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考试有感,3000字左右
☆希望这是一个会让你觉得很美的故事
在清醒又迷蒙的梦境中,我时不时的,会站在叩响过无数次的那扇门前,像幼时贪玩外出却没带钥匙的孩子般坐在门前长满青苔的石阶上,用手指滑过冰凉的石板,等待小虫般的时光溜过,百无聊赖的等待那扇门打开,可是那扇门满是灰,爬满了荒无人烟的蜘蛛虫,最后都像被砸碎的水面,扭曲,幻变。
我和黄铉辰再见的那天,我记得是漫漫的小雨,他打着一把伞站在灰色的雨幕里,没卷起来的白色裤腿版型好看,只是不太适合这下雨天,像沾满了的深色的颜料,黏在他的裤脚,我知道他从来照顾不好自己的生活。
他说:“好久不见”
的确,好久不见
在很长一段散漫又无聊的年少轻狂和自以为是的头脑里,我遇见了一个和我一样的神经病。
坠入爱河是以前再正常不过的事,我们会在乱七八糟的画室里坐一整天,在对方的身上画着无名的艺术,时光悄然消失的那些时候,我趴在他的怀里听他平稳的呼吸,看他脖子手臂上都是我画的小人和花。
我说:黄铉辰,我要在你脸上画画。
他嘟着嘴说我欺负他,但还是弯下腰,把脸放在我手上。
他的眼下有一颗痣,很小一点在左眼下,我把那颗痣当做花心,在他左眼下开了好热烈的一簇花。
像他浓烈的眉眼,像他看我是从不掩饰的眼神,顺着他的皮肤像爬山虎一样蜿蜒而下,直到最后一片花瓣落在他的唇角。画的时候他都很乖的不动,照镜子的时候说我画的花和他一样好看。
臭屁小孩会被我亲,所以我吻了吻花的的末梢,他的唇角。
两个艺术的灵魂总是无话不谈,我们从现在聊到幼时的糗事,再到未来的生活,房子,还有花园里永远都不会凋谢的玫瑰花。
他很喜欢玫瑰花,他的画里总是不会缺少玫瑰,总是执着的记住每一片花瓣的形状和每个尖刺的锐利,永远烂漫在他的画里,生机勃勃。
我说怎么会有一年四季都不枯萎的花呢,我笑他又笨笨的说傻话,他却捧着我的脸认真的说,我就是他一年四季永远不会凋谢的玫瑰花。
我都快不记得他那天是怎样抱着我亲吻或亲密,忘记他说的那些话,却忘不掉他那天眼睛里潋滟的我,好像我真的是什么一年四季都不会枯萎的浪漫,我是无价珍宝,我是他的一切,我是他未来幻想里不曾缺席的永远
黄铉辰啊,时至今日,他的名字就算已被我于唇舌之中回转,在齿间咬碎成每一个独立的笔画,在执拗的要吞掉,可他还是如梗在喉,比卡在喉间的鱼刺更让人难受。我想吐口往事,合着他的名字吐掉从前的一切,可我做不到,我想吞一口思念,把它重新咽回心间,可我也做不到。他就只是,如鲠在喉,每一秒都在我说话和吞咽的刹那刺痛我麻木已久的神经,唤醒我呕都呕不出的回忆
结交的咖啡店,从咖啡苦香的浓厚和弥漫的热气里,喉间的鱼刺又痛了起来。
“好久不见”他又说
“好久不见”我也说
我们就这样又沉默了很久,直到他的目光拨开咖啡冒出的热气望向我
真的很奇怪,就算我的目光只关注在咖啡杯里模样千篇一律的拉花,却还是能够感觉到他望向我的眼神,像我以前靠在他身上休息时他看我的那样,一点都没变。
太容易暴露是一件不好的事,就像现在我不敢看他,只敢看千篇一律的咖啡拉花
“你怎么来了?”
我们分开的时候,果断的选择了各奔东西。
他抱着开遍他每一幅画的玫瑰,我拿走了我的几幅画作。
但是他带不走他永不凋谢的玫瑰,我也拿不掉他左眼开的热烈的花。
“散心”
“会待多久?”他问的小心翼翼,一点也不像浓烈的他,倒像我画在他眼角的玫瑰褪了色,也不像从前那样热烈,比弗朗明哥更能烧起我心间的火。
“一周”
我试图用咖啡的苦味来掩盖止不住的胡思,但我分不清蒙在我眼前的是热气还是我自己不争气的泪
咖啡不苦,冒着奶香的甜味,这是我的习惯,虽然和他分开之后我试图改了,但喝不惯冰美式的我还是会选择戒掉这该死的咖啡因,让他们浸没我的画作,我的花,我早死的回忆和画室天花板上巨大的脱落的墙灰。
他吻过我的眼泪,我不知道他尝到的思念还是爱,或者是其他冗杂的酸甜苦辣。
但是我听见他说:
“那再做最后一次我的玫瑰吧,花期一周”
我好像又看见他眼角那一簇我画的花,花叶从他的眼下到唇角
我再一次亲吻了花的末梢,他的唇角。
他在这座城市里有一个家,小区,没有花园,只有楼下绿化带长出的小小灌木。
我说的黄铉辰也不太行,没有从前聊起的花园,也没有从来不会凋谢的玫瑰花。
他又笑我,说他的花园是为了玫瑰,而他的玫瑰永远停留在那个小小的破旧画室,在带着一些潮湿霉味的墙根里生长着。但他说今天会得到他的玫瑰短暂的陪伴,为他开放一周。
他的神情满足而自然,怎么会有不贪婪的人类呢?
他的房子里面很像,很像我们当初一同描绘的美好。
他说他的玫瑰永远开放在他的身边。
我总是不争气的触动,想想一些曾经争吵的不美好,可我搜肠刮肚,真的半天都想不出来。
我陡然想起画室里我们在对方身上画画,他就在我锁骨下方写了一排小字,他写
“玫瑰易逝,唯你长存”
他总是这么浪漫吗?我问自己,但很快得出了肯定的回答。能和那时候我相爱的,一定是一个不顾一切的神经病。
夜里的抱着我相拥而眠,他一遍一遍的醒来,发出如释重负的叹息声后又抱得更紧了。这样的声音在夜里反复循环,可他不知道我整宿都没睡,近乎贪婪的听他每一句为我的叹息,然后相拥得更紧,像扎根地底的深根,索取养分
我们在沙发上裹着被子,在昏黄的灯下看老电影,在男女主人公告白的时候感动的相拥,亲吻,留下彼此存在的痕迹。
我吃着他做的味道一般的饭菜,却说我的大艺术家也学会了柴米油盐酱醋茶。
我在他的画室做他的模特,穿着他喜欢的透白色的纱裙,躺倒在花丛里。他说我和他们融为一体,他说我像是从花里长出来的人。
我们回归了热爱与欢乐,在这短暂的一周时间内,鱼刺再也没痛过,因为我可以在爱他的时候热烈的吻他,我的大艺术家,我的神经病,我的疯子,我的黄铉辰
最后一天的凌晨3点,我睡不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爬山。
他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直接穿好了衣服,拉着我出发。
我们像神经病一样手拉着手狂奔在这座城市三点的街道,孤独的路灯闪耀,我们像不知疲倦的疯子,花了两个小时跑到山脚,结果还是累的只能坐车上去。
我气喘吁吁的说他笨蛋,我都快累死了,山上的风景也看不见。
他笑着看我,汗珠从他的额前滑下,微喘的声音和频率,还有他起伏的胸膛,都如他夜里缠绵的痴狂
“最好的风景不在我的眼前吗”
还是个只会说漂亮话的笨蛋。
五点半的山上,霞光初起,他紧紧的拉着我的手,我们看着初升的太阳,却将迎来我们的日落
感觉他沉浸在美景里的侧脸,我说。
黄铉辰,我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坐飞机走了,最多和你看半个小时的日出。
他看着我,又是那样深沉的目光,像要看我虚伪的皮囊下那个依旧爱着他的灵魂,他看了我足足20分钟,不知疲惫的,贪婪的目光。
他从旁边的草丛扯了一根藤,细细的,低下头做成指环的样子。
“我的人生有很多遗憾,可关于你的只有一个没有做到”他为我举起指环,牵起我的手,套上这随意的粗制滥造的草木指环,说,“做我的妻子,就十分钟”
我说他这是强买强卖,他告诉我这叫强娶。
我不记得那天的日出,但是我记得那个绵长而深情吻,吻走我所有呼吸,扯着我溺亡在他的深海里,不死不休。
他的指环依旧在我的手指上,在离开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分钟,我带走了他的深情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眼角的花
我说:好久不见
真的,好久,不见
作者诈尸
作者关于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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