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纽约其城
丽莎下午才会放学,这期间,大雄无聊地在附近乱逛,他并没有忘此次来到美国的目的:寻找遗落在这里的奥特召唤器,他想得到一些线索,然而却一无所获,纽约是国际第一大都市,比日本首都东京不知大了多少倍,想在这里寻找什么东西,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且,大雄根本就不认识路,所以,他只在以丽莎学校为中心的两个街区内逛了逛,没有走的太远。
他还去报亭看了一下一些诸如纽约时报的这类新闻报纸,他想着如果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突然出现在人们中间的话,一定会是头条,只可惜,他什么也没发现,他看不懂英文,但他可以看配图,如果是奥特召唤器他一眼就看得出来。
大雄还发现,自己一个外国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没有一个人对他投来异样的眼光,要是到在他的家乡,那个小镇上,若是出现一个外国人,回头率一定是100%,孩子们也会新奇地围住他。对他又唱又跳。
找了半天大雄一无所获,不过,他也不失望,他本来就是出来保护丽莎的,找奥特召唤器只是顺便,想到这,他看了一下时间,觉得自己应该去接丽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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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很好解读啊。”世雄托着腮说,“‘大苹果里的皇后’,纽约也被誉为大苹果城,离这里最近的也是纽约,爷爷受伤之后,只能去那里,这是合理的,至于‘皇后’就更简单啦,纽约皇后区嘛!纽约最大的一个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是纽约五区中面积最大、人口第二多的区,总面积460平方千米。”
“啧啧,记得蛮清楚的嘛。”胖虎酸不拉几的说,“那我再考考你,纽约为什么被誉为‘大苹果城’啊?”
“哼。”世雄冷笑一声:“考我?别用错了词,‘考’的前提是你得知道,我看你,呵呵,不像知道的样子吧。”
“用‘请教‘我!别搞错了!”
“切,咬文嚼字。”胖虎把脸撇向一边,不屑地说:“真当我不懂?只不过刚刚…嘴瓢了而已!那既然你用了请教,你肯定也懂,请说吧?”
“呵呵,没我想象的那么傻嘛。”世雄笑笑,开始给大家普及冷知识了。
关于这究竟怎么流传开的,其实没人知道,不过还是有四种说法,是比较普及的说法。
1.纽约州虽产苹果,但产量很少,远不及加州苹果世界驰名。有一年加州苹果欠收,外销告急,于是纽约的苹果小兵立大功,解救了加州外销苹果的窘境。纽约人引以为傲,从此称纽约为Big Apple。
2.传言经济大衰退时,许多银行家失业潦倒,必须从其市郊住家载着一袋袋苹果到到纽约大街上卖。包括一些明门望祖都被迫以此维持生计。因为纽约州常见到苹果树,对纽约经济扮演相当重要角色,进而市政府大力推行这个名词代表纽约。
3.1920~1930年,爵士乐大行其道,有个爵士乐手大唱:成功树上苹果何其多,但如果你挑中纽约市,你就挑到了最大的苹果!(There are many apples on the success tree, but when you pick New York City, you pick the Big Apple.)之后有人又证实因市区内有一极受欢迎的爵士俱乐部就叫The Big Apple!所以称为大苹果。
4.大约在50多年前,美国(American)一群爵士乐师们经常到各地去巡回演出(rendering)赚钱(to make money)。乐师们把所有要去的城镇(town),都描述(describe)成树上的苹果(the apple on the tree)。他们去演出赚钱,就像去摘苹果(pick apples)。纽约在当时是诸城镇中演出赚钱最多(most)的城市。各城镇都叫Apple, 自然纽约便是the Big Appl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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