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后,那名男子便提出因为经营的公司资金上出了一些问题,想跟她借一些钱来救急……
作者君:看到这里,后面的事情你们应该都明白(预料到)了吧!
那个男人拿到钱后绝口不提再婚的事情,母亲便追问他原因,男人用“你有这么大的一个儿子,我无法融入你家”的原因提出分手,之后便带着钱消失了。
作者的:简单来说,这就是明显的“结婚欺诈”。
尽管山地悠纪夫气得要死,但似乎他的母亲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遭遇了结婚欺诈,而是把眼前的儿子当成了“阻碍自己幸福的绊脚石”。
29日上午,山地当时的女朋友突然接到了很多“无声电话”——电话接起来后却没有人说话,而且一旦挂断就马上再打过来。女朋友找到山地悠纪夫,他才发现这是自己母亲的手机。气愤至极的他跑回家,质问他母亲为什么要这么做,而母亲的话一下便让他失去了理智:“你让我得不到幸福,我也要毁了你的幸福!”
根据邻居事后的描述,其实山地和他母亲相依为命,母子关系很好。经常看到在发薪日的晚上,母子二人去吃炸猪排饭的情景。然而在窘迫的生活条件和祸不单行的精神压力之下,几句争执便让母子阴阳两隔。
山地悠纪夫,在16岁这年,亲手杀死了自己最后一个至亲,从此在世上便只是孤单一人了。
开庭审判前,法庭通过山口县律师协会,给他指定了一名律师。
然而山地悠纪夫并不配合律师的工作,也丝毫不想为自己开脱。
当律师问他:“你在看守所里有什么需要的东西,让我帮你带来吗?”的时候,山地悠纪夫的回答是:“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律师。”
“我怎样都无所谓。别管我!”
说完这些话之后,他就站起来走出了面会室,拒绝跟律师再谈话。
在庭审当天,山地悠纪夫的证词是:“我害怕被别人背叛,所以没什么朋友。我也想改变自己的性格。”
“跟母亲的谈话越来越少,说不到一起去。”
“我无依无靠,身边一个朋友也没有,所以更害怕失去女朋友。”
2000年9月14日,山口县的民事法庭根据“因为年龄还小,具有充分的改过自新的可能性”的理由,判处山口悠纪夫进入“中等少年院”进行“保护”24个月
日本法律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处置方针是教育感化为主,惩戒为辅,所以即便是极其恶劣的杀人轮奸放火等等罪行,如果犯人的年龄尚小(一般小于20岁),那么很多情况下会通过民事法庭,以少年犯的身份进行审判。
通过民事审判后,少年犯会根据所犯罪行时的年龄,分别进入「初等少年院」或「中等少年院」接受感化教育,日本把这种处置称为「保护」。进入少年院的时间会根据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来裁定,一般是10-24个月。对于存在精神疾病的少年犯,收容的场所是「医疗少年院」。而对于犯行及其严重的少年犯,法庭会判处进入「特别少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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