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警方通过走访第二起抛尸的现场附近,发现208国道边的连锁店——“丸龟制面”以及大牟田店停车场的监控摄像头,都拍到了9月18日凌晨,北村家的两辆车驶入这里的画面。
可由于监控视频不够清晰,所以无法确定另一辆车的驾驶者。
10月1日,警方从国道的“超速自动拍摄系统”中,提取到了北村家另一辆车超速的信息。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警方拿到了一张从车正面45度拍摄的照片。
照片中车牌、车型及颜色清晰可见,可以确定这就是北村家出现在抛尸现场的第二辆车。
从照片中可以看到车子前排坐着驾驶员和一名前排乘客,但是由于角度问题,都看不到面部。
虽然没能拍到脸部,但当时驾驶员扶在方向盘上的手被拍得清清楚楚。
那个驾驶员的右手虎口处有一处纹身。
警方将这一照片放在北村孝的面前,他下意识地用左手遮住了右手。
因为照片里的纹身的形状和位置,与北村孝右手上的纹身完全吻合。
不过,北村孝此时所做出的反应,与他的继父实雄、母亲真美是完全不同的。
眼瞅着自己将要成为杀人抛尸的最主要嫌疑人,北村孝几乎是疯狂地对警察喊道:“车是我开的!我承认!但是人不是我杀的!!”
突破口一点即开。负责问话的警察并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接着问道:“那么,副驾驶位坐的是谁?”
北村孝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是我弟弟,是孝紘!人都是他杀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10月2日,北村孝以遗弃尸体罪,被福冈县警正式逮捕。
关于四名死者的被害经过,警方继续进行调查。
10月8日,北村实雄从昏迷中醒来。20分钟之后,福冈警方对其以遗弃尸体罪宣布正式逮捕。
10月13日,福冈县地方检察院以遗弃尸体罪,对北村真美、北村孝和北村孝紘三名嫌疑犯提起公诉。
10月26日,福冈县地方检察院将之前的公诉进行修改,追加了对北村实雄嫌疑犯的起诉。与此同时,福冈县警宣布对北村一家四名被告,以抢劫杀人罪名进行正式逮捕。
11月13日下午两点多钟,在福冈县地方检察院久留米分院里,刚刚接受完检察官问询的北村孝,以上厕所为由从2层男厕的窗口跳出,成功逃跑。
逃走之后,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我刚从那个社会的软禁中逃出来”,并且要求司机将车开往鹿儿岛。
因为觉得这名乘客形迹可疑,司机在驾驶了5个多小时后,也就是在当天晚上八点50分的时候,以上厕所为由将车停在了熊本县荒尾市的一处便利店外面,并在店里面报了警。
5分钟之后,警方在便利店的停车场内将准备逃走的北村孝制服。
11月16日,福冈县地方检察院对北村一家四名被告以抢劫并杀害高见小夜子的罪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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