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掺杂着血水,顺着石缝间滑落。
此时已经是凌晨,一夜的大雨也掩盖不住四周散发着的血腥气息。
百十余人,出去护卫着军师逃走的三五个,仅仅剩下了楚风和楚烈二人护卫在楚之昂的左右。
楚风右臂中箭,凭借着不灵活的左手依然在拿剑奋力搏杀。
楚烈双腿受伤,坐卧在楚之昂身旁,妄图用身体来为楚之昂挡住金兵的攻击。
楚之昂擦了擦眼角残存的鲜红色的液体。依仗着亮银枪,伫立在一块巨石之上。浑身湿透,脚下血流成河,金兵的残肢断臂为后面的金兵铺出了一条通向巨石的道路。
楚之昂双眼通红,满眼含泪。楚家军四万余人,经此一役,近乎于全军覆没。
除之三五人,便仅剩他们三人在后面阻击敌军。
连日的征战,使得三人筋疲力竭。此时的巨石是他们最后一道防线,虽是巨石沉重无比,但在多如牛毛的敌军面前却显得脆弱不堪,一击即碎。
忽而,金兵停止了进攻,四散分开,排兵列队,将三人团团围在巨石之上。
“将军,看来是他们想抓活的。”楚风奋力砍翻一名金兵,喘着粗气,赶忙回到楚之昂身旁。
“看来,金兀颜该出面了。”楚之昂右手狠狠抓住亮银枪,左手搭在楚风的肩膀之上。虽陷入绝境,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慌张。
金兵阵型排开,中间闪出一条道路。
“楚将军别来无恙,你我二人相知却不相识,岂不是怪哉。今日一见,楚将军果然是人中龙凤,将中帅才。”
只见一人从金兵种骑马而出,人高马大。此乃金兵统帅,金兀颜。
“宋国式微,楚将军何不投明主,我大金,兵强马壮,潦草充足。我主久闻楚将军英名,百战未尝一败。很是佩服,今日派我前来,望楚将军能摒弃前嫌,来到账下共图大业。”
金兀颜双脚一点镫,来到楚之昂所在的巨石之前。
“尔等匹夫休想,大宋有我一日,便不由得尔等蛮夷侵入中原。至于抓活的?哼!休想!”
楚之昂银枪一甩,枪尖直指金兀颜。满脸狰狞,眼眶欲裂,再加上浑身浴血,端的是骇人。
“呵呵呵,你们宋人不是常说什么敬酒不吃,吃罚酒么?我看你现在就是应了这句话。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金兀颜并没有被这几句话而激怒。因为在他看来,楚之昂现在已经是瓮中之鳖。就算天神下凡,也无法将他救走。
“既然楚将军心意已决。”金兀颜大手一挥:“上,抓住楚之昂,赏金百良,官升三级,死活不论!”
“杀!”金兵得令,看待楚之昂的目光变得火热起来,眼前的尸堆仿佛变成了通天大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楚之昂扬天大笑。“我自从军以来,身经百战,忠君为国。尔等蛮人,速来领死。”
俗话说,蚁多咬死象。更何况金兵并不是蚂蚁,而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楚之昂三人也不是巨象,而是筋疲力竭的溃军之将。
楚烈率先被三名金兵合力挑起,眼见是不活了。
楚风左手胸前被刺穿,终究是倒在了楚之昂的身旁。
天空已然见亮,暴雨过后应有的青草气息被鲜血的腥气所掩盖。
朝阳渐露,闪耀着金光,为斑驳的土地镀上了一纸金衣。
而这象征着希望的朝阳,在楚之昂的眼里却如此的鲜红,红的刺眼。
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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