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吃的是咸菜配小粥,也算清淡,但林诗语看着自己手中满碗粘稠的粥和自家爹娘手中吃的全是汤水只有半碗稀疏的米粒的粥,心中有些塞,便想说自己吃不了那么多,谁知他们二老硬是说让她自己吃。
看来他们是当真心疼女儿,这个家里也是不富裕的,只能算得上村里勉强能吃饱的人家,还有更穷的呢。
她想,既然已经变成林娇娇,那就要代替她孝顺好爹娘,凭她的能力她就不信不能带领这个家脱贫致富。
吃完早饭,爹娘就去下田里干活了,林娇娇感到一阵惭愧,她也想去干活,但她爹娘死活让她待着,看来林娇娇就是这样养成懒惰的性子了。
然后,林诗语就拎了把椅子自家院子坐着乘凉,心里在想着些事情,就听见有人推开了“吱呀吱呀”的木门,走了进来。
她正好奇谁呢,就看见一个穿着花色碎衣粗布、丰腴的妇女走了进来,看到她还惊了惊,阴阳怪气地说“哟,这不是娇娇嘛?”
由于林诗语脑中还存有原主的记忆,所以记起来了,这是她大哥娶的媳妇,吴翠花,分家了却总来她家占小便宜,她爹娘都气得拿扫帚赶人了。
所以林诗语也不大想搭理她,就瞥了她一眼,不说话了。
“切,还不理人,小贱蹄子。”她低声骂道,边骂边走进来。
听到她说的话,林诗语顿时冰冷地看向她,“你说什么?”
吴翠花被她的眼神吓到了,跟要吃人似的,顿时心有点虚,“没,没什么。”接着又想到,她怕这个小丫头片子干什么啊,“那个娇娇啊,好些了嘛?听说你前些天逼人家季小子娶你,磕破了头啊,嫂子是来送鸡蛋给你补补的。”殷勤地笑着说。
她边说边掀开手里拿着的篮子,里面确实放着两三个白花花的鸡蛋,鸡蛋在这个年代的农村可是稀罕物,金贵得很,可林诗语是不会相信她有那么好心会给别人占便宜,肯定有阴谋。
确实让林诗语猜中了,吴翠花拿出这两三个鸡蛋肉疼得不得了,但是她是受娘家托了事情来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吴翠花看她无动于衷,看到鸡蛋一点也不激动,有些惊讶,又殷勤地说“哎呀,娇娇啊,既然人家季家的不娶你,你也不用要死要活啊,苦的可是你自己啊,你听嫂子说啊,我娘家呀有个侄子,叫狗剩,那长得可叫一表人才,人也踏踏实实……”
林诗语已经不用听她再说就懂了她的意思了,她抽了抽嘴角,狗剩?她好像隐隐约约记得这个名字,那是隔壁吴家村有名的傻子 ,一表人才?踏踏实实?
卧槽,这老婆娘是想坑我,我看起来很蠢嘛?
吴翠花越说越高兴,看到林诗语不说话,就想着找她爹娘“爹娘!你们在家不?”她冲里面喊道,向往里边走……
“诶诶诶,嫂子,他们不在家。你先回去吧,我暂时不想退婚呢。”林诗语抽了抽嘴角,扶着脑壳说道。
“什么!娇娇你可不能犯傻啊,嫂子是为了你好啊……”她说着说着已经被林诗语推出门外了,“砰”的一声,门已经被关上。
门外的吴翠花“呸”了一口痰,气愤地说“贱蹄子,等你嫁过来以后,有你好受的。”说完,扭着大屁股走了……
林诗语松了口气,又在想如今,她该不该去退婚,不对,婚肯定是要退的,什么时候去找季正霖说呢?
她又回忆了一下季家,才想起,原著里写季正霖是个孤儿被季家收养的,他爹娘从小打骂苛刻他,才养成了他孤僻腹黑的性子,而对于林娇娇和他的婚事,季家也是不同意的,只是碍于季家爷爷的面子,不敢退亲,因为林家比季家穷一些,季家是村里最有钱的一家人,一家子吝啬野蛮也是出了名的。季正霖早年当过兵,现在是二十五六岁,后来退伍了,在这个年代也算年纪很大的了,而且一直拖着没有成亲,他的条件可以说是村里最好的了,能得了干活,还能领到退休金,最重要的是,男主有着一张英俊无比的脸,村里的女人,下至几岁的娃娃,上至妇女老人,都很喜欢他,更别说有多少姑娘想嫁给他了,果然颜值即正义。而原主却早与男主定下了亲,村里别提多少人仇恨她了,原主今年才19岁,比男主小了六七岁,又长得漂亮,就连女主苏黎也逊色几分,两人若是忽略其他外在因素,确实是郎才女貌。
可,这是不可能的,原主这奇葩的品性,是个人都很难喜欢的,刁蛮任性,懒惰无能,胸大无脑,也怪不得男主不喜欢了。
“白瞎了这美貌的脸啊。”林诗语照着模糊的铜镜摸着脸说道,这皮肤由于常年待在家中没有劳作,白嫩细滑,原主五官又精致,鼻头上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使原本清纯的脸多了一丝妖媚,这张脸简直让她自己都心动。“哇……”真的不是她自恋啊,她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变得这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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