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还乡”这个词到底是谁发明的?纪唯一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老爸老妈对这个词这么心心念念,所有的叮咛嘱咐全部变成这四个字。当然,他们的理解只是停留在地面上,他们对纪唯一的要求也只是在字面上。
以前每次回家,纪唯一的着装都要被家里人狠狠的批斗一番。父母不求她在外面有多少出息,只只求她回家的时候能漂漂亮亮光彩照人,让邻里领居很夸一番,然后他们才觉得倍有面子。这一次,纪唯一终于随了他们的愿,放弃了大城市回到他们身边听从他们的一切安排,那么就更不能像以前一样随便穿件衣服回来了。
“怎么着,难道还让我穿件晚礼服回家啊?”听着电话那头老爸老妈又在批斗她以前的穿着如何如何失败,这次又要如何如何的时候,纪唯一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脸上贴着的面膜都已经快干透了,据说这样对皮肤不好。
“对,就要晚礼服那气势。”老妈在电话那头斩钉截铁地说着。
不用那么隆重吧?我是灰头土脸落败回家,又不是什么风风光光的,干吗要穿礼服惹人眼球?想她以前每次回家穿的衣服也是当季新款啊?至于那么差劲吗?再说了,回家意味着长途跋涉,意味着彻底放松,当然要以舒适为首选啊!想不通老爸老妈为什么要把面子看的那么重要!
但是,母命难违,父命更难违。想着老爸每次那吹胡子瞪眼的模样,纪唯一还是乖乖地边接电话边打开了行李包,将那条压在最下面的Salvatorn香槟色抹胸小礼服拿了出来。这件衣服是今年年初,为了参加公司的十周年特意下了血本买的。酒会上,公司大BOSS——唐云还特矫情地给她敬酒,红光满面勾肩搭背地对她说:“辛苦了,我的大功臣。”
这才短短半年时光,就已物是人非了。就在昨天,国内最知名的图书公司灯火文化总裁沈童亲自打电话来以特别优厚的条件想要挖纪唯一过去,被她婉言拒绝。前后不到十分钟,唐云就来到了她办公室,笑眯眯地说:“果然,我的福将,是谁也请不走的。”
原来唐云竟然和沈童打赌,赌纪唯一的忠心。
有那么一瞬间,纪唯一觉得唐云的笑容很刺眼。这样的试探,不是第一次。也许从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满怀梦想、激情飞扬的唐云了。从公司发展壮大的那一天,从他开始扩招的那一天,从他为了公司上市而与沈卉交往的那一天开始,纪唯一就应该清醒了。
大学毕业以后,纪唯一只是想留在这个城市,随便找一份还算过得去的工作,或者再随便找一个过的去的人谈谈恋爱什么的,然后等着那个人回来。可是,公司里的钩心斗角,男人的朝三暮四,全被她看在眼里,寒在心里……
已经七年了,也许那个人也会变吧?也许只有在学校的时光才足够单纯和快乐吧?
电话那头,老妈还在千交万代地一定要她穿的隆重漂亮,曾经总嫌弃这样多余,但现在……罢了,曾经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是一脸稚气的学生样,现在是应该打扮一下离开了。穿上小礼服,蹬上了七厘米高的小高跟鞋,化了清透的自然淑女妆,散下一直盘起的长发……踏出这个门,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那个人走过的路,呼吸过的空气,再也触摸不到了。纪唯一,你确定吗?
镜子里那张明星般光彩照人的脸上,写满了坚持和倔犟。
停车场里那辆最显眼的军绿色JEEP,是纪唯一这些年全部的家当。只因为当年她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喜欢这个大体积的家伙。只因为那个人曾经说过,要开着JEEP带她穿越世界上每一个角落……
呸呸呸,刚刚不是已经决定了吗?纪唯一狠狠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想让自己长点记性。不要去再想了!要拿得起放得下,七年算什么,往后还有好多个七年呢!
她准备打开后备箱,刚把行李放进去就听到车门被打开的声音。
“谁?”纪唯一警惕地问着,同时小心翼翼地关上了后备箱朝驾驶座走去。
没有声音,没人回答。难道是自己听错了吗?纪唯一一打开车门,就坐在座位上,满脸疑惑。可能真的是听错了,纪唯一发动车子,踩下油门。后车镜里,突然出现了几个五大三粗的黑衣男子,也不知道是从哪个角落来的,一看就不像好人。
幸好走得及时,不然,要是真招惹上了,可怎么办?纪唯一轻轻地松了口气,打开收音机,最后在一次这个城市的电台广播吧!
“停车。”后座突然传出了男人的声音,却看不到人的影子,纪唯一汗毛竖起,猛地踩了一脚刹车,连头都不敢回。没关系没关系,现在是白天,而且是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不会有事的,就算是贞子,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你到底是谁?”她假装镇静也依然依然无法掩饰声音里的微颤。
“谢谢。”回答她的声音有些虚弱,仿佛用尽最后的力气一样,一直让沾鲜血的手,冲纪唯一摆了个“OK”的手势后,后左右侧的车门被缓缓打开,紧接着整个人就滚到了车门外,一动不动。
大概是晕过去了吧。纪唯一想。
难道刚刚那群黑衣人是在找他?
会说谢谢的应该不是坏人吧?
如果这样一走了之会在这个城市留有遗憾的吧……
不知从何说起,纪唯一总是喜欢用“好人”和“坏人”去定义她见过的人。总觉得,这世界上,除了好人,就是坏人,没有所谓的中间派。
纪唯一坐在车上,权衡了大概三十秒,就果断下了车。她费劲地扶起地上的那个人,重新塞回到了车里。这是一个好看的男人,二十几岁的模样,即使被中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边脸,但依然能看出面容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白色的衬衫被血染红,如今又沾满了泥土,牛仔裤上还有几处像是被刀砍出的破洞。唉,长的这么好看为什么混的这么惨啊?
“我送你去医院吧?”见那男人的眼睛微微有些睁开,纪唯一赶紧开口问道,“你把亲戚朋友的电话随便说一个给我,我打电话通知他们。”
“不要去医院。”可能是起身的动作碰到了伤口,男人好看的脸蛋几乎都要扭到了一起。“如果去医院,他们一定会找到我。所以……既然你把我重新捡回来,就带我去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吧……”
“可是,你的伤?”
“死不了。”
纪唯一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怎感觉自己想做错了什么。刚刚他说的话怎么那么别扭,什么叫既然被我重新捡回来……还没来得及多想,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喂,妈,我已经出门了,一个小时后到家……干嘛非得等我一起吃午饭,来得及吗……放心吧,挂了。”
挂了家里的电话之后,后座的男人像是又晕了过去,或者是睡着了吧,呼吸均匀,气息平稳。
难道,真的要带他一起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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