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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歌!久歌!!这小妮子去哪儿了!”
妈妈桑的声音就如同她本人一般尖酸刻薄,实在称不上好听的声音直直冲击着久歌的耳膜。
久歌“我得走啦,有缘再见吧。”
宋亚轩:“...”
少年双手还捧着没吃完的馒头,抬头看向站起身的久歌,满嘴都是馒头渣子的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他就这么目送着久歌离开阴暗的小胡同,直到她的背影慢慢变成一个小点,再慢慢消失,他也久久没能回过神。
这胡同是百乐门后侧不起眼的地方,少年虽没能目睹不顾形象的从百乐门食堂的小门里爬出来的久歌,但看她那一身旗袍与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大概也能估摸出她是这儿的歌女。
胡同里太过昏暗,能看清的只有对方的眼睛,久歌与少年都没能确认对方的面容。
少年只有十五六岁,无父无母,身上什么都没有。
但他想活着,不论以什么方法,什么身份,他都不在乎,他只想活着。
为了谋生,他偷过钱,打过劫,在过程中结识了不少这类的人。
有一天,他结识的一个小混混说他有一个方法能快速挣很多很多钱,少年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那小混混口中快速挣得巨额财产的方法,是贩毒。
贩的还不是一般的毒,是假毒。
这不,今天他们卖假白粉这事儿被人捅出来了,少年拼命逃,最后才藏在了这不起眼的窄小胡同。
一开始听到脚步声的少年心里慌得很,怕是帮里的人找到他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那双高跟鞋要迈过去的时候突然抓住了那人的裙角。
可能是他的本能告诉他,久歌不是坏人。
他不信神啊天使之类帮助凡人的存在,从没被神庇护过的人怎么会相信这些毫无根本的信仰。
但他现在好像能理解他们为何要相信神的存在,并且渴望神的眷恋了。
久歌“妈妈桑,我在这。”
妈妈桑:“整天就知道往外跑,我说了几次了不让你乱走!”
妈妈桑:“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有几分姿色还会唱点歌,我早就把你卖出去了!”
久歌“...对不起妈妈桑,我以后再也不会出门了。”
妈妈桑:“你每次都这么说!再让我逮着你在外面,看我不把你腿打断!”
久歌“久歌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妈妈桑:“哼!最好是这样。”
妈妈桑:“还愣着干嘛呢赶紧进去啊,别耽误顺序迟到了,得罪了场下那些老爷们!”
久歌瞥了一眼胡同,随后便回到了百乐门舞厅里。
她并没有把少年放心上。
在上海滩这地界遍地都是这种人,她也只当是自己突然同情心泛滥,把这几天来唯一的粮食都拱手让人了。
而少年不一样。
宋亚轩:“久歌...吗.....”
少年在心中默默多读了几次久歌这几个字,慢慢的品着手里剩下的馒头。
他觉得这馒头比洋人装模作样用刀叉慢条斯理吃的所谓高级食物好吃多了。
少年慢慢的咀嚼着馒头,想着下一次要如何才能遇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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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加索:我更了我更了我更了。
毕加索:感觉民国文就是个坑。
毕加索:好难啊天呐。
毕加索:以我这实力本就不好还退化了许多的写文能力我真不知道能不能写出内味儿。
毕加索:将就着看吧。
毕加索:我对不起你们。🥀
毕加索:那下章见吧下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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