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mainland建起第一周。
兴起一个城市是辛苦的工作,Glinton没办法把路过的人口都留下,或者原本就可以说经过那地方的人不多。
但Glinton没有等待。他是最先出发的那个人。
他发现了一个破败的民不聊生的小村庄,他以冒险者的身份寄居那里。传送的能力让他很方便的能够随时回bluemainland查看,顺便收留一些零星的无家可归的过路的冒险者。在村庄里,他了解到,村民们是被山贼洗劫了才会这么破败的。
那地方叫威廉姆斯,原本是个小城市,因为被打击得太厉害,人们只能建起草房,耕地也赤裸裸地一小块一小块散在皮革一样一片一片的土地上,所以看起来一副落后村庄模样。
Glinton没有急着往自己的城市里招呼市民,而是先帮着他们建设,跟他们聊天。渐渐的,一周过去,混的就已经比较熟了。
Glinton:我还没有见过那帮山贼。
Glinton把水帮着灌到田里。虽然村庄——这个几乎被打回村庄的城市被翻了个个儿,可是土肥水沃,麦子长的很好。
但是看着麦子的人们,满眼都写着担忧,他们对于这麦子最后能不能属于自己还很怀疑。
男人:啊……他们啊,他们不是经常来的,但是只要来一次,
男人:就几乎毁了这里。
Glinton:你们为什么不跑呢?
男人:他们就在周围啊!在山里包围着,看到有人外出,他们就进来扫荡一次。
男人:你从外面来的,好像还出去过,你没有看见吗,Glinton?
Glinton眨了眨眼,啊了一声。
Glinton:没有看见。
Glinton:我走的不远。
Glinton:这么说,他们只放人进来,不放人走。
男人:就是说啊。
男人叹了一口气。
Glinton浇完水,拍了拍手,挑了挑眉。
Glinton:下次,也许应该再走远点看看。
每次都直接传送,没有看到过埋伏在山里的山贼。
男人:你啊,就别想了。
男人:你来到威廉姆斯已经倒霉到家啦。
男人歇了一下,看了看远处修建石头围城的人们。
Glinton:还在修建筑工事。
男人:有什么用呢,一下子就会被击溃的。
男人:只有一种可能会让山贼停下来,那就是我们死光,完全屈服。
Glinton:……
Glinton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他从自己的那个小草房里醒来。没有按照惯例传送回bluemainland去,他悄悄出门了。
他打算走远一点。
Glinton举着火把,爬上小山丘,果然,在山的层层叠叠的书页一样的岩石间,看到了明灭的亮光。
说明有人在那里安营扎寨。
Glinton:就是那里吗。
忽然,一小波火光分出去了。Glinton愣了愣,跑了几步,远远的在山下跟着,等火光在头顶的山上消失,他才神不知鬼不觉地传送上去,尾随在后。
他看到了那伙山贼。
他们骑着马,为首的是一个满脸横肉,身形结实的男人,天气不热,可他光着上身,完全不戴甲胄,却有铜墙铁壁般所向披靡。
他们在侵略另外一座小城市。
Glinton:喔,明白了。
Glinton:在圈养这些城市么,看来不是一伙笨贼。
Glinton等他们风风火火地扫荡完了,才进到那个刚刚受了重大打击的城市。
果不其然,跟威廉姆斯一样——刚种好的田,拔了就走;刚盖的房子,镐子毫不留情地劈砍;刚刚回复伤口的战士,被骑在马上的山贼砍掉脑袋。
这个城市甚至比威廉姆斯还小。
Glinton从人们的哀嚎和哭声中穿过,犹如一个事不关己的幽灵,或者是小小的神,总之不是什么在人世间的东西。
山贼:哎,你——
Glinton:没走干净吗。
TheGod前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