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在床上打着哈欠,顶着手机微弱的灯光,终于追完了这部史上最虐心的BE小说《三生雪》。她感到一阵眩晕,但还是忍不住破口大骂:“这男主什么狗东西,心疼女主,千尺潭水为君死,竟换不到一个回眸。女主就这么活活淹死了?”还没等她说完最后一个字,一阵强烈的白光袭来,刺得她睁不开眼睛。
我这怕不是看小说猝死了?早知道就不看那个破玩意了,看得我心脏都受不了了。
迷糊中,沈韵好像依稀听到一个机器的声音响起:“欢迎来到《三生雪》世界,祝您游玩愉快。”
等沈韵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好像在大街上,周围喧嚣极了。她真的会谢谢这个有点大病的人,整个人都是迷糊的。沈韵伸出手,一身古代服饰让她瞬间傻眼。不会吧,自己还真因为骂男主遭报应了?这个男主还不给骂了?
沈韵晃了晃神,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瞪大了双眼,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稀奇的景象。说不定还能去看看传闻中的生死井,据说生死井要了许多人的性命,且无一生还,还死不见尸,真的稀奇。据说凡是跳进生死井的人都可以浴火重生。
沈韵晃了晃手上的一串铃铛,那是女主父亲逝世前送给她的,十分珍惜,每一刻都带着这串铃铛。
她应该就是那个被虐死的沈韵了,书中写到,沈韵因为陈祈的不信任和背叛,跳了两次生死井,第三世时,她最终选择了自杀。如果重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那么重来无数次终究还是一个样子。这大概就是女主的解脱吧。
这串铃铛也是伏笔,是与沈韵的生死相扣,如果铃铛响动异常,那么就是重生,不摘下来,女主永远死不了,而最后女主为了自杀解下了铃铛。还真是凄美的故事。
想起女主原文中悲惨的命运,她不禁也害怕起她的命运。如果自己也像女主一样以死结束,那就太不甘心了。既然,这次她是沈韵,那么我一定要让陈祈血债血偿!
沈韵一身红衣,手指细长,身材纤瘦,比正常人还瘦了一些,因为幼时丧父,只得跟着母亲乞讨,不比同龄人,经常受人欺负。但是她的脸蛋倒是水灵,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惹人怜惜。薄唇微泯,仿佛下一秒就会哭出来。原女主是好哭的人,软弱无力。
沈韵从衣袖里拿出几两银子,按剧情来说,今天应该是陈祈参加选举的日子,如果沈韵不去,那么两人八竿子打不着。还记得原剧情是原女主去买糖葫芦,被陈祈瞧见了。
沈韵也乐的轻松,只需要逛逛街就能和陈祈邂逅。不过后来的剧情好像是被污蔑没交银子,陈祈英雄救美?不行不行,怎么能让他那个狗东西抢风头,自己得先找找理由才行。
正在沈韵思考中,一位带着面纱的女子撞了过来,直接把她撞蒙圈了。
“喂!你这人讲不讲理啊,撞到人连句对不起都没有吗?”沈韵吃瘪,即将吃到的糖葫芦也索然无味。算了,她可不与这群人一般计较,天大地大不如吃的最大。她一摸衣袖,空空荡荡,她立刻就呆住了,再次摸索了一遍,都没有!好啊,她今天是造了什么孽,被穿成悲惨女主就罢了,连银两都被偷了。
沈韵立刻跟着那个女子跑,一路追逐,鞋子都要被磨破了,还是跟不上那个蒙面女子。这女子怕不是开了挂,能跑这么快。
那个女子突然转身,跑到了旁边的巷子里,也不知道她整了些什么幺蛾子,沈韵也只能认命,拐过弯追女子。刚转过身,女子瞬间捂住了她的嘴巴,往阴暗处带。
“嘘,听着,你现在很危险,因为你将要遇到一个毁了你的前途的人,把钱拿着,千万不要再过来了。”女子轻声开口,语言里满是警告。
沈韵瞬间一怔,好家伙,她这是遇到了另一个玩家?哦不,应该说是穿越者。她的眼神瞬间放光。艰难地开口:“你也是穿越者?”
女子呆住了,她一怔,半天没有动作,好久才回过神来。“你居然也是穿越者?”女子不可置信地问,“那你为什么要按照原本剧情走?”
“你也很不可思议对吧,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只不过是想虐虐陈祈而已,让他也尝尝生死消亡,痛不欲生的滋味。”
“你疯了?你不知道陈祈是多么阴险的人吗?别说虐他,你可能就中了他的计也不知道。此人阴险狡诈,伎俩独特,万万不可深交。”
“这点我自是知晓,我自有分寸,还望知晓姑娘芳名。”
“叫我阿筱即可,此去艰险万分,还望姑娘多多保重。”
“小女感激不尽,在此谢过阿筱姑娘。”
沈韵行了个礼,继续往前走,但不尽人意的是,选举队伍早已入场,后续约出陈祈的事还是为了感谢这件事,现在这件事不复存在,自然后续没有交集。这可如何是好。
但好在沈韵是手握剧本的女人,陈家近来不比往常,经济开销大,钱财跟不上。所以陈祈每天都为赚钱而奔波,也弄出一身臭毛病,心机重,冷淡。
只要自己为陈祈赚取钱财,估计陈祈也会关注到自己。沈韵下定决心去陈家的饭馆打工,虽然钱不多,单比乞讨要强,有稳定收入。只要自己创新一些她那个时代的食物,赚钱也不难。虽然剧情老套,但是好歹能用,更何况那么多人都成功了,电视剧上都这么演的,换到自己这不顶用就不大说得过去了。可是她突然想起自己好像平时不会做菜,只会成天点外卖,成了社畜。
点外卖……对啊,做菜不会,送菜总还是可以的,他们照料餐馆的生意,自己上门送餐岂不美哉。
可是古代不比现代,人们没有手机如何点餐?万一还不认路可怎么办。沈韵一想到经商灵感迸发,自己何不弄一个类似邮箱的东西,让他们往里面扔纸条,只是这个时候也不知道普通人有没有钱买纸,真是要命。
对了,既然自己能发菜谱,就让他们想要的往背面写字。可如今也不是人人都识字,唯有进学堂者才有机会略知一二。
真是麻烦,沈韵越想越烦躁,干脆放弃这个想法,不要外卖也能自己赚钱。管那么多能不能收自己还是个问题。
按剧情来说,陈祈被选上进修,忙于学习没有时间打理家业,不如找陈家的当家陈岚,陈岚是陈祈的母亲,当家主,不像其他女子地位卑贱,她是全镇遥望而不可及的存在,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虽然也不算特别有钱,可是光是当家,就可以碾压不少人。
陈岚虽地位高,但是好说话,极容易心软,抓住这一点,自己卖卖自己的身世,大概率就能获取信任,搏得同情。
尽管沈韵百般讨厌陈祈,但好歹还是颜值在线的,可惜就是没什么脑子。这个点估计考了大半,为他加加油还是可以有的。
沈韵有点无聊,再次抬起头,坐在一块石凳上,远处的孩童打着水漂,水花四溅,石头蹦得老远。沈韵开始有些蠢蠢欲动,可是自己这么大总不能像个孩子似的吧。原主都16岁了,已经到了可以婚配的年纪。
卖糖葫芦的小贩大声吆喝着,沈韵望着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虽然明知道自己被讹上了可能没有人撑腰,可是总还是想要试试,试试他会不会真的讹上她。
她下定决心,从石凳上下来,拍了拍腿上不存在的灰尘。她从衣袖中拿出一些银两,径直走到小贩跟前,她没有犹豫,说:“这个糖葫芦多少钱一根?”
小贩向她比划了一下:“一文钱。我们家这个糖葫芦经济又实惠,别的地方都买两文呢。我们这……”
话还没说完,紧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传来,沈韵依稀听见几个人议论着:“那就是公主的马车!”
“好好一姑娘,怎么那么多小伙子没看上,偏偏看上了一个脾气古怪的穷小子。”
“真是,可惜了公主。”
“听说那个穷小子叫林宗,好像是那个林家的……”
“我还以为谁呢,原来是林家那个疯孩子,年纪轻轻脑子就不正常,啧啧啧。”
“疯子?公主看谁不好偏偏看上了个疯子?”
嘈杂声渐渐小了,马车缓缓从沈韵身边走过,无意间,盖头被风吹露出来一点脸。这一看,沈韵彻底沦陷了,早就听闻原著里描写公主倾国倾城,如今亲眼所见,果真美妙绝伦。
听到这群人说的话,沈韵冷哼一声,原著里写过,这个林宗可大有来头,表面上被人们称为“疯子”,实际上啊,多年以后就成为了统一天下的皇帝。现在在这嚼舌根,以后吃不了好果子。
“行,给我来一根。”沈韵掏出一个银子,没想到小贩连声拒绝:“使不得使不得,这我可找不开。”
沈韵有些讶异,没想到自己还挺有钱的,都找不开。沈韵老老实实放回自己的银两,往里摸了摸,掏出一文钱,递给小贩。小贩没有像原著一样污蔑她,她也有些看不懂事情的发展。
而这个时候,选举结束了,那个不可一世的陈祈与她擦肩而过,没有看她一眼,等沈韵回过神,转头看去,那人只剩下一个背影,却也高大挺拔,让沈韵有些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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