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作,但是我还是爱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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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穿越?不不不,都不是,我只是觉醒了而已。
我是小说中的男主炮灰前妻,在我嫁给男主后,会因吃不了苦,而抛弃男主。但实际上男主只是隐藏了身份,然后和我结婚,在我抛弃他之后,恢复身份,然后打脸我,遇到女主,大团圆。
在我觉醒之后,我曾尝试过逃离剧情,甚至在剧情开始前自杀,但是都逃避不了,剧情依然如故,只有在男女主相知相恋并且打脸我完毕,大团圆了,我才能完美下线。
既然没办法改变,那就顺其自然吧。反正后面我也只是黯然离去,我前面可进作,这样后面黯然离去也不那么亏。
我对那个你们的男主慕斯泊,真的是喜欢过的,不单单是因为你们所设定的小说剧情,毕竟,怎么说呢?他长得很好看,又会哄人,再加上一点点浪漫,我当然坠入了爱河。
其实现在想起来,或许他也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喜欢我。和我结婚时,雇了人假扮他的父母,隐藏身份,后来结婚一直假扮人设。
说起也是我傻,那么明显,我竟然没有发现,虽然可能是小说剧情影响到,但更多的是我被恋爱脑蒙蔽了双眼吧。
我的家庭很普通,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姐姐是公司经理,因为父母工作原因,我从小到大都是姐姐带大的。我不否认,因为从小被宠着,所以我有点作。
但是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了,后面我也强调过。所以在最后剧情说,他因为担心他的父母受不了我的作,所以才隐藏身份和我在一起,本来想着等我怀孕再告诉我真相的。
呵,多么可笑的理由,作者怕不是脑子有泡。
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男主慕斯泊开始大概没想和我在一起吧,毕竟开始我就没隐藏自己,就很作。而且要是真的喜欢我,不应该为了我和父母理论,让他的父母接受我,然后再求婚吗?还我怀孕再告诉我真相,呵,这和骗婚有什么区别?
还有后面男主慕斯泊恢复身份,和女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妈妈不同意,他为此绝食,希望他的妈妈能同意。
绝食?这是什么幼稚行为呀?是越活越回去了吗?我的那时候好歹有点脑子,这个小学生都不会这样了吧。
其实我更倾向于作者崩人设了,我绝不相信我看上过的人这么无脑幼稚。
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作者的,后面对我的结局还是可以的,在我被打脸黯然离去之后,只能在S市买一栋房子,然后过着宅的生活,因为悲伤过度,不想上班,但幸好存款足够我不上班也能过一辈子。
就冲这一点,我原谅了作者对我前夫无脑的设定,使我怀疑自己的眼睛。
好了,好了,还有三天我就要进入剧情设定了,我决定要在作者给我设定的人设中添加一些,使我的人设更加饱满。
叮!你的爱钱作精女友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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