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福冈县警对北村一家四名被告以抢劫杀害高见龙幸、原纯一两人的罪名正式予以逮捕。
12月7日,福冈县地方检察院对以上四名被告,针对抢劫杀害高见龙幸、原纯一追加起诉。
在12月17日,福冈县地方检察院对北村实雄以非法持有热武器罪追加起诉。
过了十天之后,福冈县地方检察院对北村孝、北村孝紘兄弟俩以杀害高见穰吏的罪名追加起诉。
2005年1月11日,对北村孝的逃走罪追加起诉。
针对“究竟是谁杀害了高见穰吏”的问题,警方与北村兄弟斗智斗勇,获得的结果是:
哥哥北村孝坚持声称是弟弟北村孝紘独自杀害了高见穰吏,自己仅仅参加了抛尸;弟弟 北村孝紘在得知了哥哥将全部罪行推到自己身上后,一改之前全面否定罪行的口供,将两人合力最终杀害高见穰吏的过程全部坦白。
警方根据审讯结果,从北村家的旧宅中获取了用来勒死受害者高见穰吏的绳索。
警方在显微镜下观察绳索上的纤维摩擦和断裂情况,并在北村家的货车上对高见穰吏被害现场进行了还原,初步确定了该绳索确实是当时用来杀害高见穰吏的工具。
那根绳索在门两侧的位置受到了明显的摩擦损伤,并且在车门的相应位置找到了与绳索纤维相同的纤维段。
根据现场比对,警方确认高见穰吏的被害无法由一人独立完成,因此北村孝的杀人嫌疑正式成立。
在审理过程中,北村孝紘彻彻底底地感受到了哥哥北村孝对自己的背叛。
作者君:与父母的包庇相比,他对哥哥的做法非常不满,而这也成为了北村孝紘之后面对审讯时态度转变的关键转折点。
2005年3月15日,针对北村一家的四起杀人抛尸案,福冈地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判。
因为涉案程度不同,法庭将北村一家四口分为两组:北村实雄与北村孝为一组,北村真美与北村孝紘为一组。
2006年10月17日,福冈地方法院判处北村真美与孝紘死刑。
一年之后的2月28日,福冈地方法院也判处北村实雄与孝死刑。
北村一家四名被告均表示量刑过重,申请上诉。
2007年12月25日和2008年3月27日,福冈高级法院分别驳回四名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死刑原判。
四名被告随即对东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2011年10月17日,东京最高法院判处四名被告死刑罪名成立。
到目前为止,四名被告未提出再审的请求。
北村一家四口,按照起诉时的分组,分别被关押于福冈、大阪和广岛三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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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之后直到现在,北村实雄仍然主张自己是这个事件的主谋,所有其他成员都是听从他的指示进行的犯罪行为。
因此在每次的上诉过程中,他都主张法庭应对其他三名被告进行减刑。
可是,他的上诉主张都一一被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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