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学的日子时间都过得挺快的。
同学聚会说来就来。
嘈杂的人群素来不是丁程鑫喜欢待的地方,他从包间里跑出来去了旁边的阳台上靠着栏杆吹风。
今天他喝了一小杯度数较低的白酒,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喝,味道不怎么样,烧得胃火辣辣的。
但是别人都说,成年了一定要尝尝酒是什么滋味,因为第一次喝白酒的人大多喝地很痛苦,这也算提前尝尝社会的苦头吧。
丁程鑫迎着晚风,他感觉自己酒量不是很好,他有点醉了。
被风吹起了两三根呆毛,面颊似是因为喝了点酒而变得红彤彤的,将本就好看的人映得更好看了,用闭月羞花形容他现在的漂亮,应该不会有人持以反驳。
今天夜色格外好看,即便是小城镇的市中心也有着许多绚丽的灯光,悠悠的几朵白云,如悠闲地老人在夜间散步,皎洁的月光拉出长长的银线,将街上一对对情侣拉近,星辰点点,也宛如月亮的禁卫军,帮着她守卫着每一个路上的行人,暖意四起,丁程鑫有点舍不得这个陪伴了他12年的小城市了。
“就知道你在这!”
“从来没见你同学聚会完整的在那里坐过,待着待着就跑出来了。”
宋亚轩跟身边的同学激动地聊了好一会天,才发现座位上的丁哥又不见了,最后简单说两句就出来找他了。
丁程鑫浅浅笑了笑,摸了摸宋亚轩的头:“儿子长大了,变聪明了!”
“哎,你真是,我服!”
宋亚轩忍住没翻一个白眼,他怕让他丁哥看见,那样的话,今晚估计他不能活着出去这家酒店了。
“小轩轩,你怎么跑出来了?”
丁程鑫,一回头,发现是刘耀文,那个宋亚轩爱慕者——至死不渝的宋亚轩毒唯。
“不是,我们班同学聚会,你来干啥?”
宋亚轩提出了今天憋了他一晚上的疑问。
“哎呀,隔壁班也是同学啊,我在你们班挺多认识的哥们儿,他们主动邀请的我,不来多不合适呀!”
刘耀文露出一脸真诚的样子,渴望宋亚轩相信他说的“鬼话”。
“你最好不是主动提要过来的。”
宋亚轩也露出一脸啥也不信的表情,小嘴往下一撇,好像就在说“你说吧,我听着你胡扯呢”。
“没有啦,没有啦,真的是他们邀请的我。”
再问刘耀文真的就要哭了,好不容易“贿赂”了几个912班的同学才换来这次来这里的“邀请函”,今天晚上他们一句话还没说呢,轩轩一上来就嫌弃他。
其实宋亚轩从来没有讨厌过刘耀文,虽然刘耀文这三年老缠着他,他去哪,刘耀文就去哪,但是说实话,他觉得刘耀文这个人还蛮有意思的,他不开心的时候还经常斗他开心、他遇到事情的时候刘耀文第一个跑过来帮他,心底其实也暖暖的。
谁都没有注意到,一旁的丁程鑫又在发呆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哎~丁哥,想什么呢?”
“嗯~,我在想,我要去哪个大学,选哪个专业啊。”
丁程鑫高考前三年一直都是只想着好好学习,还从来没想过将来去哪里,未来干什么。
这或许是每个人的青春时期一定会纠结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没关系丁哥,你去哪,我去哪,我是不会跟你分开的,咱们平常模拟考的分数都不低,这次发挥的也还可以,学校是肯定可以大把大把挑的,就看你喜不喜欢了。”
可可爱爱的宋亚轩蠕到丁程鑫面前,弯下腰,仰了仰小脑袋,歪着头和他说。
“那轩轩去哪我就去哪!我也一直跟着你。”
刘耀文紧着赶紧接了一句话,生怕他们两个一起上学,不带上他。
“重庆吧,我小时候待的地方,那里挺美的。”
丁程鑫虽然小时候在重庆生活的不是很愉快,时间过了这么久,他也几乎不记得重庆什么样了,但是他还是真的挺喜欢那个城市的,那里的大街小巷,总是满满的人间烟火气,走过的每一条街道,也如电影般的质感。
雾都山城——总是装着少年对它的无限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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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作者看到有人关注了我,真的超感动,第一次写文,文笔不好见谅,错别字啥的也是我没检查仔细,多多包涵哈
我是作者不一定会连更,尽量吧,有时候太累了可能隔个一天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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