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动一番,方继藩至今回想,便浑身战栗。
二十七天,足以让方继藩明白一切。
这个身体原先的主人,乃是大明南和伯方景隆的独子。
方家这世袭伯爵乃是靖难之役时挣来的,先祖们跟着燕王朱棣从龙,从北平城打到了南京,朱棣还算厚道,大手一挥,便给了一个铁饭碗。
而这身体的主人……
好吧,难怪自己只说一句男子汉大丈夫要如何如何便被当做脑残,因为这厮是个十足的人渣败类,京城里最大的恶少,败家子中的败家子,堪称恶贯满盈!
前些日子,这厮病了,于是才请了名医来看,想来是因为精神出了问题,一直都没有放弃治疗,方继藩穿越之后,之所以让人误以为病还没有好,是因为自己和从前的那败家子性格迥异,于是乎……治疗还要继续……
太蠢了。
方继藩反省自己,自己还是太年轻啊,初来乍到,竟和人说什么建功立业,为国为民之类的话,这是找抽呢。
一个恶贯满盈的败家子,行为举止如此反常,在别人眼里,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好吧,为了放弃治疗,自己必须得比从前的方继藩还要方继藩。
此时,寝卧的门已是开了,进来一个面容姣好的小丫头,后脚跟来的便是方继藩的长随,就是那青衣小帽的家伙,叫邓健。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方继藩深吸一口气,这二十多天,他已摸清了规律,也大致了解了这个家族的背景,自然,对原来的方继藩,也早就了解得彻彻底底。
小丫头到了榻前,行了个礼:“少爷,起来了。”
方继藩张眸,露出不耐烦的样子,他心里为自己打气:“败家子,败家子,哥们就是个败家子,不可露了马脚。”
方继藩凶巴巴地道:“什么时辰了?大清早的,鬼叫什么?”
小丫头吓得俏脸微微不自然:“日……日上三竿了。”
“才三竿……”方继藩龇牙:“少爷我是三竿才起来的人吗?再睡一个时辰!”
青衣小帽的邓健忙上前,点头哈腰道:“少爷,是太早了,可小的怕少爷肚子饿……”
“好啦,好啦……”方继藩只得翻身而起,在小丫头的伺候下更衣。
一旁的邓健贱贱地笑道:“少爷英明,少爷神武,少爷本色不改,小人佩服,五体投地。”
“去你的!”方继藩抬腿,一脚将邓健踹翻,怒气冲冲地道:“少爷除了英俊潇洒之外,一无所长,你竟敢说英明神武?英明神武能当饭吃?狗一样的东西。”
邓健在地上一滚,失声痛哭。
方继藩心里一惊,怎么,难道是方才踹的重了?罪过,罪过,实在抱歉得很,只是……哎,哥们也很为难啊,本少爷若是文质彬彬,还怎么放弃治疗?
谁料下一刻,邓健一轱辘的翻身起来,却是仰着头,激动地道:“少爷的病终于好些了,小的…小的…真为少爷高兴,小人是喜极而泣,喜极而泣啊。”
嗯?
方继藩呆若木鸡,这样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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