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进城,我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每一样东西都是从来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
我从来不晓得交通是可以如此的发达,在村子里一整年都不一定能见过一次的小轿车,在这里却满大街都是。
灯光竟是可以如此的璀璨明亮,村子里就只有一盏路灯,孤零零的站在那里。
夜晚原来也不是如同死一般的寂静,人们会在晚上逛夜市,出来遛弯。吃过晚饭后来广场和朋友跳广场舞。
我现在站在十字街口。随便从拥挤的人流中挑出一个来,大家都打扮的精致且时髦,穿着从未见过的衣裳。我不知道那衣服是什么料子的,但是仅仅是看上一眼就能知道价格的昂贵。
男士们大多身着西装,打着领带,像极了电视上演的成功人士。深棕色或黑色的小皮鞋油光如玉,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已经穿到褪色的解放军鞋,好像被尖锐的银针戳透自己的心脏。
这里好像不是我该来的地方,我穿着一件反复清洗到发白的藏蓝色衬衫,一条赶集时咬牙买下的棕色的确良裤子。和这些时尚讲究的城里人相比,我确实是显得土里土气的。
我攥进了书包的带子,这里面背着我的全部财产。是一张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张身份证,和我临行前哥哥塞在我手里的生活费。这就是我所能拥有的全部了,家里也没有像这么漂亮的衣服可以给我带过来。
我试图向一位路人询问地铁二号口怎么走,可是他对我的态度似乎不是很友好。
他斜睨着眼睛看着我,眉头微微皱起,仿佛看见了什么不堪入目的脏东西。
:“不会有人连地铁站怎么去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吧?你让我厌蠢症犯了。小乡巴佬,还是滚你的村子去吧!”
他又像是在打量着什么劣质商品一般,上下扫了我两眼。眉头皱的更深了,语气也是更加的鄙夷和不屑。
:“你不在村子里呆着,来城里干什么?活不下去了,投靠亲戚?”
我确实是很贫穷,只剩下了像玻璃一般脆弱易碎的自尊。城里人的两句话,我的自尊心碎得如同砾粉。我握紧双拳,发白的指尖微微颤抖,指甲都快要嵌进手掌的肉里。我很想反驳他两句,可是却如鲠在喉,变成了哑巴。一种很酸涩的感觉,从喉咙蔓延至心脏。握拳的双手,最后中无力的垂下。我根本无从反驳,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
自卑,敏感和懦弱如同附骨之蛆一般,从出生就和我纠缠在一起。贫穷落后的环境造成了我的性格缺陷,以至于我在受到别人侮辱的时候都不敢反驳。
我垂下头,慌忙跑开了。落荒而逃的背影,像一条丧家之犬。最终我还是靠着自己的摸索,成功找到了学校。原本只需要十分钟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可是我却硬生生的拖到了一个小时。城市真的太大了,这里的房子也都长的差不多。之前在村子里生活的我,如同一只井底之蛙。
幸运的是,我在这里找到了我的爱,我的妻子,我的唯一。
高九渊::“本以为像我这样破碎的人,没有人会爱我。可她却一点一点的将我拾起,拼凑完整。”
第一次见到她,她就在热情的给全班分水果吃。我从未见过这种水果,自然也不知道该怎么吃芒果。我以为这种水果和苹果差不多,就没有剥皮,直接咬了下去。
就觉得这种水果的味道很丰富。我既吃到了软糯香甜的芒果肉,又吃到了酸涩微苦的芒果皮。同学们也被我这种怪异的行为震惊到了,人们将目光集中到我的身上,开始和自己熟识的朋友窃窃私语。
她也注意到了我这怪异的举动,和朴素的衣着。她一下子就想通了原因,在最初的沉默过后,步伐坚定的向我走来,只是默默的替我剥好了芒果皮。随后,将饱满的果肉递给我。
懒作者::“看到这里了,就点个赞吧。那是作者写作的动力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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