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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木涉:那、那么......
目暮十三:犯人是......
阿笠博士:没错,靠被偷走钱包里的GPS发信器掌握其动向,用大量5日元硬币捆成棒状的凶器并将小偷黑兵卫谷矢郁代打死的犯人就是你了,段野赖子小姐!
阿笠博士:你跟孩子们搭话,让他们把铃摇的很响,从而掩盖了大量5日元硬币投入箱子里的声音,解开用来捆5日元硬币的一端后,可以顺势将大量的5日元硬币投入香油钱箱子里。
只要用身体挡住就能够顺利处理掉凶器,再加上,来这里的游客不会有人刻意去注意一个陌生的人,在她要铃铛的时候准也在附近,她当时就没有刻意去留意那些。
阿笠博士:而且杀人事件是发生在你摇铃铛之前,那个时候你的钱包明明已经被被害人偷走了,但是你却毫不在意并投下香油钱,而且还摇铃,这就是证据。
目暮十三:确实,从钱包里拿香油钱出来的时候应该会发觉的。
跑龙套:(段野赖子)啊啦,你们不知道吗?在香油箱子前面打开钱包是不行的,如果被神明看到了钱包里面的话,明明那么有钱却只献上那么一点的话,会招来怨恨的。
跑龙套:(段野赖子) 所以我在惨白的时候,是直接将5日元硬币放到口袋里的。
牙琉准所以说,你那个时候还没有机会发现钱包不见了这件事情,对吗?
说那时候没有发现钱包不见这种事情,还真是不好调查,也不好推翻她这样的理由。
跑龙套:(段野赖子)嘛,你要是说你看见我将大量的5日元硬币投进箱子里了的话,我承认也可以。
牙琉准我没看见,不过......你这人还真是不小心啊,鞋带上好像沾到了什么东西,颜色都已经变得有些深了。
自从想到凶器是用硬币串起来的之后,准就一直在她身上尽可能的寻找足够长的绳子,然后她发现了,她鞋带上沾到的不自然的颜色。
阿笠博士:估计用来捆那些5日元硬币的就是你的鞋带了,所以你才没能离开从现场离开,因为有一根鞋带没有了,要想正常走路的话,就只有把鞋子脱了,摇铃之后才把鞋带重新穿回去对吧?
牙琉准那这样的话,鞋带上沾着的东西应该就是被害人的血了。
准已经看到了露出来的鞋带上沾到的少量血,就算她想否认,此时此刻也拒绝不了警方的调查。
高木警官在她的鞋带上调查出来血迹之后,凶器的问题解决了,命案的真相现在也摆在眼前。
目暮十三:但为什么手上还会有黑色的5日元硬币呢?遗体旁边的5日元硬币,不是这次被她偷后留下的东西吗?
跑龙套:(段野赖子)那些是刚让你们警察看到的。
目暮十三:那么那些5日元硬币是......
跑龙套:(段野赖子)那个家伙旁边放的,是去年被那个小偷......偷窃后留下,夺走我儿子性命的5日元硬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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