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尽管情理上迈那利的这一无罪判决并没有争议,但从检方、司法部门的面子上来说,这可是触碰了这个庞然大物的逆鳞。
在无罪判决做出后的第5天,也就是这一年4月18日,东京地方检察院继续提出了上诉。
另外,在几个月之后,在一审中做出了无罪判决的那名法官,却被从东京地方法院调到了东京法院八王子分院,并且之后几乎是以“被发配”的形式,平级调任广岛、大阪等地,至此他再也没有回到东京法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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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年的4月20日,东京高级法院开始对这个案子进行二审。
这一年12月22日,就在那名法官被调任的同时,东京高级法院经过了8个月的审理,也对本案做出了二审判决:
“根据被告迈那利在作案现场所遗留的,包括精液、人毛等等诸多排他性的证据,以及在案发后被告迈那利不明来源的大量现金,本庭宣判驳回一审判决,迈那利强盗杀人罪名成立,改判被告迈那利无期徒刑。”
在日本的司法界中,“杀人是否会判死刑”其实是有着很大的讨论空间的。
不过,在网络所传言的“杀一个人绝对不会判死刑”、“未成年人绝对不会判死刑”等等说法,这些可以确定都是错误的 !
作者君: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怎么讲?我告诉你们, 事实上,暗网杀人案里就只有一名遇害者,但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判处了死刑这样的例子;而市川一家灭门案,犯罪嫌疑人在行凶杀死4人,他就是未成年人,但他仍然被判处了死刑。
作者君:真正到达死刑判决的程度,其实总共有9个方面的考虑,(若你感到兴趣,自己去找度娘)。我要讲的,在日本的判决过程中,会对杀人动机进行详细区别。如果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目的为寻仇、情杀等等的情况,判决往往会倾向于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目的是谋财,比如诈骗保险金、入室抢劫……法院就会倾向于严判为死刑。
作者君:在渡边泰子遇害案中,如果按照东京高级法院的这次判决来解读的话,迈那利的作案目的显然是为了获取钱财,这符合入室抢劫杀人的情况,那么按照日本在这前后所出现的判例,迈那利是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然而,东京高级法院的高木法官所作出的这一“无期徒刑”的判决,是否也说明着,法院一方其实也在酌情给与这个案子更多的“翻案机会”呢?
在二审宣判的时候,迈那利从翻译员的口中听到了“迈那利强盗杀人罪名成立,改判被告迈那利无期徒刑。”的结果之后,直接在法庭上大喊着“神灵在上,我真的是无辜呀!”,并且情绪十分激动,差点跳出被告席。
在场的法警将他制服以后,迈那利跪在地上,嚎啕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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