发射器、偷换主板、改写磁卡的方式进行犯罪,但目的只有一个——用非正规的手段,从小钢珠机上获得大量的小钢珠,之后拿这些小钢珠去兑换现金,获取非法收入。
前几年在日本破获了一起“盗珠”大案,主犯全是中国东北人,作案手法就是在已经没有“储蓄珠数”的磁卡中,用破解程序写入伪造的数据,再拿到店里去换钱。
因为这种作案手段十分隐蔽而且流窜性强,这些人骗到了3000万以上的非法收入,最后被逮捕后判处诈骗罪,引渡回中国后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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