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克斯听见外面的动静,警觉地躲起来向外张望,待确认没有什么异样后,将圆顶帽的帽檐拉深了一些,点起一根香烟,查看被晾在地上的尸体。
(“死亡时间尚未超过一个小时,应该是在暴乱开始后被手枪子弹近距离击中头部而死。他的裤子下有明显的摩擦痕迹,泥土还是新鲜的,说明是死后被移尸到这里,但,看沿路的痕迹,为什么要把他挪到更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呢?”)
菲克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配入上流又不至于沦为底层的不伦不类的痞子绅士。但身为一个私家侦探,她好歹有推理的基本素养。他也曾出身优渥,直到他暴发户的平民母亲和破产的贵族父亲离婚,他就坠入了这光鲜与黯淡的边界夹缝中,爬行摸索。
(“推断一:这是声东击西,杀一个替罪羊,让我这种人错过凶手或真正的目标;推断二: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诱导我沿着血迹去别处寻找错过凶手。”)
菲克斯捻灭了香烟扔到地上,掏掏死者的衣服,将一沓纸钞和一把不知用来干什么的钥匙和剩下两根的香烟盒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这么上佳的遗产可不能让别的腐生动物抢走喽。
(“或者推断三:可能是群体作案:有人负责杀人,有人负责转移尸体。
那么我的机会来了
如果能发现作案的人,抓住或击毙其中某个的话,同证据带到警察局,就可以赚一笔钱了。但是,如果是团伙作案的话,我这么调查也有羊入虎群的风险啊。”)
菲克斯叹一口气,一脚扬起脚下清澈的灰尘,久违地嘴角上翘。
(“md,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他转身迈着风度翩翩六亲不认的步伐走开,也不用管身陷荒原无人收治的尸体。
他其实不知道这案子该怎么办。
但只要这是猜测是某个组织所为,他就知道自己该去哪儿。这是属于他的交易,他的机遇,他的宿命。
菲克斯的印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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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菲克斯的真实暗部身份:他其实也是紫罗兰的中间人之一,干着肮脏的勾当,也应该是少数常驻的(就是基本上每一卷或者至少每个大事件都有出场戏份)本系列中现役暗部中间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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